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查明没执行能力判拒执罪吗?
可能您对于我国相关的刑事罪名还是比较熟悉的,比如说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但是实际上我们国家关于一些法院所作出的生效判决不履行,也有着刑事方面的规定,也就是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很多人都想知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查明没执行能力判拒执罪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查明没执行能力判拒执罪吗?
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自诉的,公安机关不参与审查。法院按照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期限办理,一般为二到四个月办结,特殊情况相对延长。法律链接:《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拒执罪提起刑事自诉的条件有两个:
1、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来说,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实施了下列八种行为之一:
(1)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2)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6)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7)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8)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2、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自己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拒不执行构成条件
(一)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
(二)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包括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全部或部分。
(三)指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没有能力执行的,不构成本罪。
(四)情节严重的行为。是指下列行为:
(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唯一机关,它对各类案件制作的判决和裁定,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具体形式。判决和裁定一经生效,就具有法律强制力,有关当事人以及负有执行责任的机关、单位,都必须坚持执行。即使有不同意见,也只能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申诉,而不允许抗拒执行。维护这种生效的判决、裁定的权威,就是维护法律和法制的权威,就是维护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您,我国刑法当中所规定的聚酯罪的构成要件当中明确说明了,是具有执行能力的,因此没有执行能力的话,那么是不会构成我国所规定的拒执罪,具体可以咨询律师。
·经济案一审三年二审改判缓刑可能吗
经济案一审三年二审改判缓刑可能吗可能的。缓刑的前提之一是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根据所述情况,如果不存在减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可能被二审法院判缓刑。二、相关法律知识《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
·刑事网络诈骗立案基准如何确定?
刑事网络诈骗立案基准如何确定?
网络诈骗他人财物的构成诈骗罪,公安机关发现诈骗犯罪的犯罪人之后会根据网络诈骗的金额确定是否进行刑事立案,如果诈骗金额不能达到立案标准就只能当做一般的行政处罚案件处理。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刑事网络诈骗立案基准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走私犯罪既遂、未遂是怎样认定的
走私犯罪既遂、未遂是怎样认定的1、对于行为人通过国家设置的海关监管场所“闯关走私”的,只要走私货物、物品到达海关查验关口,或者进入海关专设的监管货场而被查获的,应当认定为走私既遂。2、对于行为人携带、运输走私货物、物品“绕关走私”的,只要走私货物、物品到达国(边)境线的,应当认定...
·老人犯罪可以免除死刑吗
一、老人犯罪可以免除死刑吗现行《刑法》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可见针对老年人犯罪能否免除死刑的说法,没有一刀切的概述,只能依据具体情形具体分析,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七十五周岁老年人仍然使用死刑。《刑法》第十七条之一:已...
·刑满释放后有一些什么规定
刑满释放后有一些什么规定一、刑满释放后有一些什么规定?首先,对城市(含城镇)户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各级民政部门应将其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确保维持正常生活。对刑释解教人员在2005年底以前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三年免征营业...
·亲告罪行政处罚撤销的条件是什么
亲告罪行政处罚撤销的条件是什么?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撤销其实也就是撤销具体的行政行为,此时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1、行政行为违法;2、行政行为明显不当。一般情况下,一经撤销,自始无效;特殊情况下,自撤销或确认违法之日起失效。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条件: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和明显不适当。二、...
·批捕进入检察院多久会被量刑?
一、批捕进入检察院多久会被量刑?
批捕进入检察院一个月会被量刑,一般只有在满足了逮捕条件之后才会采取这个措施,但只能是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之后,才能确定被采取逮捕措施的人是否有罪,是否需要判刑。逮捕属于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中最严重的一种,而一般只有对符合规定的嫌疑人、被告人才能采取...
·进拘留所探视规定时间吗
进拘留所探视规定时间吗探望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如果是行政拘留,需要提前跟拘留所提出申请才可以进行探视。如果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所有规定的探视时间。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提前预约,在行政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可以探视被处罚人。探视时,可以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其他东西不得送至...
·走私贵重金属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走私贵重金属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走私贵重金属罪量刑具体细分成的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
·嫌疑人不知道报案犯罪中止后还会坐牢吗?
嫌疑人不知道报案犯罪中止后还会坐牢吗?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显然,中国刑法也同许多国家的刑法一样,对中止犯,是“应当”从宽,并且,从宽的内容也差异极大,中止犯至少可以得到减轻的待遇。在简单共同犯罪中,共犯都是实行犯,共犯中有一人决定中...
·羁押一日是否能折抵刑期一日
羁押一日是否能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均应折抵刑期,具体方法是: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比如说,你在2016年3月1日被判有期3年,判决生效了,在判决生效前你被羁押了10天,那么此时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