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骗罪的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骗罪的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二条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第四条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
第五条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第六条 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
第七条 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八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 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应予扣除。
第十条 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第十一条 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醉驾是否可以判免予刑事处罚
醉驾是否可以判免予刑事处罚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无证驾驶必须行政拘留吗
无证驾驶必须被拘留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里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无证驾驶机动车,会被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而且,交通管理部门还可以...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量刑标准(最新版)
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加大了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毕竟在现在这个网络化的时代,很多人对自己的个人信息是一点安全感都没有,与此同时也会被有心人利用实施违反犯罪活动,从而损害到公民利用。而在认定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作出刑事起诉书又退回补充侦查是否合法?
一、作出刑事起诉书又退回补充侦查是否合法?作出刑事起诉书又退回补充侦查是合法的,补充侦查,在提起公诉阶段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对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发现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了罪行或同案人,需要补充进行有关专门调查等工作的一项诉讼...
·三年缓刑可以减刑吗
一般被判三年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不适用减刑,但是,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同时应当依法缩减其缓刑考验期。缩减后,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得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不得少于一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故意伤害罪的成立要符合什么条件
故意伤害罪的成立条件包括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且该行为造成了对他人健康的损害,达到了轻伤、重伤甚至死亡的程度。故意伤害罪侵害的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应该予以严厉打击。犯故意伤害罪能判几年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故意伤害罪的成立要符合什么条件
故意...
·一审判决后,同案犯上诉了,可以委托律师吗?
共同犯罪案件,只要有一个被告人提起了上诉,一审判决即不能生效,本案所有被告人都将进入二审程序.www.njLawyer.cn。所以,共同犯罪中一审判决后只要有人上诉,对所有的被告人都可能带来影响。
没有提起上诉的,也可以委托...
·组织传销罪和非法经营罪的区别是什么?
在外出工作的时候被卷入了传销之中不仅会对自己的安全造成危害,还可能因此而影响了家人的合法财产权利甚至在融入组织的时候还会诱骗家人也加入传销的队伍之中,所以国家在对某些疑似传销的组织中会严格审查。那么,组织传销罪和非法经营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组织传销罪和非法经营罪的区别是什么?...
·涉嫌组织卖淫罪会判刑吗
有组织他人卖淫的,一般这样的行为是被认定为犯罪的。而要是行为人涉嫌组织卖淫罪的话,加上证据确凿的话,那么就会判刑。而此时,犯组织卖淫罪一般会判多少年呢?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涉嫌组织卖淫罪会判刑吗
涉嫌组织卖淫罪是否会判刑,要根据具体案情分析判断...
·犯拐骗儿童罪怎么判刑?
犯拐骗儿童罪怎么判刑《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儿童罪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的界限1、客体要件不同。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而拐卖妇女、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
·金额达到多少算诈骗罪?
对于很多侵犯他人公私财产的犯罪来讲,在实施了相关行为之后,其实并不必然就一定会构成犯罪,还要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要是没有达到的话,自然不能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那对于诈骗罪而言,通常金额达到多少算诈骗罪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金额达到多少算诈骗罪
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