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业主收房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购房之后会涉及到收房这个环节,当然并不是业主简单的在收房协议上面签个名就完了,此时还是要实实在在的去验收房屋,不过会有一些事项需要格外注意。那到底业主收房注意事项包括什么?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业主收房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1、不是必须在《收房通知书》上签字。

《收房通知书》是开发商为证明自己未交房违约(虽然从道理上说是无法证明的,但是就有有关部门认可该证明,所以业主不可不防。)而对业主的一个预先提示。

2、在房屋交接现场,万万不可先在《房屋交接书》上签字,再收取钥匙。

由于中国目前的特色,凡是发生交房纠纷的,只要业主在《房屋交接书》上签过字,即使房屋真的不那么符合交房条件,业主胜诉实为罕见。

3、交房凭证有《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

缺少以上任何一项,业主 都有权拒绝收房。但这些凭证都只需开发商单方制作就能轻而易举向业主出具,而且这些都不是证明房屋合格的关键凭证。

4、“综合验收”是建委组织对整个竣工小区的质量、设计、规划、消防、环保等各方面进行的全面检验。

依法,未通过竣工综合验收的房屋不能交付。因此通过综合验收是形式上交房的关键。

5、房屋通过综合验收并不等于一定就合格。

许多案例表明,有些房屋尚未开工,就已取得政府签署的全部验收合格文件。我们无意对政府评头品足,只是提醒业主收房不能光看某些文件,最好自己亲自现场检验。因为我国尚处于很大程度上的自力救济阶段。现场检验房屋时,业主有权索取查阅房屋施工图文件。因为业主有获悉房屋真实状况的知情权。没有施工图作参照,是无法得知房屋是否按图施工,是否符合国家批准的标准,房屋的实际状况是否与应当状况一致。施工图文件可以向开发商索取也可向物业公司索取(开发商应当将有关图纸交存物业)。

6、收房时应当索要盖有维修基金窗口专用章的《物业维修基金缴款凭证》和盖有契税收入财务专用章的《契税完税证》,并应在合理期限内取得。

如果开发商未将维修基金和契税上缴政府有关部门,则无法取得以上两项凭证,那么业主面临的将是无法取得产权证。

二、相关法律条文: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方可交付使用。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实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交付住宅时,应当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户内)》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同交给业主。”

如开发企业违反规定交房,您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委反映,您也可依据双方合同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开发企业违约相关责任,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业主在验收房屋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上述的事项,这样才能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更多的损害。当然,要是能在专业人士的陪同下进行验收,当然最好不过。而具体业主收房注意事项有哪些,上文已经进行了讲解,

·在我国现在买房子可以贷款吗?
      在我国现在买房子可以贷款吗? 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商品房买卖欺诈行为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欺诈行为有哪些对于商品房这一较为特殊的商品而言,由于其生产周期长、环节多、价格高等特点,在认定“欺诈”时有其特殊性。那么,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商品房买卖行为中的“欺诈行为”呢,商品房买卖欺诈行为有哪些呢,如果遇到开发商有欺诈行为怎么办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


·新沂农村房屋买卖过户所需材料有哪些
      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农村房屋的买卖,但因为农村房屋的性质与城市的商品房不同,所以它的房屋买卖的条件、所需材料、流程都与商品房有所区别。那新沂农村房屋买卖过户所需材料都有哪些?我们为您提供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农村房屋买卖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1、购房者具有合法的购...


·婚前房子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后怎么分配
      婚前房子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后怎么分配?婚前房子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一般是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


·我国的独生子女能继承房产吗?
      我国的独生子女能继承房产吗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请求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资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资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资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事实上,如果独生子女的父母...


·房屋转租合法吗?
      房屋转租合法吗?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房屋交付给他人使用并获得租金性质的保底收益的,均为房屋转租。房屋转租是否合法,要看具体情况,一般来说,房屋转租合法须符合以下两个必要条件:1、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转...


·邳州房屋拆迁室内装修补偿标准
      邳州房屋拆迁室内装修补偿标准 一、邳州房屋拆迁室内装修补偿标准 第一条 宗旨、目的: 为了贯彻《邳州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规范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估价的相关事项,合理体现被拆迁房屋的价值量,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关于房屋他项权证从哪办?
      关于房屋他项权证从哪办? 他项权证,这个内容您应该很陌生,因为并没有在生活中听说过,但是对于一些买过房子的人来说是最熟悉不过的,因为在买房子的时候,需要向银行贷款,继而将房款打到开发商的账户上,那么银行房贷就需要有抵押物。他项权证就是这个抵押物。那么房屋他项权证从哪办? 一、...


·购买商品房的陷阱会有哪些
      购买商品房的陷阱会有哪些 一、购买商品房的陷阱会有哪些 一是“五证”不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若不齐全,消费者购买后则有可能拿不到,商品房质量也得不到保障。 二是签“老式”合...


·离婚后过户房产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离婚后过户房产需要准备什么材料?由于离婚的法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所以离婚房产过户因离婚方式的不同准备的材料也有区别。协议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上明确财产归属,离婚证及复印件,房产证及复印件。诉讼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准备的是:生效的法院判...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是如何规定的?
      现行婚姻法对适龄男女的结婚、离婚、家庭关系都做了规定,在离婚时需要就房屋等财产的分割、孩子的抚养权、债务的分担等问题达成一致后签署离婚协议,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具体来说,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是如何规定的? 一、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