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如何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如何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1、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买卖双方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客户的注意。

2、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

在实际操作中买方会将房款分为首付和尾款两部分在不同时间段打给房主。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同时,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如果逾期则依照实际情况由违约方执行第2款项中的违约责任。

3、必须注明费用交接时间

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因为交接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同时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交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作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4、必须有代理费明细单

随着中介市场的不断完善,消费者逐渐认识到信誉好的经纪公司能切实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通过经纪公司交易的二手房比例在逐年增加,2004年比2003年该数量翻了一倍还多。因此,经纪公司的代理费越来越受消费者的关注。

但是,目前市场上存在经纪公司代理费收取不明确的问题,在合同中只写其占总房款的比例,而并没有明细单,这中间就会存在信息的不对等,最终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因此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要求经纪公司明确写明代理费的用途。

5、买方必须见房主本人

现在有些经纪公司有“收购”业务,因此出现“一房多卖”的违规操作,即经纪公司在收取订金后,还会带其他客户看房,最后谁出价高便卖给谁,不惜与第一个客户毁约。理由常常是房主不卖等经纪公司的免责条款,即经纪公司无需为其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而交了订金的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为此提醒消费者,如果此时您能够行使自身权利,要求约见房主当面核实,就会揭穿其不轨行为。

6、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将合同中对双方的意思写明,会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二、买二手房要注意哪些问题

买二手房应注意以下问题:

1、购房时要多了解楼盘信息

要尽可能详细地掌握楼盘的地理位置、交通状况、周边环境、发展空间和购物娱乐情况等。同时,要掌握小区配套情况,包括学校、幼儿园、会所等综合设施情况。了解楼盘、小区建设密度(容积率)、小区环境建设、园林设计和停车位等重要内容,并根据需要索取相关资料及文字承诺。了解房屋的他项权利状况是否有抵押权的设定、房屋权利是否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是否列入拆迁范围、是否租赁等,以确保除了房屋本身以外的价值的可靠性和真实性。

2、把握好买房过程的关键环节

没有取得产权证的二手房不能买入。强制性法律规定,没有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不能转让。因此买二手房一定要查验房主的产权证,没有产权证的二手房产不能购买。转让无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受法律保护。购买产权共有的二手房产要慎重,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共有人不能转让该共有房产。作为夫妻共有财产的房屋,一般产权证上的产权人只记载夫妻中的一人,在购买这类二手房一定要求其他共有人出具书面证明,证明其同意转让该房产,否则该买卖行为无效。

购买有承租人的二手房要有“言”在先。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如果第三人想购买该房,必须有承租人书面放弃购买此房的声明,否则该买卖处于不稳定状态,承租人在诉讼时效内可以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而导致该买卖无效。

希望对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能有所帮助。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的细节较多,一旦没有约定清楚,就可能会带来纠纷,所以当您准备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建议您最好是先咨询下房产方面的专家律师,避免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

·欠钱不还房子还过户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房子还过户了怎么办?欠款不还的,第一,你有权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偿还欠款。建议积极起诉,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应给对方一个宽限期,诉讼时效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两年,两年期满后,在...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的救济措施有哪些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价款、产权、交易双方的权益等多方面问题,这些条款的实现必须要以买卖合同有效为前提。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该采取怎样的救济措施呢?下文我们将为您解答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的救济相关知识。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的救济措施 (一)出卖人返还房...


·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_渡假村__组团内__楼房__栋
      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_渡假村__组团内__楼房__栋,建筑面积为__平方米。租用期三十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二、租用期限内房屋租金为__人民币(含建筑税)。乙方分两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十天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60%为__万元,房屋验收合格后的十天内,乙方支付房屋...


·一、结婚后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结婚后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款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


·离婚房子归属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离婚人数在逐渐的增加,造成的结果就是人们在离婚问题上出现很多的纠纷,主要的纠纷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以及财产的分割,这两个问题是主要的问题所在,通常都会在财产分割上产生很大的利益纠纷,在婚姻法中有详细的规定,那离婚房子归属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离婚房子归属规定是什么...


·什么是房屋拆迁?
      什么是房屋拆迁? 一、什么是房屋拆迁?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拆房、搬迁、还建等过程中产生了各种各样的法律关系。 二、拆迁补偿...


·司法鉴定房产评估收费标准
      每个省份都有不同标准的司法鉴定机构,而跟据鉴定方向的不同,司法鉴定又分许多种不同的鉴定方向,对于不同的鉴定项目就会导致各个项目的收费标准也会有所不同。在进行房屋讼诉的时候,就需要了解司法鉴定房产评估收费标准,下文就将为您介绍司法鉴定房产评估收费标准。 一、司法鉴定房产评估收费标...


·一、房屋买卖补充协议过户时间如何约定?
      一、房屋买卖补充协议过户时间如何约定? 过户时间当然是越早越好。 过户是指采用正常的程序,把本属于一个所有人的事物变为另一个所有人的过程。法律没有对二手房网签以后的过户时间进行规定,所以,您可以在任何进行房屋的过户。但是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屋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因此...


·现实中,虽然购买商品房的人比较多,但因为商品房的价格普遍较高
      现实中,虽然购买商品房的人比较多,但因为商品房的价格普遍较高,因此对于一些经济能力有限的人来讲,此时可能会退而求其次,选择购买安置房、回迁房、两限房以及经济适用房等等,至少在价格上面没有那么高。那其中购买两限房具体有怎样的步骤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婚前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前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如果房产完全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那么,就完全不存在分割问题。有争议的是下面两种情况。婚前购置的房产,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产;一种是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婚前购置房产的不...


·有些房子是有贷款的
      有些房子是有贷款的,房子的贷款还没有还清,这种房子可以买,但是购买的风险比较大。如果有贷款可以将贷款转移到自己的身上,这种方法叫做贷款转按揭,当然最好的方法就是要求卖方将房子的贷款还清,拿到产权后,再买房。 如果有贷款如何买房子: 1、贷款转按揭 转按揭是不购买有贷款房屋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