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如何对认罪认罚实施减刑处理?

刑事法庭的法官在被告认罪认罚之后要根据案件情况来判断其是否有能够减刑的资格条件,在确定其具备条件之后就可以在应有的量刑之上事宜地减轻,但是很多人并不了解法官对认罪认罚行为的减刑判断标准,下面我们就告诉您如何对认罪认罚实施减刑处理?
一、如何对认罪认罚实施减刑处理?
第一点是事实存在的犯罪证据由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同意,第二点对于自己所做的事情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已意识到时犯罪行为,他们主动同意有罪的处罚。所以,我们可以看出怎样判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达到了认罪的标准,依靠上面这两种情况来选择,行为人所实施的一种特殊行为不止要自己同意,而且对自己所做的这种行为触碰的刑事罪还要同意,这两种情况哪一种都不能缺少。我们所说的“认罪”并不是说被追诉的人可以明确的对自己所做的事情认知到犯的是哪一种详细的罪名,这仅仅是大体程度上的认罪,行为人不需要明确自己犯了何种罪,仅仅对自己所做的事情意识到触碰了刑法就可以,国家并不要求行为人要明确自己犯了那种罪行,纵然被追诉的人无法确定自己详细的罪名,已经存在确定的认罪是不会因此就受到干扰的。“认罚”的主体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主要针对的事件是人民法院做出的刑法类型、程度还有刑法执行的措施,在这里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对这些量刑建议表示同意,同时主动承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之后的不利结果。在此我们需要重视的是,“罚”并不仅仅只有刑法,通常包含一些程序化的解决措施,比如说拘留、提起上诉等。处于侦查过程中,“认罚”体现在承担自己认罪之后的结果,比如说被提起上诉、没有起诉或者是法院判定的刑法。从这里体现出,诉讼的每一个过程不同,那么所体现的认罚也就不同。另外,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的退还脏款并且赔偿,这同时也是一个重要的“认罚”表现,认罪认罚体制制定的出发点是要犯罪嫌疑人个人诚心悔改,悔改罪行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个人主动的退赃、退赔,而且对于被害人来说还能安抚他们对抗的心里。从宽主要可以划分为两个方面,即实体从宽、程序从宽,实体从宽针对的是犯罪嫌疑人或者是嫌疑人在比较利益的得失以后从认罪认罚中所获得的同等价值,这里主要是指审判过程中的减轻、免除处罚。程序从宽针对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比较有利的过程化解决,包含了三种方式。辩诉交易的时间限定在法院开始审理前,主要是两个关联方之间的商议,包括控诉方的检察官和代表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协商进行的条件是检察官决定对指控撤销或者是要求法官对所判定的刑法从轻,最终的目的是为了被告人能够换的有罪答辩,然后两者之间能够商议出均可接受的结果。辩诉交易制存在的目的是对美英法系这些国家使用陪审团进行审判从而出现的诉讼延迟的问题的一种解决方式,美国通过辩诉交易完成的案件已经超过了90%。另外是在内容上的辩诉交易制,详细的可以把它分为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称之为罪名交易,也就是说被告人有主动权,只要他自己主动认罪,就可以得到检察官的承诺,在起诉被告人时使用相对轻的罪名。第二个方面针对罪数的交易,这种交易是被告人不仅仅犯一种罪,但是检察官不能全部指控,只有一部分的罪行才能被指控。第三种的是针对量刑上的交易,也就是说检察官把量刑的程度有所减轻,目的是让被告人自主认罪。这项制度中,被告人让出自己的一些权利,最终的目的是承担较轻的法律惩罚,在一些没有确凿证据、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被保人只要是自主的承认了自主所犯的罪行,那么就能够对他定罪处罚,这很显然的与无罪推定的原则相违背。通过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比较,我们会发现它的使用必须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则”,裁判要有证据,纵然犯罪嫌疑人已经有了主动认罪的行为,公安机关也必须要获取充足的确凿证据,在整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各项罪行都要有所依据,保证案件清楚明确,证据充足。对被告的犯罪行为已经掌握了完整的客观证据就可以直接对其进行定罪量刑,但是法律并不是以惩罚为最终目的而是期望罪犯能够得到主观上的悔改和教育,所以都会争取能够在被告认罪之后尽量为其减刑。


·刑事案件抗诉后多长时间开庭
      刑事案件抗诉后多长时间开庭 一、刑事案件抗诉后多长时间开庭? 刑事案件检察院抗诉开庭审理时间通常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因此,检察院提出刑事抗诉的期限是10天。实际上对于刑事案件,《刑事诉讼法...


·逃税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逃税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 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


·批捕补充证据不认罪如何处理?
      对于触犯刑法的罪犯必须由检察院出面将其作为被告进行指控并且请求法院进行公正的判决,但是检察院想要成功让罪犯得以惩罚就必须要得到相关的证据以及被告的认罪供述,但是现实中很少会有罪犯能够主动承认的。那么,批捕补充证据不认罪如何处理? 一、批捕补充证据不认罪如何处理? 首先,公安机...


·协警泄露个人信息犯罪怎么量刑?
      在现代社会,个人的信息一旦被泄露,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麻烦。协警作为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将个人信息非法泄露导致了当事人的损失,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协警泄露个人信息犯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一、协警泄露个人信息犯罪怎么量刑? 最...


·关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盗窃行为在达到了一定标准之后,才会被认定构成盗窃罪,当然针对一些特殊的盗窃行为,如扒窃、入室盗窃等,则可以直接认定构成犯罪。而在依法追究盗窃之人的刑事责任时,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那我国关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关于盗窃罪的量刑标...


·致人轻伤犯什么罪2023
      致人轻伤犯什么罪1、过失致人轻伤如果行为人只是过失行为导致了他人轻伤的话,那么此时一般是不认为构成犯罪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重伤的才能以犯罪论处,如因过失致人轻伤的,则不能以刑事案件论处。但此时,还是需要对伤者进行一定的民事赔偿。2、故意致人轻伤严格来讲,这种情况下一...


·哪种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哪种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一、哪种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例如,以将要实施杀害、伤...


·民事案件强制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案件强制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一、民事案件强制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


·刑事赔偿制度的概念是什么意思
      刑事赔偿制度的概念是什么意思刑事赔偿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而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法》对刑事赔偿作出具体规定,对于进一步促进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监狱管理机关,依...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在我国法律法规当中,任何物品或者东西都有它的所有权,其他人是不能利用自己职务之便对这些东西的所有权进行占有的。在生活中,如果有人利用职务之便,对这些东西的所有权进行侵占的话,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 一...


·我想咨询盗窃初犯者能判缓刑吗
      ?前段时间聚餐,朋友向我咨询了一些法律方面的小问题,其中有一个朋友说自己的邻居因为盗窃罪入狱,但又是初犯,所以想问我能不能判缓刑。其实一少部分人盗窃的原因主要是在经济生活上遇到了些困难,所以才会一时糊涂做出这样的事情,对于盗窃属于初犯。并且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归案之后,罪犯自己也深刻...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