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社会保险补交怎么办理?

社会保险补交怎么办理?

补缴流程

1.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

2.以个人身份补缴的,按属地原则,在现户籍所在地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手续。

3.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此进行审核备案。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工作日即时办理

1.我省企业职工中仍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

2.具有我省户籍,曾在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

3.具有我省户籍,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注:2011年7月1日(含)以后,发生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情形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补缴材料

申办补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2.本人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帐等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

3.个体工商户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补缴时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以上我们可以看出,补缴社会保险并不难,只要带好相应的材料在工作日去当地的社保局进行办理即可,但是要注意补缴的时效性,不要超过补缴的时效,对于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您可以去劳动部门反映,要求其给自己补缴社会保险。

·车祸人伤保险如何赔偿?
      车祸人伤保险如何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


·一、非营运车交通事故误工费吗?
      一、非营运车交通事故误工费吗?非营运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也是有误工费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


·汽车碰上误工费的标准是多少?
      汽车碰上误工费的标准是多少?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


·竣工验收备案表是交房的法定条件吗?
      首先,我国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根据我国《建筑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交房时首先要满足线面的条件:(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县级以上地...


·新手开机动车逆向行驶怎么处罚
       一、新手开机动车逆向行驶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20元以上至200元,并扣3分。 机动车逆向行驶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1、在划有道路实线分隔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对向车道。其中道路分隔线为双实线、单实线的,在任何情况下...


·交通事故不仅会出现在陆地上,还会出现在水上。与陆地发生交通事
      交通事故不仅会出现在陆地上,还会出现在水上。与陆地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一样,有关部门员也会开具一份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特点有哪些?下文是关于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特点 1、水上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争议该如何处理
      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经交通事故各方申请,应当遵循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在交管部门主持下进行调解。那么,具体来说交通事故赔偿争议该如何处理?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名后,分别送交各方当事人,那怎么制定交通事故调解书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


·商品房交房的标准是什么
      商品房交房的标准是什么一、商品房交房的标准是什么 (一)开发商交房的法定条件 1、开发商应当提供《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分户验收表、面积报告实测报告及室内环境检验报告: 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商品房,应当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取得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符合预售合同约定的...


·交强险撞死人怎么赔偿?
      交强险撞死人怎么赔偿? 一、交强险撞死人怎么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后)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交通事故的证明对象包括哪些
      实际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加以证明,这样自己的主张才会得到支持。不过,很多当事人其实都不清楚交通事故的证明对象包括哪些,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


·土地纠纷要交什么证据
      土地纠纷需要的证据主要包括: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准征用、划拨、出让土地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在认定土地纠纷中的证据,必须对上述五种证据,按...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