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

三、××市××区××路××号××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

(陈述支持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年×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后,在父亲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年××月××日生下儿子×××。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寻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长年不归家。自此以后,我与被告便过上牛郎织女式的分居生活。结婚这么多年以来,我们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其实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点点温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无人知晓;病了,自己照顾自己;受了委屈,没人可以倾诉和理解。照料儿子,都是我一个人独力承受。

在分居期间被告也极少过问本人的情况,偶尔归家对我也是漠不关心,彼此积怨,没有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伤心的是,被告在外还沾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协议离婚,双方虽然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却不同意离婚。而经实践证明,夫妻双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没有感情和关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且分居多年,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儿子×××一直与原告生活,从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携带,而被告从未关心和照顾儿子的生活,为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继续由原告抚养为宜。被告现月收入上万元,且其经常不归家、无法联系,因而应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稳定,为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告现居住的房屋应判归原告所有。

为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判决。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离婚之时当然最好两人和平解决自己各自的问题,如果表示以后真的不能在一起生活的话,那么离婚要办的手续一定要办好,要解决的问题都解决了在离婚,否则伤害的不只是两个人,而是两家人。离婚诉讼书内容可以找律师帮忙写,有什么要求双方如果都接受的话,那么也可以写入其内容里。当然如果能不离婚的话是最好的。

·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怎样的?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外遇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形...


·强制执行会牵着到家人吗
      一般情况强制执行仅针对被执行人个人,不会涉及到家人,但两种情况例外,一是被执行人向家人恶意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第二是夫妻双方拥有的财产,是共同财产,有承担对方的部分还款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起诉离婚调解不成怎么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必须要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但调解可能出现成功或失败的情况,那实践中起诉离婚调解不成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起诉离婚调解不成怎么办调解不能久调不决,对于调解无效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判决应...


·近亲结婚的孩子一定有问题吗?
      说到近亲结婚,相信很多人都知道,这是我国法律所不允许的,同时近亲结婚所生的子女患病的可能性也比较大。那么近亲结婚的孩子一定有问题吗?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近亲结婚的孩子一定有问题吗 近亲之间结婚的孩子不是一定会有问题,只是有问题的几率比其他情况的...


·告重婚罪坐牢六个月出来了案底可以消除吗
      一、告重婚罪坐牢六个月出来了案底可以消除吗?案底(前科)不可以消除,我国法律中案底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


·父母离婚孩子是怎么判的
      父母离婚孩子是怎么判的 一、离婚孩子是怎么判的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父母离婚后,离婚怎么判孩子?子女随哪方生活?这一般要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


·各种婚姻家庭案件应提交的证据
          (1)离婚案件:①婚姻关系证明;②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③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④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⑤双方经济收入的证明材料;⑥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⑦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


·不给抚养费算遗弃罪吗?
       不给抚养费算遗弃罪吗,有很多离婚的单亲父母可能会有这样的有疑问,离婚了,但是另一方迟迟不付抚养费,这种情况在某种程度上也能成为遗弃,那么如果是起诉的话能不能构成遗弃罪呢,下面,就由我们来为单亲的父母来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不给抚养费,不构成遗弃罪。 不给抚养费属于民事案件可...


·我们大家都知道
      我们您都知道,现在异地买房已经是很常见的事情了,就当代大学生来讲,去外省上学,在外省上班,买房,已经司空见惯了,那么,南阳的在外地买房子在哪里办手续资料?在外地买房子,首先要到当地派出所提交资料,再到当地房管局进行登记。 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


·离婚有小孩抚养权怎么判
      离婚有小孩抚养权怎么判 一、离婚有小孩抚养权怎么判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


·子女年满18岁抚养费是否还需要支付?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生育有子女的,在夫妻离婚之后,应承担子女的抚养义务。子女的抚养权会归其中一方所有,另一方则按月支付子女的抚养权。许多人可能会有这样的疑问:子女年满18岁抚养费是否还需要支付?我们将为您回答这个问题,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子女年满18岁抚养费是否还需...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