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诈骗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您在生活中对诈骗的行为应该很熟悉,诈骗罪的案件在司法实践当中也是比较常见的,有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等新的形势,但是不管诈骗分子的行为是怎么转变的,只要是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那么就是构成诈骗罪的,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诈骗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诈骗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根据刑法的规定,认定诈骗罪应注意该罪与其他几个罪名的界限:1、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2、诈骗罪与代人购物拖欠货款行为的界限。对以代人购买紧缺商品的名义,取走货款,没买到东西,又擅自挪用货款,拖欠不还款的行为,应着重考察其真实目的、双方的关系、事情的起因、代办人的具体行为、拖欠的情节、后果等等,从而正确判断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如能明确想代人购物,因故未能买到挪用仍拟归还的,不能以诈骗罪论处。如果以代购为名,行诈骗之实,骗取大量财物,大肆挥霍,根本无意归还,也无力归还的,应以诈骗罪论处。3、诈骗罪与集资办企业因亏损躲债的界限。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数额较大的行为。 两者的差别在于后者利用了信用卡事实诈骗,而前者不限于使用何种方式。诈骗罪与信用卡诈骗罪属于刑法中的法条的竞合,我国刑法中规定了一些特殊类型的诈骗罪,比如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骗取出口退税罪等,这些诈骗犯罪与诈骗罪之间存在着特别法与普通法的法条竞和关系,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应以特殊类型的诈骗罪论处。综上所述,关于诈骗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我们已经告诉您了,其实信用卡诈骗是一种特殊的诈骗形式,之所以从诈骗罪中单独规定出来,是因为信用卡诈骗罪不仅仅侵犯了公民的公私财产所有权,还侵犯了社会的金融秩序还有信用卡的安全秩序,是更严重的犯罪。


·刑法中销售假药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销售假药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刑法》中销售假药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


·根据刑法规定贩毒被抓如何判罪?
      根据刑法规定贩毒被抓如何判罪? 一、根据刑法规定贩毒被抓如何判罪? 根据刑法规定贩毒被抓按照我们刑法的347条来进行一个贩卖毒品罪的处罚,在这个过程当中,如果说走私或者是贩卖的鸦片达到1千克以上的话,就可以进行一个立案处理,通常情况下是15年有期徒刑或者是死刑。 判刑标准:...


·传销罪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几个方面?
      传销罪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几个方面传销罪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观个客观两个方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同时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集资诈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5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告诉才处理罪行有哪些?
      告诉才处理罪行有哪些? 一、告诉才处理罪行有哪些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普通)侵占案(刑法第二...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一、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所谓“使用”。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利用...


·盗窃罪与非罪可以怎么认定
      生活中,有些人遭遇盗窃,也不报案,总是自认倒霉;有些人当场抓住了盗窃分子,却不将其扭送到公安机关,而是对行为人处以私刑。造成这种局面的很大一个原因是人们分不清盗窃行为与盗窃罪。那盗窃罪与非罪可以怎么认定?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盗窃罪与非罪可以怎么认定 对某些具...


·行政拘留的年龄限制是什么?
       一、行政拘留的年龄限制是什么? 1、刑事案件没有年龄限制;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


·根据刑法规定售卖假口罩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售卖假口罩怎么处罚? 一、根据刑法规定售卖假口罩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售卖假口罩的处理方式是按照刑法当中的销售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罪,在进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判决。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处罚是怎样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


·当事人犯罪预备会被处罚吗?
      犯罪预备会被处罚吗?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这是追究犯罪预备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理根据。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


·非法持有枪支罪怎么量刑处罚
      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对强制弹药的管理是十分严格的。如果行为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挪用枪支,拒不交出,就有可能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这个时候就会依法进行量刑处罚。那么,法律中规定的对非法持有枪支罪怎么量刑处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非法持有枪支罪怎么量刑处罚 违...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