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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期间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

工伤鉴定期间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二、职工非因公受伤的医疗期和待遇职工非因公受伤,有多长时间医疗期《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这里的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职工非因公受伤待遇《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工伤认定申请期间能中止吗工伤认定申请的期间可以中断、中止设立工伤认定申请期间的目的,一是督促劳动者尽快行使权利;二是便于工伤认定,避免因时间流逝造成证据灭失,防止工伤认定争议。因此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属于请求权范畴,即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工伤认定申请期间有别于只适用于形成权的除斥期间,而类似于诉讼时效,工伤认定申请期间应当与诉讼时效一样可以中止、中断。职工因为工作的原因受到伤害的话,那么是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的,这种工伤保险待遇包括的有医疗费用以及交通费用和一次性伤残补助,当然,这些待遇都需要首先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申请的期间与诉讼时效是一样的,可以中止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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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不让辞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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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缓刑能出去打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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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签收手续是怎样的?
      一、劳动合同签收手续是怎样的?劳动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劳动合同发放时需请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签收表》,并对签收劳动合同的签收者进行统计、建立名册。签收单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文本编号、劳动者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属部门、具体岗位、入职时间、合同期限、签约时间、劳动...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是多长时间
      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有以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


·人防工程是什么?
      人防工程是什么结构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人防工程有很多地方都可以见到,如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地铁站地的下管线等。人防工程没有统一的构成,要结合地形地势来修建,人防工程在和平年代也发挥着重大作用。那么人防工程是什么结构,作用都包括哪些?我们简单整理了一篇短文,让我们往下阅读。 一、人防工...


·增加工伤认定部位的依据是怎样的,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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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内容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现场安全管理目的 安全管理是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项目管理和施工现场的重要工作。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细则是提高企业施工水平,优化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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