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为啥起诉离婚第一次都不会判离?

为啥起诉离婚第一次都不会判离?


当一方当事人被已经破裂的婚姻折磨的痛苦不堪、寄希望于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夫妻关系时,的确得到的结果,往往是法院判决不予离婚。那么,究竟为什么法院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不判离呢?


我们知道,离婚是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的,如果夫妻中的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当一方当事人被已经破裂的婚姻折磨的痛苦不堪、寄希望于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夫妻关系时,的确得到的结果,往往是法院判决不予离婚。那么,究竟为什么法院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不判离呢?


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法院判决离婚需要具备法定的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这些情形包括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一方下落不明。先不说符合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很少,即使存在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实践中也通常因为证据不足等原因而无法满足法定判决离婚的条件。


在不具备法定离婚情形的离婚诉讼中,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是法官不予判决离婚的一个重要理由。法庭上,对方往往称夫妻之间感情尚在,希望能继续好好生活,对于此种情形,法官通常会给被告一个机会,希望双方能够珍惜夫妻之间的感情,维系夫妻关系,判决驳回起诉。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


夫妻感情已破裂。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是指下列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2、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3、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6、包办、买卖婚姻卖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出或者虽然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一方与他人通奸,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者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8、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者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9、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0、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起诉离婚一审不判离上诉是什么原因,在近几年中,选择离婚的夫妻也是越来越多,那么在进行婚前财产分配问题和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上发生纠纷,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等手段进行解决,希望以上的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后女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吗
      在现实生活当中,一般当我们提到抚养费这样的问题,可能很多人会觉得离婚以后,既然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母亲,那么,孩子的抚养费就是针对父亲来说的。其实并不是如此,对抚养孩子是夫妻双方共同的义务。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离婚后女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女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吗? 抚养...


·离婚时男的污蔑我卷走了他家财产应该怎么起诉
      离婚时男的污蔑我卷走了他家财产应该怎么起诉 一、离婚时男的污蔑我卷走了他家财产应该怎么起诉?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


·法院拍卖夫妻共有财产是否可以按实际情况
      法院拍卖夫妻共有财产是否可以按实际情况,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外形成的债务,另一方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所以,由于房产是共同财产,法院在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时候,按法律规定将房产拍卖来偿还债务。另外,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


·涉嫌重婚不抚养孩子应该怎么写诉讼状
      涉嫌重婚不抚养孩子应该怎么写诉讼状 一、涉嫌重婚不抚养孩子应该怎么写诉讼状? 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告人:姓名、性别等情况,出生年月日不详者可写其年龄 案由:被告人被控告的罪名 诉讼请求: 具体的诉讼...


·一般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不可避免的会遇到一些困难
      一般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不可避免的会遇到一些困难,比如对于相关的法律的不了解,对于打官司应该给律师多少律师费啊等等这一些问题。其中关于律师费的问题是大多数的人都想要了解的。其实律师费的相关的收费标准,在法律上面是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虽然说在不同的地区,所找的律师也是不相同的,因...


·诉讼离婚时间需要多久 离婚案不参加庭审有什么后果
      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不仅需要符合的条件与协议离婚不一样,在花费的时间方面也不能同日而语,很自然肯定是打离婚官司花费的时间是更多的。那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究竟诉讼离婚时间需要多久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时间需要多久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诉讼状中应载明哪些内容?
      一、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诉讼状中应载明哪些内容? (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


·离婚后财产分割案律师代理意见内容是什么?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案律师代理意见内容是什么? (一)首部 每一份代理词都应有一个确切的标题,标题应反映案件性质和所代理的当事人在案中的地位,例如“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等,使听众一开始就了解代理词的性质。因为代理词是一种讲演辞,主要向合议庭陈述,因此开头的习惯称呼语是:“审判长...


·对于非婚生子女包括哪些规定
      对于非婚生子女包括哪些规定 一、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二、在离婚之诉中,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故意伤害罪家庭暴力如何区分?
      故意伤害罪家庭暴力如何区分?1、在犯罪对象上家庭暴力的对象仅为共同生活且彼此之间存在相互抚养义务的家庭成员。而故意伤害罪并不以此为限。2、在主观方面虽然两者都是故意犯罪,但故意的内容有所不同。家庭暴力的主观故意主要是对被害人进行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和摧残。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是出于对...


·非国家人员受贿罪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因为只要是有金钱交易的情况就可能歪曲原本正义的权力行使情况,但是能够用自己的权力对社会造成影响而触犯受贿罪的并不一定就是国家机关内部的官员,那么,非国家人员受贿罪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其实这部分的司法解释主要就是为公民和法官解读了非国家人员的受贿具体的判定标准以及相关的量刑情况。下...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