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龙泉市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规定?

龙泉市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规定?

近日来,龙泉市新建铁路,对铁路建造的规划土地中,会对房屋或者土地用于其他用途的建设进行拆迁以及征收。龙泉市政府也出台了关于龙泉市铁路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跟着本站我们一起来看看关于龙泉市铁路征地补偿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吧。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征收管理,依法保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浙江省征地补偿和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第264号令)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补偿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土资发〔2017〕28号)等规定,结合龙泉市实际,现将我市征地补偿标准暂行规定重新公布。

第二条 受龙泉市人民政府委托,被征地单位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为征地工作实施主体,负责征地工作,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加强征地补偿费分配管理等相关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征收土地的政策宣传和指导、监督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征地补偿资金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收支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研究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指导、监督被征地农民保障政策的实施工作;市农业局负责指导、监督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和管理办法的制订以及集体经济发展工作。

第二章 区片综合价和集体经济发展资金补助

第三条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征收集体土地统一执行区片综合价和实行集体经济发展资金补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将政府安排的二三产物业、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直接分配给农民个人,要专项用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通过收益分红的形式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增加农民收入。

第四条 全市共划分为三个区片:

区片Ⅰ:龙渊、西街、剑池三街道1-9村,水南、南秦、宫头村、菜村、临江村范围内部分集体土地(以龙泉市征地区片划分红线图为准)。

区片Ⅱ:区片Ⅰ的14个行政村不同地段的部分集体土地,以及松溪弄、周际、芳野、立新、茶坦、翁仁、曾家、张家、吴处、东岭、宏山、宏阳、武潭、石退、石玄步、岭坤、东权、河村、河星、炉田、季边、上坞行政村范围内部分集体土地(以龙泉市征地区片划分红线图为准)。

区片Ⅲ:上述Ⅰ、Ⅱ区片以外的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行政村的集体土地。

第五条 征收Ⅰ、Ⅱ级区片集体土地中的耕地、园地(原属耕地)、农田水利用地、建设用地从2013年10月1日开始取消10%留用地,实行集体经济发展资金补助。Ⅲ级区片不执行留用地,实行集体经济发展资金补助。

第六条 区片综合价和集体经济发展资金补助标准

区片Ⅰ:耕地、园地(原属耕地)、农田水利用地、建设用地53336元/亩,集体经济发展资金补助100000元/亩;开发园地50000元/亩;林地、未利用地40000元/亩。

区片Ⅱ:耕地、园地(原属耕地)、农田水利用地、建设用地46670元/亩,集体经济发展资金补助80000元/亩;开发园地40000元/亩;林地、未利用地30000元/亩。

区片Ⅲ:耕地、园地(原属耕地)、农田水利用地、建设用地40000元/亩,集体经济发展资金补助30000元/亩;开发园地37000元/亩;林地、未利用地20000元/亩。

第七条 “区片综合价”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组成。

第八条 区片范围内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另行计算。

第九条 插花地按所在红线区域区片的标准补偿(以龙泉市征地区片划分红线图为准)。

第十条 各区片的具体范围及“区片综合价”组成和集体经济发展资金补助标准、详见附件1、附件2,各区片(指Ⅰ、Ⅱ、Ⅲ区片)范围红线划定详见附件6。

第三章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第十一条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是指被征收土地上合法建(构)筑物,农田水利等生产、生活设施。

(一)被征收集体土地上的一般附着物按规定补偿标准(详见附件3、附件4)执行。

(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按《龙泉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违法违章建(构)筑物不予以补偿,并责令其无条件拆除。

(四)青苗补偿费当季按规定标准(详见附件5)执行。

第十二条 地面附着物、多年生经济作物及树木补偿按实折价补偿。大、中型农田水利等生产、生活设施及珍稀苗木迁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并通过审价或审计。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三条 宣传贯彻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认真落实《关于印发龙泉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龙政发〔2006〕66号)、《关于印发龙泉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龙政办发〔2013〕21号),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权益。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政府补贴资金由用地单位承担,按每亩24000元的标准上交财政社保基金专户用于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金(划拨的农民留用地除外)。

第十四条 征用征收耕地、园地(原属耕地)、农田水利用地、建设用地的工作经费,按国土局5元/㎡、街道办事处及乡镇人民政府6元/㎡的标准执行。征用征收开发园地、林地、未利用地的工作经费,按国土局3元/㎡、街道办事处及乡镇人民政府3元/㎡的标准执行。工业园区征地工作经费参照乡镇(街道)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 国有土地有偿收回的补偿标准参照本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暂行三年,《龙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泉市征地区片综合价补偿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龙政发〔2014〕55号)同时废止。本规定实施前已经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或已达成征地协议的按龙政发〔2014〕55号文件执行。

从上述内容看出,对于龙泉市铁路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共有四章。对于土地使用的不同用途的赔偿也是不一样的。龙泉市铁路征收赔偿标准按照政府指导价并按规定执行。如果您在征地上有问题,可以到本站网站,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的发展和不断地进步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的发展和不断地进步,现代社会发展越来越迅速,而现在的年轻人在不到法定结婚年龄就结婚了,说明现代社会的发展,也说了,在我国现代社会的法律中,对于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的相关问题已经在不断完善,下面给您介绍一下: 颁布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 文号: 法释[2017]6...


·福建拆迁征地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福建拆迁征地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征地拆迁律师收费标准: 代理房地产、拆迁等经济纠纷、仲裁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仲裁案件: 10000元/件 2、涉及财产部分的,按照以下比例收取: 争议标的 a 代理费计算 满额(rmb) 1)5万元以下部分,不另收费; 2)...


·有什么合法有效的讨债方法 本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近几年
      有什么合法有效的讨债方法 本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近几年,出现了不少欠债不还的事件,其中不乏债务人恶意不还清。在这种情况下,有的债权人就会通过一些很极端的手段来讨债,这也是不可取的。那么实践中,有什么合法有效的讨债方法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有什么合法有效的讨...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否可以分别抵押?
       一、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否可以分别抵押? 如果房屋占用地和土地是一致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不可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六条 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


·农村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呢?
      农村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呢? 一、土地使用权年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 2、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


·农村修路占地补偿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农村修路占地补偿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一、农村修路占地补偿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


·多年未使用的宅基地政府可以收回吗?
      一、多年未使用的宅基地政府可以收回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多年未使用的宅基地如果确定使用权的,可以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宅基地是国家分给农民的保障性用地,但是,但是宅基地也不是分到农民手中,就会永远归农民使用,法律也规定了一些情况...


·根据规定省道征地补偿是多少?
      根据规定省道征地补偿是多少?《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


·土地领域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土地领域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土地领域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


·异地身份证丢了怎么挂失补办吗?
      异地身份证丢了怎么挂失补办吗?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二、异地申领身份证的程序如何?简单来...


·取得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什么
       一、取得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什么 办理程序如下: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 (政府行文)。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建设用地批准书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6、批准用...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