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夫妻婚后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新婚姻法夫妻婚后财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新婚姻法年规定,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新婚姻法年规定,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五)新婚姻法年规定,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六)新婚姻法年规定,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房产如何分割?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精神,增值部分基于一方个人财产投资在婚后取得的收益,这种收益法律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首先在分割财产之前,需要进行一个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确定,比如说工资奖金,还有生产经营所得到的收益,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对于这部分才能够进行分配,基本原则是平均分配。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工资、奖金
应当指出,这里面的工资包括指工资总额。根据国家财产局一九九O年第一号令《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工资总额包括: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
·婚前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双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在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对各自的财产进行合法公证。婚前财产公证主要是为了证明哪些财产是属于你的,哪些是不属于你的,起到一个证据的作用。很多人结婚前或者备婚时,都会顾虑婚前财产公证的相关问题,那么,下面就是一些相关的解答,一起来看看。结婚并不等于...
·夫妻离婚什么情况下孩子判归男方
当婚姻出现问题以离婚收场时,夫妻双方在孩子归属问题上往往会产生纠纷。夫妻有时甚至会去咨询律师关于孩子判归谁的可能性大一些。那么,在法律上,夫妻离婚什么情况下孩子判归男方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夫妻离婚什么情况下孩子判归男方
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男人总体是以强者的身份出现,...
·一、夫妻共有财产被一方赠予儿女是否有效?
一、夫妻共有财产被一方赠予儿女是否有效?
我国《民法典》缺乏上述有针对性的明确规定,但《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7条规定:婚姻法第17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
·一、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费要怎样付予?
一、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费要怎样付予?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三种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
·夫妻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怎么办?
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有四种情形:
1.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无过错方以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在此情形下,如果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人民...
·一、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异议如何处理?
一、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异议如何处理?
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异议的处理方式分以下情况:
1、直接由被执行人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的财产
根据动产占有、不动产登记的判断所有权归属的基本原则,可直接视为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
2、由被执...
·一、实际抚养人不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一、实际抚养人不需要支付抚养费吗?实际抚养人,是不需要支付抚养费的,因为已经承担了抚养义务。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
·离婚分割夫妻财产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离婚分割夫妻财产时应注意哪些问题(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
·离婚纠纷中法院调解后可以反悔吗?
离婚纠纷中法院调解后可以反悔吗?
一、离婚纠纷法院调解后多久时间内可以反悔?
只要在法院制作的调解协议上签字,调解协议就生效,没有反悔期限,也不能反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一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
·一、离婚时未分割财产的分割吗?
一、离婚时未分割财产的分割吗?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离婚后仍可要求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此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也规定:“离婚后,一方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