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在我国拖欠抚养费会不会坐牢?

在我国拖欠抚养费会不会坐牢?

因抚养费不给,坐牢的可能性不大。

1、因为抚养费不给,可以向法院起诉。

2、胜诉之后,如果给付义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给付义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拒不申请财产状况的、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会被司法拘留。

3、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情节严重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规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减免抚养费?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适当减少或者免除。负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不是继父或者继母的法定义务,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不愿意负担,生父或者生母还应当继续承担抚养费。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三、国家规定的抚养费最低标准是多少?

我国婚姻法中规定: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则负担必要的生活费以及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子女的抚养费该给多少更多表现出的是父母对子女的一种关爱之情,而不应该作为逃避抚养义务,减免子女抚养费的一种手段。我国对于子女抚养费的最低标准没 有明确地强制性规定,但是在法院具体的判决中,会遵循以下二个标准。这一标准是在考虑保障孩子基本的生活、学习等需要的基础上设定的,在诉讼时法院会根据 这一标准规定数额。另外,如果是夫妻双方协议确定子女抚养费时也可以参考这个标准。这样看来,我们也可以把这个标准看作是一个最低子女抚养费的最低标准。 可以参考这个标准,也可以超过这个标准,但不要低于这个标准,因为这是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必要经济条件。

(一)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决子女抚养费的数额,考虑三个方面,即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然而法律上为了避免支付子女抚养费过低,无法有效保障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发生,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抚养费的问题规定了较为详细的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只三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拖欠孩子的抚养费并不会坐牢的,女方在起诉以后,法庭也会具体的调查拖欠抚养费的原因的,假如说男方是因为自己的身体抱恙,正好这段时间承受的经济压力非常大才导致抚养费拖欠了,那这种情况也是情有可原。就算没有任何正常的借口拖欠抚养费了,那法院强制执行的可能性大一些。

·集资诈骗罪受害人退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社会活动中,贪小便宜,不劳而获等等的心理被非法分子放大,群众常常会受到一些犯罪团伙的集资诈骗,导致资金投入一去不还,而当犯罪团伙落网后最关系的问题就是自己的款项,那么集资诈骗罪受害人退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集资诈骗罪受害人退款的相关规定 根据...


·债权债务转让三方协议怎么写? 债权债务转让在实践中还是经常
      债权债务转让三方协议怎么写? 债权债务转让在实践中还是经常发生,但是在生活中对于债权债务转让也会出现很多问题,特别是在签订债权债务转让三方协议的时候,这也导致了很多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所以我们在下文为您分析债权债务转让三方协议怎么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债权债务转让三方协议范本...


·合同债权债务关系消除如何处理?
      合同债权债务关系消除如何处理?债权债务是不能单独出现的,有债权就一定会有债务。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债权债务关系消除相关的知识都是怎样的?在此我们将会为您详细带来其中相关的知识进行解读,希...


·什么是债务和债权?
      什么是债务和债权?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接触到和债有关的名词概念。一方将钱借给另一方,双方就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那么什么是债务和债权?债权人有何权利和义务?我们整理了有关债权债务方面的法律知识,通过下文做一个简单的普及。 一、什么是债权和债务?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


·借款人借款应注意哪些方面?
      借款人借款应注意哪些方面? 生活中遇到资金紧张的时候,人们往往找亲戚朋友借点儿钱度过难关。许多借款人欠缺基本的法律常识,很容易引发纠纷,而为了避免出现纠纷损害到自身利益,作为借款人在出借金钱给他人的时候,自然就要小心注意了。那么借款人借款应注意哪些方面?请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


·债权人仅起诉担保人,主债务人作为第三人可以吗
      债权人仅起诉担保人,主债务人作为第三人可以吗? 一、债权人仅起诉担保人,能否把主债务人作为第三人 有观点认为,债权人有权仅起诉担保人一人,但主债务人与本案有直接的牵连关系,其也有权参加诉讼,可将其列为第三人。这样既尊重了债权人的处分权,也维护了主债务人的参与权,体现了对当事人诉...


·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现如今无论生意公司与公司合作还是找工作,买房子等等,都需要签合同,而且合同是主要当 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双方可以更好的受法律保护。 那么如果合同解除后还有一些债权债务问题,那怎么办?我们一起来看看,合同解除后债权债...


·欠债不还如何处理
      欠债不还可以凭借合同或者借条欠条等证据和对方协商还款,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直接到当地法院起诉。为了避免欠款人转移财产,可以在立案后尽快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或者调解,调解是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进行,判决胜诉后欠款人仍不偿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


·农村信用社贷款申请书怎么写?
      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多样化发展,我国现在鼓励农村有志人员可以脱离土地,根据本地区情况进行自主创业,并且放开信贷政策,对于有创业意向的人,可以进行贷款支持,贷款人只需要向银行提交申请书后,等待审核放款即可,那么,农村信用社贷款申请书怎么写?农村信用社贷款申请书范文______农村信用...


·老赖欠钱5000块钱不还怎么办
      老赖欠钱5000块钱不还怎么办 一、老赖欠钱5000块钱不还怎么办? 1、协商 它是因债务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履行债务,经与债权人协商,由债权人做出让步,同意延期偿还并免除债务人违约责任的一种方法。 2、调解 因债务人的原因不能约期履行债务而又不能与债权人协商一致时,经由中...


·行政处罚罚款缴纳期限
      如果公民在日常生活当中违反了我国的法律法规的话,是要受到处罚的。在我国一般处罚可以分为三种,分别是行政处罚,民事处罚和刑事处罚。 三者的处罚强度和处罚方式都是不一样的,刑事处罚是最为严重的,通常是以判处刑罚,并且进行财产的没收以及罚金等等的方式来执行。民事处罚的处罚比较轻,通常是...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