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商家的口罩贵怎样投诉?

商家的口罩贵怎样投诉?在疫情期间不得肆意涨价,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疫情期间哄抬物价,不仅属于行政违法行为,面临没收、罚款等处罚;如果违法数额较大或者造成严重的后果,还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对于口罩、消毒液等特殊物资如何定价的问题,各地情况不一,商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考各省作出的相关规定或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指导意见来进行定价。消费者发现串通涨价、哄抬价格或者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及时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举报。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五条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或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第八条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销售、收购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第九条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一)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二)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三)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四)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五)自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的;(六)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七)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八)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九)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十)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十一)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其他行为。各地政府的物价部门应当根据口罩的实际使用情况来进行限价处理,目的在于利用行政手段来对相关价格进行合法的控制,避免出现口罩价格过高,导致公民难以购买的情况,相关情况可以按照法律上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处罚。


·离婚取得抚养权的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取得抚养权的标准是怎样的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


·离婚后给小孩一年抚养费多少合适
      有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确定没有直接抚养小孩的一方,以年为单位来实际支付抚养费,但此时确定抚养费数额就是比较困难的问题。由于很多人都咨询过我们这样的问题,下面我们就统一为您解答离婚后给小孩一年抚养费多少合适的问题吧。 一、离婚后给小孩一年抚养费多少合适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21...


·刚结婚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结婚后我们就需要对对方负责,在结婚前我们就需要慎重选择对象,如果出现错误的话婚姻生活就会非常不愉快,当前社会有的人会遇到刚结婚就离婚的现象,如果不是涉嫌假结婚的话,离婚财产分配就是很多人心中的难题,那刚结婚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才算是合理呢? 刚结婚就离婚财产怎么分: 《婚姻法》第十七...


·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
      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


·一、离婚协议书写明财产无争议合法吗?
      一、离婚协议书写明财产无争议合法吗?离婚协议书写明财产无争议是合法的。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并自愿签署离婚协议书就受到法律的保护。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二、离婚协议书性质...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财产分别所有吗?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财产分别所有吗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婚前财产归一方所有,这种通过双方...


·对于男女本命年能结婚吗?
      对于男女本命年能结婚吗? 一、对于男女本命年能结婚吗? 对于男女本命年肯定是可以结婚的;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


·一、监护人侵占抚养费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监护人侵占抚养费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一般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


·离婚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离婚需要符合什么条件一、离婚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这也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基本原则。 感情确已破裂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准予或...


·夫妻离婚后孩子的爷爷奶奶有抚养义务吗
       对于有些比较畸形的家庭关系来说,其中有一方就会觉得只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整个家庭才是绝对完整的,如果婚姻关系破碎那么自己甚至会把亲生的孩子也拒之于门外。问题是比较不幸运的坚决要离婚的这一方,可能自己也把孩子看成了一种累赘,所以在这种特定的条件下,爷爷奶奶可能就会考虑夫妻离婚后孩子的...


·查不到结婚档案算无效婚姻吗?
      查不到结婚档案算无效婚姻吗?查不到结婚档案不一定算无效婚姻,因为有些事实婚姻也是会被法律承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