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可以不出抚养费的情况有哪些?

离婚可以不出抚养费的情况有哪些?离婚之后只要有孩子的一般都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但是也不排除有些特殊情况可以不出抚养费。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除非给付方没有经济来源或者因犯罪被关押,失去了经济能力,可以不用给抚养费,否则都是必须给付子女抚养费的。二、相关知识:《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只要本来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存在上述的情况就可以暂时不支付抚养费,但是必须在上述情况消失之后主动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一般情况下抚养费也必须建立在支付方有必要的能力基础上才能够显示出法律的公平。


·当婚姻无效孩子怎么处理
      近年来,经常会出现早婚等的现象,即没有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就举行了婚礼的情况,您应该都知道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是不能拿到结婚证的。因此便牵扯出了一系列的问题,比如婚姻无效孩子怎么处理。接下来,我们来为您讲解一下。 一、当婚姻无效孩子怎么处理? 婚姻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对当事人所生...


·离婚时夫妻股票应该如何处理
      股市行情可以说是瞬息万变的,几分钟的事情就可以让人损失几十万,当然运气好的也可以趁着几分钟赚个十几万。而要是在股市动荡的时候,正好夫妻在闹离婚的话。此时这离婚时夫妻股票应该怎么处理才好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时夫妻股票应该如何处理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


·最新婚姻法离婚规定有哪些?
      最新婚姻法离婚规定有哪些? ?离婚法也需要与时俱进,我们整理出了最新的规定和法律依据,在最新婚姻法离婚规定中说明了倘若是双方自愿协商离婚的需要两个当事人一起到婚姻登记所去解除关系,而如果只是一方强烈想要求离婚的,则需要通过相关部门的调解离婚或者是通过法院诉讼。 一、最新婚姻法...


·石家庄市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石家庄市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拆迁改造范围 凡在本社区管辖范围内的一切土地及地上地下建筑物、住宅、企业、商店等(国家及企事业单位已征地除外)。 二、拆迁 1、塔冢社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分期进行,拆迁前发布房屋拆迁公告,公布拆迁范围; 2、被拆迁人应与“塔冢社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


·夫妻分居半年可否离婚
      夫妻分居半年可否离婚 《民法典》的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在此所指的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它只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而用来判决离婚的条件之一,也就是说分居两年只是判决离婚的其中之一的理由,而并不是必要的条件。此外,对于分居的事实,...


·离婚了全职妈妈争取抚养权怎么办?
      在我国婚姻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对于离婚夫妻抚养权的问题,可以由双方私下解决,如果双方私下不能解决,可以通过法院上述进行庭解,根据相关的规定,法院会对子女抚养权做出判决,如果判给了男方,那么离婚了全职妈妈争取抚养权应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离婚了全职妈妈争取...


·一、在离婚孩子判男方女方抚养费怎么办?
      一、在离婚孩子判男方女方抚养费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


·相信很多人对抚养权和监护权的区别不是很了解
      相信很多人对抚养权和监护权的区别不是很了解,甚至有些人觉得其权利在法律上是差不多的,没什么区别的。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抚养权和监护权的区别还是比较大的,是不能等同的。那么,在我国的法律中具体的抚养权到底是指什么呢?抚养权从字面意思上可以理解为对孩子抚养的权利,抚养权也有抚养这一项...


·离婚经济帮助的适用条件
      离婚时的经济帮助,是指夫妻离婚时,一方生活确有困难,经双方协议或由人民法院判决,由经济条件较好的另一方给其必要的经济资助的制度。经济帮助不以一方有过错或少尽义务或有过失为前提,也不以何方提起离婚为要件,具有纯粹的资助性质。<{{tjlytel}}>  它不是夫妻间的抚养义务,而...


·起诉离婚去哪个法院起诉?
      说到起诉离婚,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这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但与协议离婚相比,无论是离婚条件、还是需要的材料、手续这些都是不太一样的。其中提起诉讼离婚是去对应的法院,那此时起诉离婚去哪个法院起诉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起诉离婚去哪个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


·离婚子女抚养费年限
      离婚子女抚养费年限 1、原则期限: 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