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相关都?

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相关都有哪些内容

随着互联网的兴起,人们在网络上开始从事各种各样的交易行为。网贷也是其中的一种,随着我国对网贷的越来越规范化管理。网贷也要在相关的监察部门进行备案,以保证其安全可持续化的运作。那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相关都有哪些内容呢,下面我们就带你一起了解一下。

1 范围

本标准提供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下称“从业机构”)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信息披露的一般原则,以及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从业机构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信息披露。

2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信息披露 information disclosure为使出借人在出借资金前充分了解风险,从业机构将其基本及治理信息、平台及其运营信息、融资项目及借款人相关信息,向社会公众或特定对象公开披露的行为。

2.2

平台 platform为投资人与出借人,以及从业机构提供网络技术支持辅助服务的网络平台。

2.3

网络借贷 online lending

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

2.4

个体网络借贷 P2P lending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

2.5

出借人 lender经平台提供的信息中介服务,出借资金给借款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6

借款人 borrower在平台发布融资需求信息,从出借人处获得资金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7

融资项目 finance project即借款项目。

2.8

融资人 financier即借款人。

2.9

投资人 investor即出借人。

2.10

信息披露义务人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bligor包括从业机构、借款人。

注:1.借款人承担提供、披露其信息和项目信息的义务。

2.从业机构一方面承担提供、披露从业机构信息和平台运营信息的义务;另一方面作为居间人,

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居间人的相关规定承担如实披露借款人信息和项目信息的义务,对提供的直接借贷信息进行采集整理、甄别筛选。

2.11

逾期 overdue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含合同约定的宽限期或展期后到期)未足额归还本金或利息。

3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披露、重大遗漏、误导性陈述。

信息披露应以客观事实,或有事实为基础的客观判断为依据,如实反映客观情况。

信息披露应语言明确、贴切,简明易懂,不得误导,不得夸大事实。

信息披露应当充分披露融资项目风险及其不确定性,不得借披露项目信息的名义开展营销活动。

拟披露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国家秘密的有关规定,并作出相应说明。

拟披露内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有关规定,应就披露内容和脱敏方式事前与当事人充分沟通并协议约定,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披

露。

4 信息披露内容

4.1 概述

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从业机构信息、平台运营信息和项目信息。信息披露具体要求和示例见附录A至附录C。

从业机构应在提供服务渠道的显著位置进行信息披露,服务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平台、移动APP应用、社交媒体公众号或服务号等渠道。

4.2 从业机构信息

4.2.1 从业机构基本信息

从业机构应当披露以下基本信息:

——从业机构全称及简称;

——从业机构注册资本;

——从业机构实缴资本;

——从业机构注册地址;

——从业机构成立时间;

——从业机构法定代表人;

——从业机构经营范围。指从业机构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

——从业机构联系方式。如客服电话、传真和邮箱等,从业机构应至少披露客服电话;

——从业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经营场所。指从业机构在境内(不含港澳台)和境外(含港澳台)设立的机构,包括分公司、办事处等;

——注册协议模板;

——客户资金存管情况。

从业机构可披露的基本信息:

——与保险机构、担保机构等各类涉及个体网络借贷业务相关的第三方机构合作情况,包括第三方机构基本信息、合作内容和范围,以及权利和义务;

——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与保险机构、担保机构等各类第三方合作机构的关联关系;

——其它可披露信息。

4.2.2 从业机构治理信息

从业机构应披露以下治理信息:

——组织架构。指包括从业机构部门设置及职能规划等基本结构,应至少披露组织架构中部门设置情况;

——实际控制人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的名单;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高级管理人员一般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高级管理人员。

从业机构可披露的治理信息:

——董事简介;

——监事简介;

——高级管理人员简介。高级管理人员一般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高级管理人员;

——风险管理负责人简介;

——从业机构人员数量及人员从业背景等信息;

——其它可披露信息。

4.2.3 从业机构网站或平台信息

从业机构应披露以下网站或平台信息:

——网站或平台地址;

——平台名称;

——平台上线运营时间;

——相应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信息;

——移动APP应用(如有);

——公众号或服务号(如有);

——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信息;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信息;

——其它可披露信息。

4.2.4 从业机构财务会计信息

从业机构应披露以下财务会计信息:

——经审计的年度报表。

从业机构可披露以下财务会计信息:

——审计报告的主要审计意见;

——重要融资信息;

——其它可披露信息。

4.2.5 从业机构重大事项信息

从业机构发生下列可能对投资人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之一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披露相关信息并作出简要说明:

