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实行证据财产保全措施有哪些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实行证据财产保全措施有哪些
在现代经济社会中,雇佣关系大概是比较重要的一种关系。那么当这种关系发生矛盾或者是质变时,我们可以采取协商,当协商不成时,我们可以采取劳动仲裁。那么我们就相当有必要了解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实行证据财产保全措施。以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下面我们就和您简单的谈谈。
一、什么是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仲裁法律制度具有快捷性,专业性强的特点。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二、劳动仲裁的对象以及所需材料:
1、申诉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
(2)申诉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
(3)申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5)被诉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6)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诉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7)《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2、申诉人属集体争议的,请提交如下材料:除提交第一类(1)至(7)项资料外,申诉人需推荐3或5名员工代表,并提交员工代表名单以及全体员工签名表,其中属欠薪的集体争议案件,申诉人还需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人员名单和拖欠余额表。
3、申诉人是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被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第一类第(6)项要求相同);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注明委托事项)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三、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实行证据财产保全措施
证据保全,就是对可能灭失的或者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在调查取证之前,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据职权,事先采取的证据保护措施。它的作用在于防止因为证据灭失,无法取得证据,从而造成审判上的困难,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首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此,需要保全的证据必须是那些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这里所说的“可能灭失”,是指证人可能因生病而死亡,或者物证、书证腐烂或者被销毁;而所谓的“以后难以取得”,说的是虽然证据没有灭失,但如果不采取保全措施,以后取得该证据的成本会过高,难度会过大。
其次,对证据进行保全,可以由申请人向法院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法院依照职权主动采取保全措施。根据证据的不同形式,保全方式主要有三种:对证人证言一般采取笔录或录音的方法进行保全:对于书证采取拍照、复制的方式进行保全;而对于物证则可以通过拍照、录像、保存原物或勘验等方式来保全。
再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证据保全的措施可以在起诉时采取,或者在受理诉讼后、开庭审理前采取,但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此时,法院既可以依申请人的申请作出证据保全的裁定,也可依据职权主动采取保全措施。保全措施也可在起诉前采取。这时,申请人既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也可以向被保全证据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但法院无权在当事人起诉前主动地采取保全措施,而只能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进行证据保全。
最后,法院收到证据保全的申请后,如果认为该申请符合条件,应裁定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如果认为该申请不符合条件的,应裁定驳回申请。在诉前保全的情况下,申请人应当在法院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后的15天内向法院起诉,否则法院会解除裁定采取的证据保全措施。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实行证据财产保全措施,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需要了解的一项重要的措施,它能有效的保障以及维护劳动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法律是公正的,并不会偏向某一方。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协调地表水和地下水之间的关系,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允许那些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单位,按照既定的法律的规定,修建水利水电工程,并且在修建完成之后,按照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评定。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
...
·工伤认定书掉了应该怎么办
在我国,如果因为工伤发生了劳动纠纷的话,其实劳动者是可以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或者工伤鉴定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对自己进行赔偿的。工伤认定书对劳动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可能有人一不小心就把工伤认定书给丢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伤认定书掉了应该怎么办...
·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多长
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多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
·工程质量事故大多数发生在哪些情况下?
发生工程事故是非常严重的事情,一旦发生了这类事故我们应该立刻总结相关情况的发生,防止下次出现的问题,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工程质量事故大多数发生在哪些情况下?希望能够为您带来一定的帮助和解答。
工程质量事故主要原因
(1)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诸如不作可行性研究,即搞项目建设;无...
·工程的招标合同怎么写?
工程的招标合同怎么写?
招标具有公开性,相对于中标通知书与投标合同而言,招标合同要复杂得多,包含的内容、涉及的领域也更广,所以对于刚接受工程项目的新手来说,通常不知道该如何写一个工程的招标合同,应大多数朋友的要求,我们为您整理了一篇工程招标合同范本。
工程招标合同范本
第一...
·用人单位因疫情拖欠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因疫情拖欠工资怎么办?用人单位因疫情原因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咨询了解,要求后期补发。因此次疫情,假期延长和复工延迟属于企业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况,延迟复工的企业可以在复工后的最近工作日发放工资。同时,企业应注意告知员工延迟发放事宜。(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
·员工工资不够老板扣合法吗?
员工工资不够老板扣合法吗?不合法的,老板如果没有证据,那么属于克扣工资,如果按照规章制度,最多扣工资的20%。只有在法定允许扣除工资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扣除劳动者的工资;在法院禁止扣除工资的情况下,不得作允许扣除工资的任何约定;即便在法定允许扣除工资情况下,每次扣除额也不得超...
·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来讲,一般的解决方式都是诉讼,而当事人在
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来讲,一般的解决方式都是诉讼,而当事人在提起诉讼之前,需要先确定管辖的法院是哪个,要是法院不对,那么是不会受理相应案件的。那到底实践中该如何确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确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
·工伤认定没出来可以伤残签定吗
在我们的工作生活中难免会发生一些小的意外,这就需要进行工伤认定来进行赔偿,那么工伤认定没出来可以伤残签定吗?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没有工伤认定是不可以工伤鉴定的,法律上同样也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具体内容就让我们带您详细了解一下工伤认定的具体流程。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
·怎么进行工伤索赔计算
怎么进行工伤索赔计算
一、工伤赔偿计算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2、...
·企业倒闭辞退员工要赔偿吗?
企业倒闭辞退员工要赔偿吗?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