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发生欠款方面的纠纷应该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朋友之间经常会发生借款的现象,出借钱一方(债权人)因为好面子,觉得写欠条太没有人情味,往往没有写欠条,有的债务人就赖账了。那么,发生欠款方面的纠纷应该怎么办呢,如果债权人要大官司的话,欠款纠纷应提供哪些证据呢?下面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
一、发生欠款方面的纠纷应该怎么办
1、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2、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3、下列两种情况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二、欠款纠纷应提供哪些证据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广东省法院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庭前交换证据暂行规则》更是规定,对于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受理的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收集的证据无正当理由未经庭前交换的,不予质证和认定。因此证据的收集、保护和及时举证就显得尤为重要,不然就会面临不利的后果。在欠款纠纷中,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是单位的要加盖公章)、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火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对于已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民间借贷大多数发生在熟人之间,不写书面协议的情况很多,也致使纠纷频繁发生。债权人要了解发生欠款方面的纠纷应该怎么办,以应对债务人赖账的情形。发生欠款纠纷之后,债权人往往会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您都知道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所以欠款纠纷当事人一定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如果不知道如何收集,可以来电咨询律师。


·有个体户借条公章就可以不用再签字了吗?
      有个体户借条公章就可以不用再签字了吗? 一、有个体户借条公章就可以不用再签字了吗? 借条上有个体户公章那么就可以不用签字了,此时债务人是个体户。 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部分履行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后时效需要重新计算吗?
       一、部分履行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后时效需要重新计算吗? 部分履行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后时效需要重新计算,根据《民法通则》第138条的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


·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价如何确定?
      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价如何确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大的特点是其在一定期限内拥有转移成公司股权的权利,也即拥有股权性、可转移性,虽然公司债券的风险性比较小,但相应的,收益也受到限制。所以不少投资者还是十分乐意将可转移公司债券转移为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价该如何确定?一、什么是可转换债券...


·债务转让协议注意事项有什么
      1、债务的可转让性。当事人之间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转让性,否则达成的协议将无效。2、债务转移的内容。债务的全部转移和债务的部分转移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为了避免争议,在债务转移协议中必须约定清楚债务是全部转移还是部分转移。3、债务转移须经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有可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信用卡还款逾期了怎么办
      信用卡还款逾期了怎么办 很多人还款能力不够,但是却强行的使用信用卡,最后导致自己经常逾期还款。那么在信用卡还款逾期的情况下,使用者应该怎么办呢?而逾期不还信用卡会产生怎样的影响?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信用卡还款逾期了怎么办 1、继续使用 逾期后,...


·如果欠钱不还没欠条怎么办 一、如果欠钱不还没欠条怎么办?
      如果欠钱不还没欠条怎么办 一、如果欠钱不还没欠条怎么办? 没有欠条的可以收集其他证据向法院起诉,一般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有: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


·履行债务的期限该怎么确定
      履行债务的期限该怎么确定 一、履行债务的期限该怎么确定 履行期限,是债务人应当履行债务的期间,其起始应为合同生效之时或者之后。履行期限的确定,应依当事人的约定,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依照法律的明确规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原则确立。在履行期限届满以前,债务人履行或者债权人要求履行...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规定是怎样的?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规定是怎样的? 为了加强我们国家银行业的贷款管理,银监会出台了关于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规定的有关办法,银行需要按照规定对个人操作存单质押贷款,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相关的详细内容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规定 第一条 ...


·债权债务和解协议怎么写?
      债权债务和解协议怎么写? 一、债权债务和解协议怎么写? 当事人 债务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债务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债权人:(以下称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定金条款属于合同主要条款吗
      定金条款属于合同主要条款吗? 一、定金合同签订的必要条件 (一)审查主合同的效力 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因此在签订定金合同时应注意审查主合同...


·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根据《刑法》第179条的规定,犯本罪,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集资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