——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从业机构受到刑事处罚;

——从业机构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重大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实际控制人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

——实际控制人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重大行政处罚;

——其它可披露信息。

4.2.6 从业机构其它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从业机构基本信息、治理信息、网站或平台信息、财务会计信息与重大事项信息等其它信息内容。

4.3 平台运营信息

4.3.1 从业机构应披露以下平台运营信息,以下数据应定期更新(按月更新统计时点应为上月最后一日):

——交易总额。指自平台上线运营时起,所有实际撮合成功的融资项目的资金(本金)总额,至少按月更新;

——交易总笔数。指自平台上线运营时起,平台实际撮合成功的所有融资项目总笔数,至少按月更新;

——融资人总数。指自平台上线运营时起,平台实际撮合成功的融资项目中融资人总数,至少按月更新;

——投资人总数。指自平台上线运营时起,平台实际撮合成功的融资项目中投资人总数,至少按月更新;

——待偿金额。指截至统计时点,平台所有融资人尚未偿还的本金总金额(不包括利息部分),至少按月更新;

——逾期金额。指截至统计时点,所有逾期的且尚未偿还的本金金额总和,至少按月更新;

——项目逾期率(%)。指截至统计时点,当前所有处于逾期状态的项目数与尚未偿还交易总笔数之比,至少按月统计与更新;

——金额逾期率(%)。指截至统计时点,逾期金额与待偿金额之比,至少按月统计与更新。

4.3.2 从业机构可披露以下平台运营信息,并定期更新:

——逾期项目数。指截至统计时点,所有逾期且尚未足额偿还的项目总数,按月更新;

——人均累计融资金额。指自平台上线运营之日起,交易总额与融资人总数之比,按月更新;

——人均累计投资金额。指自平台上线运营之日起,交易总额与投资人总数之比,按月更新;

——笔均融资金额。指自平台上线运营之日起,交易总额与交易总笔数之比,按月更新;

——最大单户融资余额占比。指截至统计时点,待偿金额最大的融资人的待偿金额与平台总待偿金额之比,按月更新;

——最大十户融资余额占比。指截至统计时点,待偿金额最大的前十名融资人的待偿金额总和与平台总待偿金额之比,按月更新;

——最大单户投资余额占比。指截至统计时点,投资金额最大的投资人的投资金额总和与平台总投资金额之比,按月更新;

——最大十户投资余额占比。指截至统计时点,投资金额最大的前十名投资人的投资金额总和与平台总投资金额之比,按月更新;

——项目分级逾期率。指截至统计时点,分别按照逾期90天(含)、90天以上至180天(含)、181天以上,披露项目逾期率,按月统计与更新;

——金额分级逾期率。指截至统计时点,分别按照逾期90天(含)、90天以上至180天(含)、181天以上,披露金额逾期率,按月统计与更新;

——历史项目逾期金额:指截至统计时点,历史以来累计发生逾期的项目本金;

——历史项目逾期率。指截至统计时点,历史项目逾期金额与历史项目累计交易总额之比;

——累计逾期代偿金额。指截至统计时点,由非第一还款来源代偿的金额总和,按月更新;

——累计逾期代偿笔数。指截至统计时点,由非第一还款来源代偿的笔数总和,按月更新。

4.3.3 从业机构可披露的其它平台运营信息。

4.4 项目信息

4.4.1 借款项目的信息披露

从业机构应在每笔借款项目发布时,披露以下借款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指单笔借款项目的定义名称和编号等;

——项目简介。指单笔借款项目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借款人借款时间、所在地、用途等信息;

——项目金额。指单笔借款项目的借款金额;

——项目期限。指单笔借款项目的借款期限;

——起投金额。指单笔借款项目项下单个出借人的最低出借金额;

——预期收益率。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利率或收益率,一般采用年化收益率表示;

——预计起息日。指项目预计开始计算利息的日期;

——还款方式。指合同中约定的还款方式,如一次性还本付息、每月等额还本付息、每月还息到期还本等;

——项目状态。指项目实施的状态,如待审中、融资中、放款中、还款中等;

——项目融资进度。指项目融资的进展情况,一般采用已参与融资项目金额占比或剩余可出借金额占比的方式表示;

——还款保障措施。指为单笔借款项目提供的还款保障措施,需明确第一还款来源、第二还款来源等其它还款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保证、保险等措施;

