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新劳动合同法对薪酬的影响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虽然是管理雇佣关系的一种法律,但是同时,它对现实生活中的某些人事制度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例如它会影响到薪酬。那么新劳动合同法对薪酬的影响有哪些?影响薪酬的因素有哪些?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新劳动合同法对薪酬的影响有哪些?

1、企业薪酬管理自主权利受限

相较于《劳动法》颁布以来的薪酬管理实践,企业的薪酬管理自主权限受到限制。这是由于劳动法实施以来的企业管理权不受规制的现状带来的立法纠偏。

2、企业薪酬管理规范严谨增强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包括薪酬管理将摆脱以往的粗放性、经验性、随意性的特点,走向“规范、严谨、细致”的管理时代。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劳动合同法》与企业管理的细节密切相连,要求企业从整个管理流程的各个环节与法律全面对接,各种规范性文件、资料存档必须全面、准确,以保证程序合法性,否则将承担极高的法律责任。

3、政府和工会对薪酬管理介入

企业薪酬管理自主权的减弱,一方面是来源于劳动者对薪酬的决定权有所增加,另一方面则来源于作为组织的政府和工会对企业薪酬管理的介入。

4、企业薪酬管理管理成本提高

企业薪酬管理管理成本指违法成本和守法成本。守法成本是遵守法律所带来的必然成本,因为法律所体现的权利和义务的实现需要耗费社会资源,这些资源的支付在企业就是成本。此外,一个重要的成本便是违法成本。

5、薪酬作为管理手段地位提升

薪酬管理是企业对人才“选用育留出”的重要管理手段,他要解决的实质是深层次的激励约束问题,许多“赏”“罚”手段都与薪酬直接相关,因此薪酬也是最常用的管理工具。由于《劳动合同法》一方面会客观导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普遍存在,另一方面又严格限制了企业解除合同的条件,因此企业将不得不面对“想让走的走不了”的处境。同时,由于提高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自由性,又使得企业面的“想留的人才留不住”的局面。在合同订立、解除上的严格规定,将使企业不得不更注重已有人力资源的开发、激励与保留。而薪酬管理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核心地位由此将进一步得到凸现。

6、特殊用工薪酬管理更加规范

劳动合同法对包括试用期、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等方面的规定更加细致和严格。这与法律出台的背景有着莫大的关系。企业将被迫重新审视已有的特殊用工制度,废弃那些在新法环境下不再具有成本优势的用工做法。

二、影响薪酬的因素有哪些?

外在因素影响工作薪酬的外在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

(1)国家的政策和法规。组织制定薪酬政策时,必须考虑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

(2)劳动力或人才市场供求情况。供过于求时,员工不得不接受较低的薪酬:供不应求时,员工往往可以得到较高的薪酬待遇。

(3)当地生活水准。当地生活水准较高时,为了保证组织内员工的生活水平,组织必须适当上浮员工的薪酬。

(4)当地收入水平(市场薪酬水平)。为了稳定人力资源,留住人才,组织在制定薪酬时必须使员工的薪酬与当地收入水平保持相当。

内在因素影响工作薪酬的内在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

(1)支付能力。即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经济实力。它往往与员工薪酬水平成正比。

(2)工作性质的差异性。不同工作的复杂程序、技能要求、工作强度或负荷方面都存在着差异。这种差异是组织确定薪酬差异的重要依据。

(3)员工情况的差异性。员工之间的工龄、年龄、文化程度、性别、专业技能等差异也是组织确定薪酬差异的重要依据。

(4)组织对人性的假设。如果组织把员工看成"经济人",组织的薪酬形式会采用经济性薪酬;如果把员工看成"社会人"或"复杂人",员工的薪酬形式就会更多使用非经济性薪酬。

从上述介绍中我们不难看出,新劳动合同法对薪酬的影响还是不小的,虽然都不算十分直接的影响,但是它却可以通过影响其他因素最终导致薪酬出现变化。当然,影响薪酬的因素不小,并非只有劳动合同法一种,其因素出现的变化也会导致薪酬最终受到影响。

·未拖欠工程款证明是怎样的
      未拖欠工程款证明是怎样的? 一、未拖欠工程款证明是怎样的? 未拖欠工程款证明 兹某某工程为我施工单位(某某建筑公司)承包建设,与2012年11月24日开工建设,2015年4月5日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无拖欠。 特此证明! 某某建筑有限公司 二、如何...


·员工签了劳动合同离职证明还需要吗?
      员工签了劳动合同离职证明还需要吗?需要;1、辞职者一人亲自填写"辞职申请表"一式四份,交于所在单位相关职能部门。2、单位接到辞职申请后,根据情况进行审核或审批。对于不需经过批准的辞职申请,单位应在"辞职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内填写对申有关情况是否属实的审核意见;对需要经过批准的辞职...


·人事聘用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怎样的
      人事聘用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怎样的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


·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书应该怎么写?
      就业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事情,劳动者想换工作的时候,可以提前和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申请。经双方协商后,会签署一份解除劳动关系合同,这样一来,就标志着双方劳动关系的结束。那么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书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这篇范文具体了解下吧。 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书 甲方: ...


·一、劳动法对童工的定义是什么?
      一、劳动法对童工的定义是什么?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统称...


·劳务派遣合同怎么解除?
      劳务派遣合同怎么解除? 劳务派遣合同怎么解除?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时告知...


·到了法定年龄能辞退员工吗?
      到了法定年龄能辞退员工吗? 一、 到了法定年龄能辞退员工吗? 到了任何年龄,只要没有退休,都是可以辞退的,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严重违犯劳动纪律,...


·工作过程中
      工作过程中,难免发生工伤事故,造成劳动者人身受到伤害。工伤事故发生之后,劳动者需要进行工伤认定,才可以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误工费、护理费等等。那么工伤保险待遇护理费在法律中是如何规定的呢? 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2、建设工程...


·劳动者平时工作为何要保留哪些证据
      劳动者平时工作为何要保留哪些证据 劳动者具体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的自然人。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各项权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


·劳务合同纠纷诉讼有效期是多久
      劳务合同纠纷诉讼有效期是多久?劳务合同纠纷诉讼有效期是3年,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