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民法典》物权编关于房产所有权如何规定?

《民法典》物权编关于房产所有权如何规定?

现实生活中,总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纠纷,但是随着法律逐渐完善,总会有法律对相关问题进行规范,保障问题的有效解决。那么,《民法典》的物权编关于房产所有权是如何规定的呢?今天,本站我们为您收集和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一)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1、占有:是产权人对其房屋事实上的控制权;占有权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没有占有,就谈不上所有权。然而占有并非就是所有,因为占有分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善意占有与非善意占有。

2、使用:是产权人按照房产的性能,作用对房屋加以利用的权利;使用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无损于房屋的本质。

(2)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经济性能和规定的土地用途使用。

(3)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收益:产权人收取房产所产生的利益的权利;如将房屋出租取得租金、用房屋作为合伙入股取得红利等。

4、处分:是产权人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对房产进行处置的权利。如依法对自己所有的房地产出售、出租、抵押、典当、赠与、拆除等。处分权是房屋产权的核心,是房屋产权最根本的权利。处分权一般只能由房屋产权人行使(法律上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5、期限: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其中,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是一种绝对权,即权利人不需要他人积极行为的协助就可以直接实现自己的权力。

此外,房屋所有权可以设立抵押权,但不能设立质权,因为根据物权法定原则,能设定权利质权的只有票据等有价证券,股票,股份和知识产权与一般债权这三种权利。

(二)特点:

1、房屋的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同时并存,同等地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

2、房屋所有权的客体是具有一定结构、可供利用的房屋,而不是单指组成房屋的材料。未形成房屋或已拆毁的房屋的材料,不能成其为房屋所有权的客体。

3、房屋所有权与其所依附的土地的使用权的分离。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更,土地的使用权也随之发生变更,反之亦然。

4、国家所有的房屋广泛实行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国家享有所有权、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享有使用权。

5、房屋所有权可以转让,但受到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制约。由于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因而,凡不可转让使用权的土地上的房屋,其所有权不能转让;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会导致土地上房屋的转让的无效。

6、房屋所有权的设立与移转,需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和变更登记手续。不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不发生确定房屋所有权或移转房屋所有权的效力。

通过阅读,相信您对所有权有了全面了解。希望以上资料能够帮助您解答心中疑惑。若您对所有权还有其他法律疑问,欢迎咨询本站律师,本站律师会问您提供专业回答。

·房屋他项权证没收的么?
      当我们以房屋进行抵押贷款时,需要办理房屋他项权证。但是很多时候我们不清楚房屋他项权证以及房产证的性质、作用和保管方,以至于会产生一种房屋他项权证被没收的心理感受。那么,房屋他项权证没收的么,法律356我们为您解答。 一、房屋他项权证的性质、作用及办理 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


·买房子的时候要是符合条件,则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但对于购
      买房子的时候要是符合条件,则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但对于购房者来讲此时就想要知道究竟银行多久才能将贷款批下来,毕竟这关系到自己买房的大事。那到底买房子贷款要多久能下来呢?针对不同的情况,自然放贷的时间不一样。下面我们为你解答疑惑。 1、如果是买新房 如果是购买新房需要办按揭,楼...


·商品房现售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现售的条件有哪些 一、商品房现售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


·夫妻复婚后如果再次离婚该房屋产权及还贷责任如何分割
      夫妻复婚后如果再次离婚该房屋产权及还贷责任如何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


·房屋出租应具备的条件包括什么
      房屋出租应具备的条件包括什么 房屋出租的条件,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


·房屋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况是怎样的
      房屋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况是怎样的 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不属于专属管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不动产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而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即不动...


·可以由别人代签租房合同吗
      可以由别人代签租房合同吗1、房屋租赁合同是可通过代签而完成的,但为了以后避免一些纠纷,建议有委托人出具带有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并给予身份证明复印件,被委托人还需准备身份证原件进行查验;租房合同如果没有明确的授权而代签的,则属于无效合同。2、授权委托书在填写时应注明委托事项,以及授权...


·现在,许多人舍弃一时的舒适生活选择做“房奴”,年轻人选对象时
      现在,许多人舍弃一时的舒适生活选择做“房奴”,年轻人选对象时也常以是否有房为硬性条件,由此,房屋在人们心中的地位可见一斑,因争夺房屋而起纠纷也就不足为奇了。那么遭遇房屋买卖纠纷该怎么处理呢?可以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遭遇房屋买卖纠纷该怎么处理 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


·买二手房要注意的事项都有哪些
      很多购房者都不知道买二手房应注意什么,盲目跟风,目前一种购房歪招开始流行,那就是先签订购房合同,然后等政策改变或者符合购房条件之后再办理过户。一切看起来都合情合理,不过签合同到过户的时间太长,变数太多,所以风险系数也大。那到底买二手房要注意的事项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相较于一手房高昂的价格让人望而却步,二手房由于价格优势而受到
      相较于一手房高昂的价格让人望而却步,二手房由于价格优势而受到中等收入家庭的青睐。不过,人们在购买二手房时需格外重视二手房质量问题,若不小心遇到二手房有质量问题要怎么办呢,也就是说二手房出了质量纠纷怎么解决呢?现在,就由我们来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二手房有质量问题要怎么办 (...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