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4、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5、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二、起诉变更抚养权要注意什么

(1)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具体的法定事由: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准许协议变更抚养关系。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

(3)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4)不允许擅自变更抚养关系。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发生什么情况前妻起诉变更抚养权,因为随着时间,夫妻双方的情况都会发生一些改变,如果双方要更换抚养权,还是建议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如果协商无法一致,也可以通过诉讼等形式进行,如果情况复杂也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



·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夺
      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夺 双方都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的,收集证据很重要。想要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应尽量收集以下两方面的证据: 1、证明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据 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这些证据都有利于法庭判决认为你能给孩子更好...


·离婚财产按五分之一算吗
      离婚财产按五分之一算吗 一、离婚财产按五分之一算吗 离婚财产不能按五分之一来算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


·离婚经济补偿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经济补偿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内夫妻一方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一方取得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未明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依法一次性...


·离婚时夫妻股票应该如何处理
      股市行情可以说是瞬息万变的,几分钟的事情就可以让人损失几十万,当然运气好的也可以趁着几分钟赚个十几万。而要是在股市动荡的时候,正好夫妻在闹离婚的话。此时这离婚时夫妻股票应该怎么处理才好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时夫妻股票应该如何处理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


·起诉离婚没证据证明办理离婚应该怎么做?
      法院判定夫妻离婚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连一点感情也没有了,名存实亡,但如果法院没有相关证据证明夫妻没有感情存在的情况下是否还可以离婚,那么对于起诉离婚没证据证明办理离婚应该怎么做呢,为了解决起诉方的这一疑问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起诉离婚没证据证明办理离婚应该怎么做? 男女...


·一、监护人侵占抚养费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监护人侵占抚养费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一般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


·无直接血缘关系可以结婚吗
       在我国规定的结婚禁止条件中,明确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近亲属结婚。但有人就问了,要是满足了其他的结婚条件,但男女之间属于无直接血缘关系的情况,那么此时是否可以结婚登记?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无直接血缘关系可以结婚吗 拟制血亲指本无直接血缘关系,法律上确认其...


·离婚后女方户口如何解决
      离婚后女方户口如何解决女方户口可以单列,也可以继续留在原来的地方,也可以迁出。离婚后的户口可以分为两方面:一是可以回迁户口,二是分户。离婚后户口迁移手续: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2、办理迁入手续。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


·一、男方在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会坐牢吗?
      一、男方在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会坐牢吗? 男方不给抚养费,属于民事纠纷,一般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是不需要坐牢的。 我国《婚姻法》第48条明文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


·离婚当事人怎么收回探视权
      一,离婚当事人怎么收回探视权当父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并作出相应的裁定;中止的事由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视的权利。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


·国家赔偿法时间认定解释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法时间认定解释是什么?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后,或者发生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持续至2010年12月1日以后的,适用修正的国家赔偿法。 2、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