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给抚养费


1、好商好量,达成一致


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2、特殊情况


现实中夫妻常常就不给孩子抚养费难以达成协议,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 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 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二、患有重大疾病或者收入微薄的情况


如果应给抚养费的一方收入很低或者患有重大疾病,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与对方协商或向当地法院提出申请减少抚养费。但是不得以收入低为理由,在未经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拒绝给抚养费。


三、被判决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经查实确定无经济收入的情况


如果被判决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经查实确定无经济收入或经立案查证下落不明(失踪)的,可用其财物,比如房产、能变买的家电等来折抵子女的抚养费。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照月支付的,如果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也是可以一次性支付清楚。抚养费的支付只可以多于规定的金额,但是绝不能低于需要支付金额。抚养费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抚养费,不知福抚养费是犯法的可以起诉当事人。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是您都有所耳闻的,《民法典》随着社会的要求的提高也在相应做出调整,新的《民法典》已经出台了,《民法典》关于孩子的问题也是您比较关心的,很多夫妻也会考虑孩子的切身利益,但是新《民法典》到底是怎么规定孩子的问题的,感兴趣的可以到本文进行一番了解...


·政府国家赔偿决定书怎么写
      近几年,我们从各种途径上了解到关于国家赔偿成功的案例不断涌现,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的法制建设取得了一小步的成就。当然,国家进行赔偿,这也是涉及到各种各样方面的事情的,也需要走一个合法合理的程序。如果确定国家赔偿,那么政府国家赔偿决定书怎么写呢?我们就针对这个问题为您介绍。 一...


·一、起诉离婚被告不回来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被告不回来怎么办?缺席判决 离婚被告不去法庭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出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


·什么是无效可撤销婚姻
      什么是无效可撤销婚姻 一、什么是无效可撤销婚姻 (一)无效婚姻 1、重婚 依照目前我国刑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婚有两种情形: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二是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2、法律禁止的亲属结婚 也即直系血亲和三...


·怎样才是无抚养能力呢?
      怎样才是无抚养能力呢?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孩子的,无论父母是否离婚,双方都对孩子具有抚养义务,但也有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下,是没有抚养权的。如果父母双方中有一方没有抚养能力的话,那就自动丧失抚养权。那么,怎样才是无抚养能力? 一、什么情况叫无抚养能力? 无抚养能力就是养不起孩子,大多数...


·男女未婚同居财产怎样分割由于同居关系本身就是自始无效的
      男女未婚同居财产怎样分割由于同居关系本身就是自始无效的,所以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也是不同于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的分割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双方没有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夫妻有互相扶养等义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等权利。同居...


·一、离婚2年后还可以起诉追讨财产吗?
      一、离婚2年后还可以起诉追讨财产吗? 1、可以,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


·离婚后彩礼不退法院怎么处理?
      结婚彩礼是一种目的性很强的财物,其中男方一般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为给付给女方的,因此要是最终没有达到这样的目的,自然需要退还彩礼。但现实中针对是否退还彩礼很容易产生纠纷,那此时彩礼不退法院怎么处理呢?请一起在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彩礼不退法院怎么处理 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指人民法院...


·离婚诉讼被告不出庭会怎样
      ?离婚诉讼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那么离婚诉讼被告不出庭会怎样呢?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离婚诉讼被告不出庭会怎样 离婚案...


·对于陪嫁品算夫妻财产吗?
      对于陪嫁品算夫妻财产吗?陪嫁品是否算夫妻财产,应当根据赠予的时机而定,若在登记结婚前的陪送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在登记结婚后的陪送嫁妆,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这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


·婚姻财产保全在婚姻中是否可以操作
      婚姻财产保全在婚姻中是否可以操作 在婚姻按揭中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而且还不需要提供担保。 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 (二)婚姻...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