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后,孩子轮流抚养可以判么?

离婚中最容易引起纠纷的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以及财产分割问题。如果接触婚姻关系之后,针对孩子的抚养,轮流抚养可以判么?法律上有什么具体规定吗?今天我们收集到相关资料为您解读,希望能够帮助到您,欢迎阅读。
一、离婚后轮流抚养的好处:
1、可以充分发挥男女双方各自养育孩子的长处,可以相对地使子女得到完整的父爱和母爱,最大限度地减轻父母离异对子女心理造成的创伤,减少因父母离婚给子女心灵上投下的阴影,使子女不因父母离婚而失去父母的共同关怀爱护,在人格上、生理上健康成长,有利于孩子身体、智力、情感等方面健康发展;2、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可以满足你们双方都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愿望,降低离婚后父或母因未得到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直接抚养权而造成情感上的巨大落差,使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在感情上得到慰藉,缓和你们双方的对立情绪,融洽双方的关系,共同做好对孩子的抚养教育。
二、协商转流抚养子女,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利于保护子女的权益;2、父母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对期限、交接的方式、入托入学、抚养费的承担等,均要作出合理详尽的安排;3、父母双方都必须具有抚养子女的能力与条件,如身体状况、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思想品质等等。
三、若有以下情况,不建议采取轮流抚养子女的方式:
1、子女幼小,如子女两周岁以下,需要母亲亲自抚育。2、一方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照顾子女。3、一方因职业特点,在时间上不能保证与子女共同生活。4、一方离婚后,因居住暂时困难不能给子女提供必要的居住条件的。5、因居住地距子女就学的学校较远,无便利的交通,轮流抚育确实造成子女上学困难的。6、因一方品行差,如吸毒、嗜赌等,子女随其生活将严重影响身心健康的。由于轮流抚养将定期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可能会对孩子的生活、学习带来一些影响,因此,轮流抚养不能过于频繁,时间间隔不易太短,否则将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轮流抚养有助于孩子的成长,在法律上是可以执行的。但是要注意,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由于特殊原因不能给孩子带来更好的教育或生活质量,不建议轮流抚养。


·一,新婚姻法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一,新婚姻法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


·老人离婚财产执行规定
      老人离婚财产执行规定 如果是诉讼离婚 可依据判决书,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998) 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 带民事判决...


·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


·新婚姻法生孩子的有关法律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生孩子的有关法律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规定处理。二、夫妻共...


·夫妻离婚的方式都有哪些
      ?当夫妻因为感情破裂要离婚的话,就需要办离婚手续。但是离婚的方式不止一种,这个时候就需要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选择了。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夫妻离婚的方式都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离婚的方式都有哪些 1、登记离婚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离婚分财产时按什么原则分
      离婚分财产时按什么原则分 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那么离婚怎样分割财产?一般有以下几个原则: 1、协商处理原则。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


·一、由于赌博导致离婚财产分割的依据是什么?
      一、由于赌博导致离婚财产分割的依据是什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男方赌博而导致的离婚,其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


·起诉离婚会坐牢吗,有哪些流程
      人们对于婚姻的观念也逐渐开放,离婚的现象也越来越多,如果夫妻双方不能选择协议离婚的,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在了解双方基本情况后会审理该案件,那么起诉离婚会坐牢吗,有哪些流程呢?通过我们收集的以下资料为您解答。 一、起诉离婚会坐牢吗,有哪些流程 向法院提起诉讼是公民的权利...


·两岁之内宝宝的抚养权怎么确定我国婚姻法规定
      两岁之内宝宝的抚养权怎么确定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但父母离异,客观上会造成子女不能同时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后果,由夫妻一方照顾未成年子女,另一方承担抚养费成为大...


·离婚登记必须夫妻共同办理吗
      离婚登记必须夫妻共同办理吗必须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场办理。至于是否需要预约,法律上没有规定,各地民政局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必须双方共同到场: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二...


·第二次诉讼离婚的时间要间隔多久
      第二次诉讼离婚的时间要间隔多久 如果原告第一次到法院法院判决不离,我国法律对原告再次起诉有什么限制呢?要等多久原告才可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呢?下面,本站在下文中对需要多长时间作详细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明确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