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民法典》起诉离婚程序是什么?

《民法典》起诉离婚程序是什么?


1、审理前的准备。

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诉讼外调解

诉讼外调解,其依据来源于本条规定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这种调解属于民间性质。“有关部门”在实践中一般是当事人所在单位、群众团体、基层调解组织等。由这些部门进行调解,符合当事人的非讼心理和社会生活中的传统习惯,易于当事人认可和接受。也由于调解人一般对当事人的情况比较了解,便于做好思想开导工作,缓解夫妻间的ì盾,有助于妥善、及时地化解离婚争议。

对于离婚纠纷,诉讼外调解并不是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前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在接受调解后随时退出调解。调解前不能“强拉硬拽”,调解中也不能“强加于人”。因此,经过调解可能会出现不同的结果:一种是双方的ì盾得到化解,重归于好,继续保持婚姻关系;第二种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在子女和财产问题上也达成一致意见,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再一种是调解不成,一方坚持离婚,另一方则坚持相反意见,或者虽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财产问题达不成协议,而需诉诸法院解决。

三、诉讼离婚

(一)诉讼离婚的概念及特征

诉讼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诉讼离婚制度,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对离婚有分歧的情况,包括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发生的离婚纠纷;或者双方虽然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情况。

诉讼离婚制度有下述特征:

第一,诉讼离婚有着法定的必要条件,即“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也必须执行法律规定的条件,并以此为据裁判是否许可当事人离婚。

第二,在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对争议处理起主导作用,它要对当事人提出的离婚请求和理由进行审查,是否准予离婚取决于人民法院的依法裁量,它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也可以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请求。

第三,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调解和判决,在发生法律效力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和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依另一方的申请予以强制执行

离婚是我们每一个人都不希望的,您对于离婚还有可能都是非常的反感的。对自己身心伤害大的婚姻确实没有坚持下去的必要,我们对于离婚的程序还是要有一定的了解的,可以分为三个方面,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和开庭。对于《民法典》起诉离婚程序想必您都了解了。


·一、夫妻之间的无效婚姻如何解除?
      一、夫妻之间的无效婚姻如何解除?夫妻之间的无效婚姻解除方式为: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该婚姻无效;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发现有无效婚姻的,应当主动依职权解除该婚姻。 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取的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二、...


·一般离婚诉讼费是多少钱
      夫妻中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此时就需要书写书面的离婚起诉状,同时起诉的时候还需要交纳相应的诉讼费,不过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一般这个诉讼费最终都是由败诉一方承担的。那一般离婚诉讼费是多少钱呢?下文中,我们就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一般离婚诉讼费是多少钱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


·离婚时一方放弃小孩抚养权如何争取
      离婚时一方放弃小孩抚养权如何争取 一、离婚时一方放弃小孩抚养权如何争取 规定是离婚之后,一方当事人相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先和直接抚养孩子一方自行协议。 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有主张变更抚养权一方到法院起诉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


·可撤销婚姻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是被胁迫结婚的,被胁迫的一方可以带上相关材料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那么你知道当事人要撤销婚姻时,需要带上哪些材料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可撤销婚姻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


·新婚姻法离婚法院传票可以不接收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离婚法院传票可以不接收吗? 一般来说不可以。因为不接法院传票的话,法院可以直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0条的规定:缺席判决离婚。这样判决结果将会对缺席者产生不利。 法律依据: (一)《民事诉讼法...


·一、老公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老公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


·夫妻双方手写转让抚养权效吗?
      夫妻双方手写转让抚养权效吗? 一、夫妻双方手写转让抚养权效吗? 协议的有效性,并不在于其是手写还是电子版的,只要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经过双方签字盖章(手印),即使是手写的,依然有效。 抚养协议不仅是对签订协议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同时也直接影响到未成年子女享受父母抚养的权...


·男方拒绝支付抚养费能怎么办
      如今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除了会因为财产分割问题而产生纠纷外,同时也有可能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面产生争议。而此时确定了孩子归女方抚养的话,那男方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不过要是男方拒绝支付抚养费能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男方拒绝支付抚养费能怎么办 现实操作中,很多人...


·一、夫妻一方转移财产是什么性质?
      一、夫妻一方转移财产是什么性质? 1、被侵犯财产一方应配合法院积极调查取证,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证据,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2、只要证实一方有上述行为,法院对这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3、离婚后,取得了证据证实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被一方用上述行为独占的...


·起诉离婚到哪个法院
      起诉离婚到哪个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诉讼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另外有几种特殊情况如下: 1、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


·出轨是法定离婚的条件之一吗
      一、出轨是法定离婚的条件之一吗 是。法定离婚的条件: 以下情形属于可以法定判离的情形: (1)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 一方被宣告...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