——项目风险提示。指针对单笔借款项目的风险对投资人的风险提示信息;

——资金用途。指资金流向信息、使用信息及计划等资金运用情况;

——相关费用。指投资人应当承担的费用;

——合同模板。指项目借款合同模板;

——出借人或投资人适当性管理提示;

——限额管理。指借款人该笔借款是否超过监管要求的借款余额上限;

——其它可披露信息。

4.4.2 借款人的信息披露

若借款人为自然人,从业机构应披露以下借款人信息:

——借款人姓名(脱敏处理);

——借款人证件号码(脱敏处理);

——借款用途;

——在平台逾期次数;

——在平台逾期总金额;

——其它可披露信息。

若借款人为自然人,从业机构可披露以下借款人信息:

——资产信息;

——其它借款信息;

——信用信息;

——其它可披露信息。

若借款人为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从业机构应披露借款人以下信息:

——全称或简称(脱敏处理);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脱敏处理);

——成立时间;

——法定代表人(脱敏处理);

——借款用途;

——其它可披露信息。

若借款人为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从业机构可披露借款人以下信息:

——股东信息。指工商注册要求的股东类型、股东名称、股东证件类型等(脱敏处理);

——法定代表人信用信息(脱敏处理);

——实缴资本;

——办公地点(脱敏处理);

——经营区域;

——其它可披露信息。

我们可以看出虽然在互联网上运行。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具体事务处理的相关信息一个都不能少,这说明我国对互联网也是高度重视的,不允许有违法犯罪的活动出现。

·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可以是无偿合同吗?
      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可以是无偿合同?借款合同既可以是无偿合同也可以是有偿合同。借款合同,是有偿(有息或附加利益)或无偿,属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行为,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就有效。可以是有偿(有息)的,也可以是无偿(息)的,法律是不限制的。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借...


·公司发行债券的资格
      公司发行债券的资格 按照《证券法》规定,公司发行债券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股份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 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 000万元。 净资产是指公司所有者权益,也是股东权益。股份公司要发行公司债券,其净资产额不低于3 000万元,这样...


·法院以借条开庭后会怎么判?
      法院以借条开庭后会怎么判?1、法院以借条开庭后可能会判原告或者是被告胜诉,这是由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


·借条金额大于实际借款怎么办?
      借条金额大于实际借款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借条记载的金额大于实际借款金额的,债务人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减少还款的金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


·以虚假理由借钱是诈骗吗
      虚假理由借钱一直拖不一定算诈骗。以虚假理由借款具有欺诈性质,是否构成诈骗罪以法律规定认定。普通的借钱拖延只能算是民事纠纷,协商不能的可以起诉后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借钱人存在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属于诈骗,可以报警处理。《刑法》第...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有何不同?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有何不同? 民间借贷是指由民间自发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可以发展成为非法集资。民间借贷是受法律保护的,但非法集资却是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许多人对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有何不同存在着很大的疑惑,下面我们就在下文中为您提供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两...


·债务人死了之后要怎么讨债
      我们都知道,借钱给他人有一定的风险,这不仅包括债务人赖账的风险,还有另外一种风险,那就是债务人死亡。那么,债务人死了之后要怎么讨债呢?债务人死亡并不意味着与其有关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债务人死亡怎么讨债呢?对此,下文将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债务人死了之后...


·夫妻共同债务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债务执行程序是怎样的?夫妻共同债务执行程序是首先由当事人来提出申请,然后由法院来具体的执行,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1) 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是一种连带责任夫妻财产是共同共有关系,夫妻双方共同地平等地享有共有财产的各种利益,共同地平等地负担由共有财产产生的各种义务。对外民事法律关系...


·并购贷款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并购贷款的担保方式有哪些?贷款条件是什么? 一、并购贷款的担保方式 (一)借款人应提供充足的能够覆盖并购贷款风险的担保,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形式。前述担保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 (二)以目标企业股权质押时,应追加其他合法有效的担...


·欠款不还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总有一些人借了别人的钱却不主动归还。有时候,由于债权人和债务人关系密切,不好意思主张债权,或者是由于债权人的疏忽大意忘记讨债,导致借款人欠款不还超过诉讼时效。那么此时,欠款不还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换句话说,债务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呢?下文将作一个详细的...


·不起诉欠条过几年后无效
      不起诉欠条过几年后无效 借条不是三年后不起诉就无效,借条本身没有有效期的限制,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欠条本身并没有一个有效期,除非当事人之间有这方面的约定。不然,通常...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