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目前企业商标侵权可以索赔多少?

企业当中商标侵权是会对权利人造成损失的,但是损失的确定标准也是赔偿标准所需要的依据,在企业商标侵权案件当中很多都是根据实际的损失数额来确定赔偿标准,这一标准也是在我们的合理承受范围之内,关于企业商标侵权可以索赔多少这一问题,我们已经为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
商标的侵权赔偿额在实施的新的商标法中有明确规定。
《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我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该规定对商标侵权赔偿的数额看似比较完善,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问题,最具体的无外侵权获得的利益是哪些,被侵权人受到的损失又是哪些,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侵权获利计算问题
对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计算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的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1999年12月29日的《关于商标行政执法中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也规定:“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一般是指销售收入减去成本及应缴纳的税金。销售收入的计算只涉及侵权人的实际收入,即已销出商品部分的收入不包括库存商品。”以上两种计算方法虽然不同,但其基准都是侵权获得利润。然而在商业运行中,企业获得的利润可以分为主营业务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三种。主营业利润是指销售获得的所有收入,扣除成本后的部分;利润总额是指税前收入,所得税应当退库作为销售赔偿额的一部分,其他支出应予扣除,产品销售税则不退税;净利润是指利润不仅应当扣除成本,还应当扣除其他支出,以侵权人在侵权期间获得的纯利润作为赔偿额。在侵权获得利润的赔偿问题上,选择主营业利润作为侵权赔偿的金额是较为合理的,既无需交纳非因自己经营产生的所得税以保护被侵权人的利益,还有利于阻吓侵权行为。但是,对于商标侵权中有的商标侵权的对象只是商标权人产品中的一项或几项产品,而非所有产品的情况,就应当采取不同的计算方法。在实践中比较实用的计算公式是:侵权获利=侵权期间总销售额×侵权商品配比率×利润率。其中,侵权商品配比率是指侵权商品在所有商品中所占的比例,而根据以上对侵权获得利润的论述,侵权期间总销售额与侵权商品配比率的积就是上文中的主营业利润。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企业商标侵权可以索赔多少的相关资料,企业商标侵权之后被侵权人会根据实际的损失来确定赔偿的比例问题,然后再向侵权人索赔,这也是商标侵权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如果说真的需要相应的司法介入的话,那也是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申请专利的基本流程是怎么样的?
      申请专利的基本流程是怎么样的?1、专利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的填写和撰写有特定的要求,申请人可以自行填写或撰写,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尽管委托专利代理是非强制性的,但是考虑到精心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的重要性,以及审批程序的法律严谨性,对经验不多的申请人来说,委托专...


·个人作品申请著作权流程是什么?
      个人作品申请著作权流程是什么 一、个人作品申请著作权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2、著作权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对象包括哪些
      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对象包括哪些 一、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对象包括哪些 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


·侵犯他人著作权需要负什么责任?
      侵犯他人著作权需要负什么责任?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1、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著作权保护的主体范围有哪些?
      著作权保护的主体范围有哪些? 一、著作权保护的主体范围有哪些? (一)著作权保护一般主体,也就是直接的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人,也就是公民或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二)著作权保护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进行的创作,并由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即为作者。 (三)著作权...


·影视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规定是什么?
      影视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规定是什么?影视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规定是50年时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这类作品的发表权、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


·什么是国家专利申请代理?
      什么是国家专利申请代理?一、什么是国家专利申请代理专利代理是指在申请专利、进行专利许可证贸易或者解决专利纠纷的过程中,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委派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在专利局正式授权的专利代理机构中工作的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在委托权限内,以委托人的名义,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向专利...


·计算机软件版权注册费是多少
      计算机软件版权注册费是多少 当事人是否进行计算机软件版权注册,采取的是自愿的原则。当然要是能够申请注册的话,那么将会更多的受到来自相关法律的保护。而在进行版权注册的时候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那么计算机软件版权注册费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计算机软件版权注册费用...


·专利转让的形式是什么?
      专利转让的形式是什么?怎样进行专利权转让?转让法定效力是如何? 我国专利转让通常以以下三种表现形式: 1、整体的专利转让,实施独占许可,所谓的转让专利的所有权,10年的自主产权。如专利权人(发明人)将整体专利转让给一个企业,在双方签订转让合同之后,发明人(专利权人)仅剩发明权...


·商标权和著作权的关系和区别是什么?
      著作权和商标权的区别商标权和著作权在取得保护的方式上是有所不同的。作品只要是各自独立完成的,不论它们之间是否相同、相似,都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而商标权则不同,凡是已经注册的同类商品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品标识,依照各国的商标法往往不能取得专用权。但是著作权和商标权在一定情况...


·发包方构成商标侵权吗?
      发包方构成商标侵权吗 如果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