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没领证退还彩礼吗?

没领证退还彩礼吗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此条规定所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的。即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只是在第(二)、(三)项的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此条司法解释为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婚约阶段(即未缔结婚姻关系阶段)和合法婚姻阶段(即已缔结婚姻关系阶段)发生的彩礼返还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对于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同居关系)而发生的彩礼返还纠纷该如何处理并没有规定。没领结婚证是可以返还彩礼的。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百五十八条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况有哪些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因为男女双方订立婚约后,就以未婚夫妻的名义交往,在交往过程中,双方都在为将来缔结婚姻做着准备,其中一方因病或其他意外事故死亡,也会给对方带来很大的痛苦。这种情况下婚约的解除并不是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在将彩礼予以返还,就有点不近人情,与风俗习惯相违背。这里需要注明的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这是必然的。毕竟男方给付彩礼的目的就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而要是仅仅举行了结婚仪式,此时的关系并不会得到法律的认可,自然没有达到男方的目的,这样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女方退还结婚彩礼,同时法院也是会支持诉讼请求。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社会抚养费是对不符合国家计生政策而生育子女情况征收的费用
      社会抚养费是对不符合国家计生政策而生育子女情况征收的费用。这部分费用用来投入国家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中来。那么,已经做完已经做完亲子鉴定和社会抚养费还需要缴纳吗?接下来我们收集了相关法律知识,为您做个简单介绍。 对于未婚生育的情形,即使做完亲子鉴定,但因属于违反计生相关法律规定的情...


·变更子女抚养权协议书的内容有哪些?
      子女抚养权这个名词对于您来说并不陌生,尤其是在一些离婚案例中,夫妻双方就子女的抚养这个问题是比较敏感的,会因为争夺子女抚养权产生纠纷,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定义以及相关的法律条款将在下文为您一一陈述,变更子女抚养权协议的有关内容及范本也会在下文展现给您。 一、子女抚养权的具体概...


·国家赔偿法自然人是指哪些
      在我国,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冤假错案也会在所难免的发生,国家赔偿正是国家赔偿冤假错案中的受害人所作的补偿。国家补偿是国家机关的人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冤枉了受害人,致使受害人的权益利收到了侵害,此时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那么国家赔偿法自然人是指什么?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


·没离婚抚养权问题的规定是什么?
      没离婚抚养权问题的规定是什么?没离婚抚养权问题的规定是并不存在这抚养权归属的问题,因为没有离婚的话,就意味着孩子不需要来判断由哪一个来直接进行抚养,由于现行法律并无抚养权的概念,因此需要以监护权为媒介,阐述抚养权的来源,进而分析继父母是否对继子女具有抚养权。《婚姻法》中并没有抚养...


·一、婚内橱柜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一、婚内橱柜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婚内橱柜财产分割规定是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应当按照平均分配。具体的分配原则如下所述:1、首先确定丈夫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


·简单自愿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简单自愿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夫妻要是决定离婚的,协议方式是相对简单、快捷的,但此时要求夫妻之间就离婚相关事项协商一致后签订一份协议书,也就是自愿离婚协议书。当然也有不少人不清楚这个协议书是怎么写的,下面我们带来简单自愿离婚协议书一份,供你参考。 简单自愿离婚协议书 协议人:甲...


·离婚诉讼中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吗
      就离婚向法院起诉,当事人需要书写离婚起诉状,然后在其中写清楚自己的诉讼请求,因为日后法官对案件作出判决都是在诉讼请求的范围内进行的。那在离婚诉讼中,原告一方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诉讼中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


·郑州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每年都有不少郑州市民因为感情问题闹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双方会签署一份离婚协议书,在里面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权分配及抚养费标准等做出约定。按照规定,没有拿到抚养权的一方要承担抚养费的支付。那么郑州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下面我们给广大郑州市民做个普及。 一、郑州孩子抚养...


·协议离婚之后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吗
      可能您都有所了解,一般在诉讼离婚的时候,无过错一方可以同时向法院提起离婚损害赔偿诉讼,要求过错方作出相应的损害赔偿。但如果是在协议离婚之后,无过错方是否还能请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呢?这难倒了很多当事人,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具体解答吧。 ? 一、协议离婚之后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吗 根据...


·江苏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的内容是什么?
      江苏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的内容是什么? 江苏省规定,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分别对夫妻双方,按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或者农村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超过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倍的,按...


·妻子婚后患上精神病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妻子婚后患上精神病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妻子有精神病的情况下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通常都会判给丈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