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房屋他项权注销登记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房屋他项权注销登记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房屋他项权证对房子的正常使用权利是起到一定的约束的,但是也有人初心大意到在抵押关系结束了以后,居然就忘记了要对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登记了这件事情。所以在法律概念上如果不申请注销,就意味着房屋还是有抵押关系存在的。因此,在办理他项权证的时候,也应该顺便了解一下房屋他项权注销登记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一、房屋他项权注销登记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登记须知

1、 抵押结束,抵押人应按《抵押登记管理办法》之规定,返原抵押登记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2、 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登记,需提交以下资料:

(1)《房屋他项权证》;

(2)《房屋所有权证》;

(3)抵押权人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证明或通知;

(4)填写《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登记表》并交抵押权人盖章、

3、 他项权注销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申请 管理收件 审查、审批 注销 解除冻结

4、 手续完备,抵押权人同意于受理当日办理完结注销手续。

办事流程

1、提交房屋他项权证,记载有银行注明的贷款已还清,并盖有银行公章;提交注销申请书;

2、注销他项权利登记;

3、换取房屋所有权证申办手续

1)房屋他项权证;

2)产权人身份证。

3)注销登记申请表

二、什么是房屋的他项权?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担保法第五十二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三、房屋如何办理他项权证?

(一)他项权利设定登记依据以及办理程序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房屋他项权证办理提交的材料:

1、房地产抵押申请表;

2、抵押人身份证;

3、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未婚证明;

4、借款抵押合同;

5、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6、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

7、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综上所述,房屋他项权注销登记的这件事情也是很好办理的,在抵押结束以后,当事人到当初办理他项权证的有关部门申请注销即可。不过先到银行跟银行索要房屋他项权证,然后顺便让银行出具贷款全部都偿还完毕的证明,债务债权关系完结的材料经过工作人员的审核以后,在相应的时间之内就会注销他项权证的。

·收房意味着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不再是一纸合约,而是能够真实的搬入
      收房意味着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不再是一纸合约,而是能够真实的搬入自己花大价钱所购买的房屋中居住,从法律角度来讲,其实也就是转移了二手房的占有,但现实中收房也是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到底二手房收房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呢?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二手房收房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1、二手房收房注...


·租房终止拒腾房是什么纠纷?
      租房终止拒腾房是什么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任何一方不愿意继续租赁的,合同因履行期满而终止,律师认为此时承租人继续占有房屋就不是依据合同的规定,而是一种无权占有行为,对房屋所有权人的所有权是一种侵犯,所以是一种侵权行为。另外,要说明的是,解除合同是法律赋予的...


·房屋买卖卖方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房屋买卖中,最怕的就是出现违约的情况,这时势必对另一方的利益造成影响。尤其是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购房者一定要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实践中房屋买卖卖方违约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为您介绍。 1、交付不能。当出卖人不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时,则构成根本性违约,...


·贷款房可以二次抵押贷款吗2023
      贷款房可以二次抵押贷款吗贷款的房子可以抵押的,可以办理房屋二次抵押贷款。但是,房屋二次抵押贷款对贷款房屋以及其他要求是较高的,一般只有那些有保值、升值空间,而且房屋地理位置佳的房子才可以办理。此外,房产抵押不影响个人平实正常使用,只要按时还款,房子出租、个人居住等是不受影响的。房...


·一、男方死亡父母的房子财产怎么分配?
      一、男方死亡父母的房子财产怎么分配? 1、按照父母的意愿 2、按照法定继承人的顺序 3、父母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女方并不享有房子财产的分配权。 二、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


·卖房合同无效还需要赔违约金吗
      卖房合同无效还需要赔违约金吗 一、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有效吗 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 1、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2、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3、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房产抵押登记的受理机关是哪个
      在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抵押贷款的时候,需要使用房产进行抵押,与此同时还需要办理一个抵押登记才行。那么实践中,究竟房产抵押登记的受理机关是哪个呢?而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可以办理抵押登记,那么哪些房产不能办理抵押登记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房产抵押登记的受理机...


·婚后父母给子女的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有的父母为了子女在婚后能够过的好一点,就会拿钱给子女让其买一套住房。那么此时婚后父母给子女的购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实践中,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婚后父母给子女的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为子女结婚后购房出资,应该认定为父母对夫妻双...


·二房东有权起诉租客吗?
      二房东有权起诉租客吗?二房东是有权利起诉租客的,房屋租赁起诉的流程是:1、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并且把准备好的材料提交上去。2、立案庭负责立案的法官接到当事人递交的诉状后,进行认真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将有关信息输...


·门面房、企业拆迁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方式有哪些?
      门面房、企业拆迁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方式有哪些?   一、门面房、企业拆迁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方式有哪些?   1、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评估机构在评估时应遵循下列规定:(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每月按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评估价的2‰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   2、按...


·有房产证被强拆怎么办
      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