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宜昌醉驾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宜昌醉驾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构成醉驾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处拘役,一到六个月。原则上不对醉驾司机适用缓刑。醉酒驾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大,一旦酿成事故后果通常比较严重,且该罪拘役刑为1到6个月的自由量刑幅度,本身属于较为轻缓的刑罚,如果适用缓刑,难以实现刑罚威慑和预防犯罪的效果。血液酒精含量在8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140毫克/100毫升的,基准刑为1个月;血液酒精含量在14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200毫克/100毫升的,基准刑为2个月;血液酒精含量在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基准刑为3个月。血液酒精含量每增加60毫克/100毫升增加1个月的刑期。二、哪些情况下的醉驾会被加重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5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当然,这种所谓的自由量刑也是有相关参考依据的,并且不一定醉驾的量刑最多就是六个月的拘役,我国刑法当中,同时针对醉驾可以加重处罚的情形进行了规定。如果因为自己一时的醉驾剥夺了他人的生命,不管多么严厉的刑事责任都没有办法弥补给其他家庭所带来的伤害了。


·刑事拘留批捕能取保吗
      需要根据犯罪情节来确定,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办理。《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侵犯知识产权构成刑事犯罪吗?
      侵犯知识产权构成刑事犯罪吗? 一、侵犯知识产权构成刑事犯罪吗? 只要符合条件就会构成犯罪; 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准备终止未遂都是什么意思?
      《刑法》第22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对比既遂犯、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客观上,有犯罪预备行为,但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犯罪的“实行行为”是一种类型性的行为,这种行为在通常情形下会造成犯罪既遂所要求的结果。最后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


·法律上规定立功的量刑是怎样的?
      很多刑事律师在法庭上进行辩护的时候,往往会选择立功这个辩护方向,而一旦能够认定犯罪分子具有立功情节的话,那在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其实对其是很有利的。那具体来说立功的量刑是怎样的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立功的量刑是怎样的 对于有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


·有价证券诈骗罪的定义是怎样的
      有价证券诈骗罪的定义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197条规定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有价证券诈骗罪只包含,使用变造、伪造的国库券和国家发行的有价证券。构成要件如下: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


·怎么执行死刑、哪些人不适用死刑
      除了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外,其余的都是需要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之后,才能实际执行死刑的。但现实中有一些人法律明确规定是不适用死刑的,而对于能够适用死刑的,此时又该怎么执行死刑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人不适用死刑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


·假想防卫犯罪的特征有哪些?
      假想防卫犯罪的特征有哪些?(1)不法侵害行为的实际不存在。这是假想防卫成立的前提条件,也是假想防卫行为区别于正当防卫和其他防卫错误的关键。所谓假想防卫,顾名思义,就是假设的想象的防卫而非真正的防卫,何以如此,是因为不法侵害并不实际存在,当然也毋须实施防卫行为,如果不法侵害现实存在...


·数罪并罚最高刑期是多长
      在一人同时触犯数罪的情况下,自然需要一个罪名一个罪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之后在进行数罪并罚。但数罪并罚不是简单的将各个犯罪的法定刑相加,我国对数罪并罚最高刑期有规定,那到底数罪并罚最高刑期是多久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数罪并罚最高刑期是多长 数罪并罚执行刑期的规定,...


·法律关于诽谤罪的定义是什么?
      法律关于诽谤罪的定义是什么 一、法律关于诽谤罪的定义是什么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的规定,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 诽谤罪是情节犯,行为人捏造事实诽...


·父亲多次遗弃需要判刑吗
      遗弃的行为是可耻的,但是在现实的生活中却又不少遗弃的事件发生,父亲多次遗弃孩子的情形不在少数。遗弃孩子说到底就是对孩子不负责,缺少最基本的责任和良心,同时也在对孩子进行无形的伤害,让孩子的童年饱受心里阴影的折磨。遗弃行为是犯罪的,法律也是不允许,接下来我们将介绍法律是如何规定遗弃...


·泼硫酸故意伤害罪怎样判刑
      泼硫酸故意伤害罪怎样判刑?对人泼硫酸致人毁容已经造成严重残疾,至少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况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制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