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甘肃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以及拆迁在我国较为常见,由于发展需要,国家以及发展企业会根据需要实施征地。那么对于征地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就需要给予一定的补偿,或者重新安置他们的住宿问题,保障他们的正常生活。那么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讲解甘肃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甘肃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对于甘肃临时征用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征地补偿支付计算方式国家建设依法征用集体土地时付给被征地者补偿所丧失的土地权利的费用。其计算方法是:①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②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③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④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参照建筑造价折多少,补偿多少。土地的年产量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都会影响征地补偿的标准。然而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可以得知,各地的征地补偿都是不一样的。征地的目的都是在于更好的发展社会,以此需要人们积极配合,以上关于甘肃临时征地补偿标准这一问题就为您讲解到此。


·土地使用证税怎么收,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土地使用证税怎么收,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近年来,我国的房地产行业日益发展,虽然比前几年要下降了很多百分比,但是仍然是人们关注的重点,那么在买房子办理过户的时候,也要办理土地使用证,而且还要缴纳相应的税费,那么您知道土地使用证税怎么收吗,下面我们来为您整理编辑。 一、土地使用证...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应多少年?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应多少年?现实生活中,每个家庭都想拥有自己的一套房屋,所以购买房屋就成为家庭大事。相信您都知道,在我国房屋虽然没有使用年限的规定,但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就有使用年限的规定。那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应多少年?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应该怎么办?下面就由我们详细为您介绍。一、房屋土...


·最新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征地补偿标准  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的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城关镇(五里沟、莲池村、东关村、高庄村、金龙村、常山村、路坡村)。   补偿标准:旱地:45708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孟坝镇(刘城村、孟坝村、大寨村、峁合村);屯字镇(屯字村、马...


·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是否合理
      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是否合理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


·最新云南省楚雄州武定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楚雄州武定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爱土拆迁律师团将云南省楚雄州武定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云南省楚雄州武定县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狮...


·安徽省农田征地补偿标准
      安徽省农田征地补偿标准一、农田征收的内容 1、农田征地主要指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并根据补偿标准一次性给予被征地者(包括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等)一定的货币补偿,有的还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必要的就业安置...


·商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续期怎么办?
      商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续期怎么办?购房之后会得到相应新房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而土地使用证是一项能证明自己对于土地使用的法律凭证,在我们平时生活中存在很多的证件是有限期需要定期年检换新的,那么商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续期怎么办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商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续期怎...


·地产公司融资方式在我国包括哪些?
      地产公司融资方式在我国包括哪些? 您都了解的是,我国房地产的价格是越来越高,因此地产公司也在不断的发展壮大,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地产公司经常需要进行融资,很多人想知道地产公司融资方式在我国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地产公司融资方式在我国包括...


·一、农村宅基地谁继承有哪些?
      一、农村宅基地谁继承有哪些规定1.宅基地是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修建房屋的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利,在申请的时候不需要缴纳土地费用,是国家对村民的一种特殊福利,是不可以继承的。但是村民在宅基地上建的房屋属于村民的财产儿女是可以继承的。2.如果说你父母的宅基地由于外在因素倒塌的,宅基...


·广东农村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广东农村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广东作为我国的一个经济大省,经济发展速度是非常快的,一个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建筑物的更新,这样才能促进经济贸易的流通。但是现在广东有很多的城市并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这时候就需要进行拆迁了。那么广东农村房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呢? 广东省征地补偿新标准20...


·土地使用权证明怎么开
      ?我们居住的房子通常都有房产证和土地证这两个证,这是每一所房屋的身份证,可以证明你是这所房屋的所有者,那么土地的使用权证明要怎么开呢?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土地使用权证明怎么开首先我们必须清楚地知道土地权属的来源证明包括了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征用土地的时候发的批准文件、可以证明...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