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用现金退还前股东款可行吗?

用现金退还前股东款可行吗?

一、用现金退还股东款可行吗?

用现金退还股东款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

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它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二节的相关规定 ,股东大会(Shareholders Meeting) 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9、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

所以,股东大会是代表股东利益的最高决策层。是否可以用现金退还股东,取决于股东们是否同意。

二、股东大会可以做出哪些决议?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但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应当做内容合法、决议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否则就可能会影响股东会决议的效力。依据《公司法》对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状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该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年度股东大会应当提前20日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状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缘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4、会议决议状况:股东大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反对、弃权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状况。

5、签署:股东大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用现金退还股东,这个决定是否可行,并不取决于公司的领导层。而是取决于公司的营造着,股东们的意见。像这么紧密贴切股东利益的事情,自然要通过股东大会来决定。股东大会可以决议很多事情,公司领导层应该充分接受股东大会的意见。

·婚后债务离婚后谁承担
      随着离婚比例的增加,离婚后有关债券、债务纠纷的问题也不断上升,婚后债务离婚后谁承担呢?针对这个问题要视情况而定,一般来讲如果婚后负债是用于改善家庭生活条件、抚养子女、赡养父母等相关事情上,那么这个婚后债务离婚后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婚后债务不是用于家庭方面,而是用于个人,法院审理时...


·犯了挪用特定款物罪一般怎么判
      犯了挪用特定款物罪一般怎么判 一、犯了挪用特定款物罪一般怎么判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借款合同生效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借款合同生效成立的条件是什么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主体合格;2、双方意思表示一致;3、合同内容合法;4、出借人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一般有效条件是最基本的条件,也是所有民事合同共同适用的条件。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民间借贷合同应当具备三个一般条件才能有效:一是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


·合法讨债的条件包括哪些
      合法讨债的条件包括哪些债权人要是遇到债务人欠债不还的话,此时需要采取合法的方式进行讨债,以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那具体来说这个合法讨债的条件都包括了哪些呢?若属于违法讨债的话,那么肯定是对债权人不利的,下面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合法讨债的条件包括哪些 第一,要有能够证明...


·债权人讨债有哪些
      债权人讨债有哪些途径 一、债权人讨债有哪些途径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 债务人...


·借款方违约要承担什么责任
      借款方违约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借款方违约要承担什么责任 借款合同的双方,在发生合同纠纷的时候,必须要了解的是双方的违约责任,这样才可以更好地去维护自身的合同权益。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借款人无力还债该怎么办
      借款人无力还债该怎么办 一、借款人无力还债该怎么办 1、因借款人转移财产而无力还债借款人常通过转移财产的方式逃避债务,如果因此导致借款人无力还债的,出借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请求撤销借款人转移财产的行为。 借款人提供了抵押物的抵押物是指借款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出借人...


·合同条款前后矛盾如何执行
      合同条款前后矛盾如何执行合同本身前后矛盾的合同条款,其效力如查确定的问题,应按如下层级程序来处理:一是首先看合同的整体意思,根据签订合同的目的,公平的去理解,争取达成一致的理解;二是如果理解上不能达成一致,那么如果是格式合同按照不利于出具格式合同的一方的解释进行理解。三是如果不是...


·债务人隐匿财产的方式有几种
      债务人隐匿财产的方式有几种 1、当事人在接到起诉书副本或判决书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 2、夫妻自愿离婚时对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作出约定,逃避债务的; 3、利用公司法人地位逃避债务; ...


·合同诈骗罪与贷款诈骗罪有哪些区别
      合同诈骗罪与贷款诈骗罪有哪些区别 贷款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都是属于诈骗犯罪当中的一种,只不过二者通过方式不同,这也就是他们之间的不同点。除此之外,合同诈骗罪与贷款诈骗罪之间还有哪些不同之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合同诈骗罪与贷款诈骗罪区别有哪些 贷款诈骗罪...


·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一般的纠纷案件,都是先调解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解决。那么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