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18岁结婚生子 20岁离异是否违法?

18岁结婚生子 20岁离异是否违法?
1980年《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2001年修正后的《民法典》未改变原《民法典》关于结婚年龄的规定。要根据当地的人均收入来看,还要看是农村户口还是城镇户口才能定。非婚生育按照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属于违法行为。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统称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征收;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当事人,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1倍征收;对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当事人,女方生育时不满28周岁或者距生育第一个子女的间隔不满4年的,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五分之一征收。对违反规定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其前一年实际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年人均纯收入或者前三年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人均纯收入的平均值(以下简称实际收入)高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以其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本条前三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征收。18岁结婚生子 20岁离异是否违法?综上所述,按照我国民法典对结婚年龄的限制,十八岁还没有达到能够法定结婚的年龄规定,所以此时结生子不仅违反了民法典还因为过早的生育孩子而同时违反了国家计划生育方面的限制规定,所以即使两年后离异也是违法。


·想离婚如何放弃抚养权,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之中,孩子的抚养权以及债权债务关系一直是难点问题。一般来说,双方会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但若是有特殊理由的,也可以放弃抚养权,而指拥有孩子的探视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想离婚如何放弃抚养权呢? 一、想离婚如何放弃抚养权? 协议离婚的情形,约定由对方拥有抚养权,自己...


·离婚后女方怎么争取抚养权?
      在离婚案件中,抚养权的争夺占了很大一部分。夫妻双方选择离婚,可能两方都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这时,如何积极收集证据、寻找自己的有利条件都成为双方应考虑的问题。那在离婚后女方怎么争取抚养权?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离婚后女方怎么争取抚养权? 对于一个母...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1、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2、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3、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


·不给抚养费不会失信。抚养费纠纷
      不给抚养费不会失信。抚养费纠纷,这是民事案件,即使从未给付过,也不会转化为刑事案件;对此纠纷,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的情况下,如果有能力执行而拒绝执行的,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即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追讨新规定“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追讨新规定“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双方负担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如下: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


·离婚诉状一方多分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诉状一方多分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诉状一方多分财产的规定 是另外一方当事人实际上存在着一种过错,那么在法庭当中就规定,其中一方可以获得多分财产,当然对于大多数的离婚类型的财产分配的案件来说,都是需要进行一个平均分配的原则为基础的。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


·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何取得
      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何取得一、被抚养人生活费如何取得 被抚养人生活费可以由抚养人按时打卡或者是送去现金都可以的,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 (一)赔偿基数 1、以扶养人的户口类别(而不是被扶养人的户口类别)确定赔偿基数,即扶养人是城镇户口的,按城镇居...


·离婚财产纠纷法院该怎么判刑?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开放,生活方式也更丰富多彩。婚姻生活中,夫妻二人感情不和等原因导致的离婚也屡见不鲜。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就是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无论采取那种方式,双方都要通过合法途径,保护自身权益。对于婚姻关系中的房屋,离婚财产纠纷法院该怎么判刑? 一...


·关于离婚财产的法律条文都有哪些
      离婚财产从来都是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争夺的对象之一,同时也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要是夫妻因离婚财产纠纷而起诉到法院的话,那么法院作出判决都有哪些依据呢?关于离婚财产的法律条文内容,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离婚财产分割依据什么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 39条离婚...


·起诉增加抚养费要什么材料
      起诉增加抚养费要什么材料 1、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2、综上规定,要准备:原定的抚养费数额...


·一、离婚时净身出户再复婚财产属于谁?
      一、离婚时净身出户再复婚财产属于谁?离婚时净身出户再复婚财产属于对方。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办理复婚登记和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基本一样,都要带着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办理复婚登记还要带着双方的离婚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