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工资约定不明怎么处理,双倍工资从什么时候起算

实践中,可能出现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工资不明的情况,这多半是采取的口头的方式,由此就会产生较多的纠纷。那要是发现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工资约定不明的话,该怎么来处理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资约定不明怎么处理
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报酬一定要明确、具体,包括明确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等相关内容。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对劳动报酬处理模糊,或者口头约定,因此常常引发劳动争议。工资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但并不一定表现为具体的金额,也可以表现为明确的计算方式,如计件工资时写明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提成工资应写明提成基数与比例等。劳动报酬规定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同时《劳动法》第18条进一步规定了工资约定不明时的处理程序。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可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双方重新协商工资标准,适用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如果,前两步无法解决问题,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同工同酬。用人单位如果认为同工不同酬,应当负举证责任。但是劳动者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对所主张的事实进行举证。也就是说要注意收集相应的证据,如工资条和相关的手续。以免因举证不力而承担法律后果。
二、双倍工资从什么时候起算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双倍工资”这一对用人单位的惩罚性规定,自2009年入法以来,在广大劳动者之中得到了很好的普及,同时也一定程度地解决了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的问题。然而,“双倍工资”在实践中也逐渐产生了诸多争论,诸如双倍工资的时效界定问题、企业高管主张双倍工资能否得到支持的问题……目前,在中小企业的用工过程中,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现象并不少见。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在公司长年工作而未签订劳动合同,再索要双倍工资还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吗?双倍工资是惩罚性的民事赔偿金,适用于一般仲裁时效,时效为一年。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就工资约定不明的话,此时只有看有没有其他证据来证明双方之间的工资约定,不然的话就只有重新来约定工资。因此,建议各位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一定要与用人单位协商好工资等比较重要的内容,否则的话自己的权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


·哺乳期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具体赔偿多少
      一、哺乳期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具体赔偿多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


·拾得遗失物的原始取得恶意加工需要承担责任吗?
      拾得遗失物的原始取得恶意加工需要承担责任吗?恶意加工是需要承担法律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涉嫌侵权,应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同时原物的增值部分应归原所有权人享有。遗失物是他人不慎丢失的动产。所以,遗失物并不是无主物,也不是所有人抛弃的或因为他人的侵害而丢失的物,而是因所有人和合法占有人...


·公司就员工的工伤上报时间有限制吗?
      公司就员工的工伤上报时间有限制吗申请认定工伤是有时限的。不少事故受害人,因为不清楚申请认定工伤是有时限的,常常错过了最佳的时期,给自己带来很多不便。申请认定工伤,用人单位申请应在1个月内,个人申请最长时限为1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


·劳动关系解除和终止的区别:
      劳动关系解除和终止的区别: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在具备特定条件时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自劳动合同终止时起,劳动合同就失去效力。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发生下面两个情况之一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其一,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其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这种约...


·国家赔偿工伤怎么写申请书
      我们都知道工伤鉴定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来实施的,而要展开这个程序的前提就是有一个申请的过程,在进行赔偿时也是需要提供一个申请的,今天我们主要给您介绍一下关于国家赔偿的一些规定,看一下国家赔偿工伤怎么写申请书,给您提供一份比较标准的申请书的范文,希望能对有需要的小伙伴有所帮助。...


·律师庭前准备工作有哪些?
      一、律师庭前准备工作有哪些?1、 在开庭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并且核对好证据原件。虽然律师作为代理人可以代为当事人出庭,但是不排除当事人想要在庭审过程中参与辩论或者想要旁听,因此在开庭前最好征询当事人意见,以免开完庭以后当事人对律师有意见。如果当事人不参与庭审,则要事先和当事人联系好...


·工伤签定有时间限制吗?
      工伤签定有时间限制吗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有一定的时限: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的,用人单位可在一个月之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则需在一年之内提出申请;超过时限的,劳动部门不再受理。因此,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劳动者应及时向劳动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的申请。 二、鉴定内容 广义的工...


·违章建筑的工程劳务纠纷管辖地是哪里?
      违章建筑的工程劳务纠纷管辖地是哪里?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违章建筑被查处,并且许多还带有工程劳务纠纷,许多自身权益被侵害者想要通过法律解决问题,却苦恼于不知道该去哪里申诉,那么违章建筑的工程劳务纠纷管辖地是哪里?下面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违章建筑的工程劳务纠纷管辖地是哪里? 《民...


·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一定会判刑吗
      一、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一定会判刑吗 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要看是否满足相关犯罪的构成要件,有没有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才能认定是否构成犯罪,进而确定是否会对行为人判刑处罚。 根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


·一、上海职工死亡丧葬费标准是什么?
      一、上海职工死亡丧葬费标准是什么? (一)待遇项目和标准 从业人员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 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发给丧葬补助金,标准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劳动合同第四十五的内容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第四十五的内容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而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同样,女职...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