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交通事故的误工费如何赔偿标准?

一、交通事故的误工费如何赔偿标准?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得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二、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有关误工费的赔偿是需要结合实际来提供相关证明的,如果对相关情况不了解的,可以聘请律师或者到司法机关来进行咨询处理。另外对于误工费的具体适用情况,一般是不分地区和年龄限制的,只要造成了误工收入的减少,就可以主张赔偿。


·买二手房是否必须交定金?
      在看好商品房的时候,一般开发商都会要求购房者缴纳一定数额的购房定金,然后在约定的时间内来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那实践中,买二手房是否必须交定金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二手房是否必须交定金 1、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


·每个人都很清楚喝酒之后不能开车,但是还是会有人铤而走险,造成
      每个人都很清楚喝酒之后不能开车,但是还是会有人铤而走险,造成的后果更多的是发生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都会造成严重的身体损害,坚持我国相关法规对于醉驾的处罚是毫不手软的,那醉驾后果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醉驾后果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


·交通事故没处理完,影响检车吗?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按期都要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年检,机动车定期参加年检可以有效降低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那么,如果该机动车交通事故没处理完,影响检车吗?年检流程又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就相关内容进行了整理。 一、交通事故没处理完,影响检车吗? 根据《...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出医疗费怎么办?
      日常生活中,人们不幸遭遇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治疗时,交通事故责任方应该主动承担起赔偿义务,支付医药费、护理费等。有些特殊情况,责任方拒绝承担赔偿,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出医疗费怎么办?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做个大致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出医疗费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一、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追尾前车的。 (二)倒车尾撞后车的。 (三)溜车的。 (四)不按规定开关车门的。 (五)逆向行驶的。 (六)闯单行道或禁行道路行驶的。 (七)变更车道未让本车道车的。 (八)支路车未让干路车的。 (九)转...


·车牌无偿使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车牌无偿使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车牌无偿使用合同的规定是在书写无偿合同的时候,无偿使用人的信息、汽车所有人信息、无偿使用的说明、法律依据、违约责任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双方应当重点就无偿使用汽车的情况进行说明,包括在使用过程如果发生问题的认定和赔偿情况都必须进行说明。无偿合同是...


·一、执行异议买卖不破租赁应该向法院提交哪些材料?
      一、执行异议买卖不破租赁应该向法院提交哪些材料? (一)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相关证据材料; (三)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执行异议申请材料不齐备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告知异议人在三日内补足,逾期未补足的,不予受理。 异议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申请裁定不服...


·我们发现交警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有些情况下会对涉事的
      我们发现交警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有些情况下会对涉事的车辆作出扣留,不过此时事故没有处理完毕,自然这里的扣留也就不会是处罚了。法律中同时也规定交警需要对涉事车辆进行扣留的,要严格控制扣车的时间才行。那究竟发生交通事故交警扣车多少天呢?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发...


·一、发生交通事故电动车超标要承担多大责任?
      一、发生交通事故电动车超标要承担多大责任?交通事故中电动车超标承担的责任是以公安机关的责任认定书为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必...


·婚内夫妻买车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内夫妻买车属于共同财产吗?1、如果是用婚后收入买的车子,即使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婚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应平均分割。2、如果是用婚前的积蓄购买的车辆,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3、如果是用婚前积蓄购买的车辆,登记在配偶的名下,则属于共同财产;4、夫...


·交通肇事罪的赔偿范围包括精神方面吗
      交通肇事在达到一定的严重情节时才有可能被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而此时往往是给他人人身或者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害的,因此在肇事者承担了刑事责任之后,还需要作出相应的民事赔偿。那其中交通肇事罪的赔偿范围包括精神方面的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不支持赔偿精神抚慰金 其法律依据有二...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