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理赔程序怎么走

交通事故发生后,不仅是对事故的处理有一定的程序要求,受害人在要求肇事者或保险公司理赔的时候,也有一套严格的程序要走。那到底交通事故理赔程序怎么走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交通事故理赔,可以分五步走:
第一步:交通事故报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由安委会出具证明材料。
第二步:交通事故核定
1、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的费用。2、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
第三步:赔付规定,全部损失
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2、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第四步:交通事故部分损失
1、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2、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3、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但保险车辆在保险有效期时,不论发生一次或多次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费用支出,只要每次赔偿未达到保险金额,其保险责任依然有效。4、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归被保险人,并在赔偿中扣除。
第五步:交通事故赔付时间
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如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交通事故理赔程序怎么走?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对自己在交通事故中遭受的损失,不管是人身方面的还是财产方面的,同时也不区分是物质损失还是精神损失,最终想要获得赔偿,都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进行证明。

·开警车交警可以逆向行驶吗?
      开警车交警可以逆向行驶吗? 一,开警车交警可以逆向行驶吗? 交通法是针对车辆和驾驶员的,是车辆和驾驶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的法规。没有例外,因此,交警是懂得法律的,更是要遵照交通法规行驶。但是,交警有特权,警笛开路时,一切车辆有避让的义务。除此,交警和普通车辆没有任何区别。 二,...


·根据不同的交通事故案例
      根据不同的交通事故案例,交通事故责任证书的生产时间也不同。具体分析如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2)在交通事故逃逸的情况下,在交通事故车辆和车辆驾驶员被扣押后10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3)对于需要...


·交通肇事可以不批捕的条件有哪些?
      一、交通肇事可以不批捕的条件有哪些?1、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2、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提供担保的;3、犯罪嫌疑人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


·案件当事人申诉应提交哪些材料?
       一、案件当事人申诉应提交哪些材料? 案件当事人申诉应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诉状,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请求、申诉事实与理由;原生效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后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诉的,应当...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有人想要成立一家新公司或者是想要投资某一家公司,都是离不开债券这个问题的。可交换公司债券与可转换债券都是为了股权而发行的,所以知道可交换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就显得比较重要,这样有利于我们最大限度的获得收益。 一、可交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全...


·电动车致人伤残算交通造肇罪吗?
      电动车致人伤残算交通造肇罪吗?所谓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电动车在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情况下,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下,则构成交通肇...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有没有时间上限?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有没有时间上限?没有时间上限,需要结合实际的误工时间而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


·一、商业保险交通事故理赔的程序是什么?
      一、商业保险交通事故理赔的程序是什么? 1、立案查勘 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原保险理赔稽核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


·车子年检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车子年检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年 检验2次。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通过现场勘查、了解情况后会出具交通事故责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通过现场勘查、了解情况后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于交通事故的复杂性,使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能当场作出。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当在几日内做出呢?下面的我们为您介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时效的有关问题。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时效 一般的交通事故,如果事...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