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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怎么写?

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怎么写?

《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须包含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通常劳动合同需要清晰填写岗位名称和工作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劳动报酬包括哪几个方面?

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后,因提供了劳动而取得的报酬。劳动报酬是满足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主要来源,也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该得到的回报。因此,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劳动报酬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

2、工资支付办法;

3、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

4、工资调整办法;

5、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

6、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

7、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报酬条款的约定,要符合中国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

综上所述,毕业生入职一个月内,双方必须签署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通常包括工作时间、地点、具体岗位情况等。另外,在劳动合同中,还应该写清工资报酬、福利待遇、休假制度及违约责任等。如果双方围绕合同条款引发纠纷的,可以找劳动局仲裁或者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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