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后商品房保修期是多久? 出售后商品房保修期是多久?关于保修期的长短,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低保修期限。”因此房地产商对购房人负有...
·崇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崇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崇州市房屋拆迁补偿分为了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货币补偿是按照被征收人房屋评估单价乘以房屋建筑面积确定。产权调换是由房屋征收单位参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对被征收人进行安置。同时涉及到的补偿项目还包括了政策性补偿费、政策性补助费等等。 崇州市...
·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夫妻双方名字离婚怎么分根据《婚姻 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夫妻双方名字离婚怎么分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
·南京房改房出售的程序 南京房改房出售的程序: (一)卖方携带按规定填写的《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审批表》、已购公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夫妇双方的身份证向市房改办申请办理准入审批手续。 双方须持买卖合同、立契过户的相关材料、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到区土地行政管...
南京房改房出售的程序: (一)卖方携带按规定填写的《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审批表》、已购公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夫妇双方的身份证向市房改办申请办理准入审批手续。 双方须持买卖合同、立契过户的相关材料、卖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到区土地行政管...
·自从出台了房屋限购政策,有些人就想打法律的擦边球,打着离婚的 自从出台了房屋限购政策,有些人就想打法律的擦边球,打着离婚的幌子去买房,实际上却还有夫妻的情意,这样看似双赢但是这实际情况不为您所知,所以我们肯定就好奇买二手房郑州手续离婚真有什么好处?又需要哪些证件去买房呢?今天我们就整理了相关的回答,欢迎阅读。 买二手房郑州手续离婚有哪些好处...
·公租房拆迁时,关于承租人的补偿,都有什么政策规定? 公租房拆迁时,关于承租人的补偿,都有什么政策规定? 一、公租房拆迁时,关于承租人的补偿,都有什么政策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公租房进行拆迁的,对承租人的补偿主要是安置费用的补偿,承租人要与征收部门签订协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
·未满18岁可以买房子吗? 未满18岁可以买房子吗买当然没问题。法律并未限定购房者的年龄,所以可以用未成年人的名义购房。只是签订买房合同和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时,需要由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办理。二、未成年人能否自行进行房产交易?按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
·一般而言,由于买受人可以现场勘查,现房销售的商品房面积误差的 一般而言,由于买受人可以现场勘查,现房销售的商品房面积误差的问题比较少,但是期房建成后的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经常发生误差问题,很多时候面积误差还比较大,这严重影响买受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对于买受人而言,该如何解决房屋面积误差大的问题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如何解决房屋面积误...
·夫妻共有房可以诉前财产保全吗 夫妻共有房可以诉前财产保全吗?法定条件的话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合诉前保全必须具备的条件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利害关系...
·二手房买卖中的陷阱有哪些 很多人反映,在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都落入了对方设置的陷阱之后,自己的利益遭受了很大的损害。这也就为后面的购房者提了一个醒,买卖二手房需要注意其中的陷阱。那到底二手房买卖中的陷阱有哪些呢?以下是对这个问题做的具体介绍。 陷阱一:个人现金收房。 由于许多业主已对“现金收房”的把戏...
·出现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情形,那么意味着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就 出现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情形,那么意味着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就会随之消灭,不过也有可能因为合同的终止,从而产生其他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实践中,对租房合同终止的情形作出了要求,那到底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情形有哪些?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情形有哪些 房屋租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