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夫妻离婚三个孩子抚养费怎么判?

夫妻离婚三个孩子抚养费怎么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减免抚养费?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理论上和有几个孩子并无多大关系,就算是三个孩子也要考虑当事人的承担能力和这三个孩子的实际需求。您想想也知道,有些经济条件特别好的家庭离婚,可能给一个孩子支付的抚养费都要比这三个孩子的整体抚养费数额还多,而且三个孩子同时判给一个人的可能性不大。


·什么情况下应当返还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什么情况下应当返还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


·离婚损害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并不是像很多人以为的那样,只要因为夫妻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那么此时就可以要求对方做出离婚损害赔偿。对于过错行为,我国法律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而在不同的过错情况下,离婚损害的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离婚损害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损害赔偿额 实...


·认定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 ?
       一方如果有婚外情,往往会给另一方带来极大的精神损害,夫妻感情也再难继续。另一方可能提起离婚诉讼并申请离婚损害赔偿,这一系列的请求需要相应的证据予以支持,那么实践中,认定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认定婚外情的证据有哪些 法庭认定婚外情,证据很...


·子女探视权协议书怎么写?
      现如今,社会上离婚率的逐年增加,关于子女抚养权和探视权的争执也引起了很大的关注。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和未来,那么孩子的抚养权和探视权归谁也就成了很重要的问题。夫妻双方按照法律规定依法享有对孩子的抚养权,也承担着应尽的义务,那么子女探视权协议书应该怎么写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


·一、成年继子女是否有赡养义务继子女是否需要赡养继父母?
      一、成年继子女是否有赡养义务继子女是否需要赡养继父母?继子女与继父母这种关系是因为父母一方死亡,生存方再婚,或因父母离婚后一方或双方再行结婚而引起的。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小孩子抚养费财产的标准
      现在很多孩子生长在单亲家庭,单亲家庭不容易,孩子的抚养费是个大问题。子女的抚养费一般是由夫妻双方共同支付的,但是具体的抚养费数额,则需要通过一些具体的因素进行计算。但是小孩子抚养费财产是有标准的。夫妻双方需要按照标准支付,任何一方不允许推脱责任。下面我们将介绍抚养费的内容。 一、...


·起诉婚姻无效需要哪些证据,如何处理无效婚姻?
      在处理婚姻案件中,有一种特殊情况是无效婚姻。它是指出于某些原因,使得已经成为事实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在如今社会,无效婚姻的情况也是非常普遍的。那么,起诉婚姻无效需要哪些证据,如何处理无效婚姻?这就由我们为您进行解答。 一、不同类型所需的证据 (一)以重婚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祖孙间有抚养义务吗
      祖孙间有抚养义务吗 一、祖孙间有抚养义务吗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


·涉外民事诉讼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而抚养子女也是父母的义务。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离婚的情况并不在少数,但无论夫妻双方是否离婚,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不会消失的,在离婚之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付给子女抚养费。那涉外民事诉讼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怎样的?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离婚财产保全申请的条件
       夫妻双方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双方对财产的分割,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都没有异议,可以协议离婚,但如果双方以上两个问题存在争议,可以诉讼至法院,请求法院的裁决。在现实生活中,离婚当事人一方恶意转移婚内共同财产的例子并不少见,这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离婚财产的保全...


·一、离婚财产留给儿子公证有用吗?
      一、离婚财产留给儿子公证有用吗?1、离婚房产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事间订立书面赠与合同父母已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应认定赠与立补办户手续并所房产户都要办理公证想要更放心点办理户公证2、事准备材料亲自房产局直系亲属买卖公证处填写关表格准备办理直系亲属房产公证材料双必须亲自公证处提公证申请...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