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关于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的主要特殊规定

关于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的主要特殊规定

(一)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1、《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2、《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

3、《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4、《冷水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冷水作业;

5、《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6、《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7、《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8、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9、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10、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11、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12、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13、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14、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15、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16、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17、锅炉司炉。

(二)未成年工患有某种疾病或具有 某些生理缺陷(非残疾型)时,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以下范围的劳 动:

1、《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2、《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3、《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4、《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5、接触铅、苯、汞、甲醛、二硫化碳等易引起过敏反应的作业。

(三)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1、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2、工作满一年;

3、年满十八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二、未成年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未成年工应当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对劳动者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了防止 因为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等行为损害到劳动者的人 身权益,法律允许劳动者对以上行为进行拒绝。同时,对于危及生 命安全或者身体健康的行业,劳动者享有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这样规定有利于劳动者能够及时处置这种危险情况,充分保障自己 的身体健康与利益。???


通过以上叙述,您对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也一定有所了解,只有熟知这些法律,才能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用人单位或个人要学会用法律手段捍卫自己。涉及到相关具体事件可以咨询律师。

·水电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
      水电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写? 水电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发包方) 乙方:__________(承包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 2、工程承包方...


·判令工程结算纠纷适用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判令工程结算纠纷适用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一、工程结算纠纷诉讼时效起算时间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结算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自该权利被侵害时起算,具体表现为发包人怠于履行结算义务的违约行为成立之时,因此,确认结算请求权之...


·雇佣童工犯什么法?
      雇佣童工犯什么法? 工厂雇佣童工主要触犯了《劳动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一,我国目前为止有两部法律明确禁止用人单位使用童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二条规定:...


·厂里工人工伤怎么赔偿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劳动者自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自己申请应当提交的资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3、劳动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


·企业改制就是让职工买断吗?
      企业改制就是让职工买断吗?在现代社会,您经常可以在电视中看到国家将对某个企业进行改制,因此您对于企业改制并不陌生,但是具体的改制的相关事项却不是特别的了解,比如说您会有的困惑就是企业改制就是让职工买断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企业改制就是让职工买断吗这个问题以及与其...


·工作工资太少做不下去离职,能要求经济补偿吗?
      工作工资太少做不下去离职,能要求经济补偿吗 ?有些公司为了尽量减轻财务负担,招聘员工时将薪金定的很低,但仍有些急需工作的人会参加。不过,一旦加入到这种公司,发现干的活不轻松,但工资实在太低,就会想要主动辞职。这种时候打算离职的,虽然是主动离职,但是员工可以依据具体发的工资,结合...


·怀孕女员工公司合同到期不给续签怎么办?
      当今社会高速发展,劳动关系普遍存在,就业者和企业方都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合同就是维权的一个重要形式。而在实际情况中,存在着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的实际问题,这在《劳动法》中有详细的解决办法。而怀孕女员工公司合同到期不给续签怎么办?下面,听听我们的看法。一、劳动合同签订与续签的有关问题劳...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怎么赔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怎么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市政工程质保期限规定有哪些
      市政工程质保期限规定有哪些?如今,豆腐渣工程的现象仍然层出不穷,许多人就会愈加开始关心市政工程质保期限规定这个问题了。毕竟像城市公路、城市桥梁、城市轨道、管道工程、给水排水、垃圾处理和园林绿化这些市政工程与我们普通人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那么市政工程质保期限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我们...


·通皋大道工程征地补偿标准
      通皋大道工程征地补偿标准随着经济的发展,各地的土地征收工作也越来越频繁,国家由于经济的发展和建设公共设施的实际需要,要对土地进行征收,但土地征收会给予一定的补偿,各地对于当地的征地补偿有一定的标准,如通皋大道工程征地补偿标准就是当地根据实际经济情况而制定的。我们来了解一下该地区的...


·未签劳动合同的工伤死亡赔偿吗?
      未签劳动合同的工伤死亡赔偿吗?赔偿标准有哪些?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