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结婚一年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首先,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明确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50万元,首付10万元,贷款40万元,现值60万元,未还贷款30万元。夫妻可以分的部分就是,60万元的现值减去30万元贷款后的30万元,每人可分得15万元。也就是说,由分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15万元,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个人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那么该房屋是婚前个人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分配该财产部分(注意:非“房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这种情况与第3种情况的分割相同。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除另有约定外,该房屋为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
(2)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另有约定外,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
7、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比如,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一般不会将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在实践中这样的情况主要是,男女恋爱期间感情觉得不错,婚前商议买房子。后双方共同出资,出于各种原因,购房合同及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另一方没有写进去。两人结婚后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此时,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另一方的前提下,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另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房子的分配问题从来就不是简单的三言两语能够解释得清楚的,属于个人的财产不会因为结婚时间的长就慢慢的变成了夫妻共有财产的,同样的,结婚一年的时间虽然很短,但明显就是夫妻共有房子的,也不可能说就是直接因离婚归其中一个人所有了,而且现在还有些夫妻住的可能是已购公房,回迁房等,必须要不同情况不同分析。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购房者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很多都是由开发商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购房者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很多都是由开发商或者是有关部门提供的格式合同,所以为了更好的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我们一定要将购房补充协议给签好。那么,购房补充协议怎么签订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购房补充协议怎么签订
购房者和开发商的信息是不对等的,因为购房合同...
·房主死后第一继承人放弃可以撤销吗
房主死后第一继承人放弃可以撤销吗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要恢复继承权,需经法院作出决定。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和遗产分割之前表示,恢复继承权则必须在遗产处理之前表示,否则法院不予支持。放弃继承权有两种方式,一是书面的形式;二是口头的方式。放弃的表示一经作出,并得到其他继承人...
·离婚房产有孩子的吗?
离婚房产有孩子的吗?
房产的分配由夫妻双方自主协商,故而是否可以将房产划分给孩子,由夫妻自己确定。
二、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在婚期间的合法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配。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
·按揭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离婚时如何分割按揭房产
在生活中,夫妻在结婚前或结婚后的短时间内,一般都会买房,毕竟有了自己的住所咱才能安心的处理其他事情,可天有不测风云,有些夫妻在房贷还没还清的情况下,就面临了离婚的问题。那么,按揭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按揭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
1、婚前取得房屋...
·居间协议是房屋买卖合同吗,有什么区别
房屋居间合同多为买卖二手房时,中介与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现在房价高企,因买卖房屋而对簿公堂的案件层出不穷,而作为普通百姓的我们也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以防止因为对法律法规的不了解而造成经济损失。房屋居间协议也称为房屋居间合同,居间协议是房屋买卖合同吗?细说居间协议与房屋买卖合同...
·黄岩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怎样的?
黄岩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怎样的?
黄岩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为保证黄岩城区江北片(一期)房屋拆迁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城区江北片(一期)房屋拆迁安置...
·一、 承租人不知道二房东提高房租合法吗?
一、 承租人不知道二房东提高房租合法吗?合法的,二房东可以直接与承租人协商相关租金,并不需要征求房东的同意。但二房东在对房产进行租赁时,需要获得房东的同意,二房东有没有转租的权利,必须经过大房东授权有权利转租,因为大房东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如果租房的时候没有大房东的签字或声明,则大...
·买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买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实践中,不管你是购买新商品房还是二手房,此时作为购房者都是有一些问题需要注意。那到底买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对于很多人来讲,其实对此都不是很了解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介绍吧。
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
“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
·应该怎样规避购房风险
不管选择购买新商品房,还是二手房,此时在购房的过程中总会产生一些风险,当然这些风险就有可能对购房者的利益造成损害。因此就需要想办法规避这些风险,那现实中应该怎样规避购房风险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应该怎样规避购房风险
1、在选择物业时不仅应考虑所购房屋的户...
·房屋转让协议范本
房屋转让其实可以算是进行房屋买卖,此时涉及到交易,自然当事人就需要达成一致,以免自身利益受到不必要的损害。而在需要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的时候,很多当事人反应自己不知道要怎么写协议才好。下面,我们为您带来房屋转让协议范本一份,帮助各位了解相关知识。
房屋转让协议范本
本协议双方当事...
·宁波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征收是指当事人的房屋被我国的政府进行相应的征收行为,相关的公示内容应包括补偿的金额,也可以选择置换的方式,但要写明置换的地点。下面我们就宁波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应该包括哪些内容,这类问题进行相应的解答。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包括补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