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2款规定,下列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其收入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因此,夫妻分割承担的只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个人债务还是要个人自己来承担。

二、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负担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

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在了解过我们国家对于新婚姻法的规定,其实我们能够知道国家对于婚姻保护来讲是有一定的法律法规,其实也是对那些离婚之后的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共同债务有一定的规定,关于民事诉讼赔偿是否夫妻共同债务我们给您提供的材料就是这些了。

·怎么确定欠款的法院管辖
      怎么确定欠款的法院管辖 欠款纠纷属于债务纠纷当中的一种,在具体处理欠款纠纷的时候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方式,而要是向法院起诉的话,则需要知道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介绍怎么确定欠款的法院管辖。 一、怎么确定欠款的法院管辖 债务纠纷起诉最好是到被告...


·迟到超半小时可以罚款两百吗?
      相信大家都有听过一些公司为了防止员工迟到早退而制定了一些罚款规则,对于出现这样的规定也是因为很多员工自由散漫惯了,不能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但很多公司制定的规章太苛刻了,例如迟到超半小时可以罚款两百吗?其实这种做法是不可以的,它没有一定的法律依据的,违背了企业与员工是平等的原则。对...


·哪些情形会犯贷款诈骗罪
      哪些情形会犯贷款诈骗罪 金融诈骗罪中不得不提的一项罪名就是贷款诈骗罪,生活中的很多情形都会犯贷款诈骗罪,那具体哪些情形会犯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的表现形式很多,究竟法律中规定的贷款诈骗罪有哪些表现形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情形会犯贷款诈骗罪 相关司法解释规...


·罚款和罚金的区别都?
      罚款和罚金的区别都有哪些 一、罚款和罚金的区别都有哪些 1.性质不同 罚金:属于刑罚 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缴纳的时间不同 罚金:缴纳时间由判决指定 罚款:除当场缴纳外,一般应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 3.数额不同 罚金的数额通...


·定期存款银行倒闭怎么办
      定期存款银行倒闭怎么办一、定期存款银行倒闭怎么办? 银行破产并非一无所有,可以用剩余的资产偿还或者有其它机构接手,那么存款都是安全的。实际上,定期存款存在银行还是比较保险的,虽然银行是允许倒闭破产的,但是银行在国家是有保证金的,而且数额不小,因为,存在银行的定期存款在银行倒闭之后...


·骗取贷款罪该如何认定,认定标准是什么
      考虑到实践中以欺骗手段获取银行和金融机构的贷款,客观上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因此,我国法律规定了骗取贷款罪。那具体该怎么认定骗取贷款罪呢?换言之骗取贷款罪该如何认定?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认定骗取贷款罪 1、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


·借款如果没有借条诉讼期效是多久?
      借款如果没有借条诉讼期效是多久?没有借条的借款诉讼时效,当视为没有约定还款期限,诉讼时效最长是20年。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这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


·公司债券的发行采取哪些方式,风险种类有哪些?
      公司债券的发行采取哪些方式,风险种类有哪些? 一、公司债券发行方式 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有三种,即面值发行,溢价发行,折价发行。假设其他条件不变,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时,可按超过债券票面价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溢价发行。溢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多付利息而事先得到补偿;如果债券...


·挪用公款立即退还多久不追究
      挪用公款后立即补还,如果不是进行违法活动或者盈利就不构成犯罪,不会追究法律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l.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


·什么样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
      什么样的债务需要夫妻共同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


·制作借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制作借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一、制作借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基本要求:合同的基本要素必须清晰、无误!合同的基本要素为:借贷主体信息(包括借贷双方及担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常住地址、手机,固定电话、紧急联系电话),抵押物(应包括名称,地址,现行使用状态),借款金额,借款利息率,借...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