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罪公诉意见书包含什么内容?
集资诈骗罪,国家正在严厉打击,涉及到诈骗罪的情况就会得到国家的行政处罚,那么集资诈骗罪公诉的意见书当中应该包含什么内容?根据相关的刑事法律规定,应该包含向相关的法院提起诉讼的具体内容事宜,还要有具体案件的事实和定性证据的标准。
集资诈骗罪公诉意见书
某某法院:
为进一步证实被告人集资诈骗的犯罪行为,使合议庭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和定性有进一步客观、全面的了解,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公诉人现就本案的证据和事实情况,结合与辩护人有分歧的焦点问题发表如下公诉意见,供合议庭评议时参考。
一、本案的事实、定性及证据评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集资诈骗这两个罪名确有相似之处,比如一般都具有承诺高额回报的行为方式,但是,区别也是显而易见的。简单的说:
首先,从主观目的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其次,从行为构成上看,是否使用了诈骗的方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第三,从客观后果上,是否造成了募集资金无法返还的严重后果,是二罪之间的重要区别。
集资诈骗罪具有三个显著特征:手法欺骗性、被害人涉众性、损失严重性,行为体现了“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本案具备了这些属性。我们不妨回顾一下本案。本案中,陈某采用诈骗的方法集资,虚构了以下三个事实:
1、虚构的第一个事实:在公司设立之初,被告人向亲友、员工虚构自己是某某集团“共管投资基金”操盘手,甚至向自己的父亲提供了伪造的劳动合同,骗取亲友对他的信任,帮助他开办公司,招揽客户。事实上,陈某最初的客户资源都是其员工亲朋,为满足自己膨胀的野心,陈某不惜利用身边人对他的青睐与认同;
2、虚构的第二个事实:24%的高回报,这是被告人吸引客户投资的最重要手段,无论是他以公司名义与客户签订理财协议中所承诺的收益,还是他向员工提供的投资清算单,他的战绩一直保持在24%的盈利,基本没有亏损的不良记录,这也是他仅凭员工、朋友的口口相传就能在短时间内聚集几百名客户,并且投资门槛从500万一升再升高达1000万元的重要原因;
3、虚构的第三个事实:对资金真实用途,被告人并未全部投入期货交易,按照客户的委托理财协议,被告人有义务将客户资金全部投入期货账户,专款专用不可挪作他用,但事实上,只有很小部分资金约8000万元进入期货账户,不到资金总量的20%,其他绝大部分被被告人用于开办自己的其他公司,经营某某车队。相关证据显示,仅车队营运一项就动辄几千万投入。另外,被告人还为满足私欲,购买了大量的房产和40余辆豪车,这些用于个人挥霍的资金均来自于客户的投资。
相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的手段。显而易见,本案被告人陈某系采用诈骗的方法集资敛财。此外,根据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款第1项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公诉人在这里具体剖析陈某的欺诈行为,也是为了证实他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我们再来看看本案的第二个特征—被告人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具有涉众性。
被告人以公司员工、亲友为媒介,采用口口相传的方式对外敛资,由于其员工、亲友本人在某某公司均有投资,因此,介绍来的客户也对陈某的盈利能力深信不疑,短短几年里,招揽客户达580余人,涉及资金3.9亿余元。回顾案情,我们可以看到被告人采用的具体实施方法为:
1、对于员工完成客户指标实施具体奖惩制度,激励员工广泛吸纳客户资金;
2、定期刊发企业广告手册,召开客户推广会议,吸引大客户和潜在客户投资;
3、提高投资门槛,让客户自行筹措资金以满足最低限额要求,因此,除了与某某公司签约的580人以外,还有其他隐名投资者,实际涉众范围更加广泛。
《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明确规定,对于行为人“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非法集资,或者在非法集资过程中产生了非法占有他人资金的故意,均构成集资诈骗罪。我们看到,陈某没有履约能力,置投资人资金安全于不顾的行为,再一次印证了他非法占有的故意。
综上,本案被告人被告人的行为应认定为集资诈骗罪。
二、关于个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问题的说明
本案中虽然从形式上来看,被告人是以某某公司的名义与客户签订相关委托理财协议,但仍应该认定为个人犯罪。
1、某某公司的成立与日常经营由被告人一人决定,包括他将客户的钱用于其他项目投资,用于购房购车,均不需要与公司其他挂名股东达成一致,并非股东意志的统一,没有单位意志的体现;
2、从实际资金流向来看,签约后客户资金均按照陈某的要求打入其个人账户,支配和使用均按照陈某个人指示;
3、自某某公司成立,所开展的唯一业务就是同客户签订期货交易的委托理财合同,而该公司根本没有期货投资的资质,就是“以犯罪为目的而成立的公司”,而且在成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
如果集资诈骗罪,涉及到个人犯罪的,可能就会有某一个人来进行公诉意见书的申请,如果犯罪是涉及到集体,或者是某一个组织进行犯罪的,就需要由整个组织来共同完成公诉意见书,集资诈骗罪是国家严厉禁止的。
·认定盗窃罪时需要注意什么
随着历史的变迁,对盗窃罪的认定也不断地发生变化。从我国现行刑法中的规定来看,对盗窃罪的认定是很重要的,当然在实际认定盗窃罪时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那究竟认定盗窃罪时需要注意什么?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网络金融犯罪有哪些?
现代社会,对于一些诈骗行为很多老年人是不能够抵抗的。也就是说他们很容易上当受骗。而现在,网络金融诈骗,也是非常的让人难以抵抗,实际上也是网络金融犯罪的一种表现形式。因此很多人想了解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网络金融犯罪有哪些?下面为您介绍。
一、网络金融犯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1、非法入侵...
·轮奸中止犯罪自首判几年
涉嫌强奸犯罪,一般情节,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止犯罪、自首可以从轻。具体量刑看情节。投案自首的,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不是必然。至于如何判决还应当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犯罪嫌疑人在作案中所起作用、给被害人带来的伤害后果综合考虑,依法判决。在认定犯罪中止的时候要注...
·最新无锡市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
根据调查,在沿海地区毒品犯罪的发生情况比较多,因此当地也在不断的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其中就包括了贩卖毒品罪。那要是行为人在无锡犯了贩卖毒品罪的话,此时该如何处理呢?我们在下文中整理无锡市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在...
·如果法院被判拘役怎么办?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信息的不断更新冲刷着我们每个人对社会的认知。犯罪也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中,在这里我们奉劝各位要洁身自好,不要做危害社会危害人民事。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在法治方面十分健全。那如果法院被判拘役怎么办,下面我们就为你做详细的解答,方便你在遇到相关的法律问题时能...
·刑事诉讼抗诉条件包括什么
一、刑事诉讼抗诉条件有哪些
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法律监督活动。
刑事抗诉包括两种形式:
1、第二审程序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
·玩忽职守罪的概念及其特征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的概念及其特征是什么?
一、玩忽职守罪的概念及其特征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玩忽职守的作为,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的行为。有的工作马马虎虎,草率从事,敷衍塞责,违令抗...
·未成年犯罪被批捕后怎么判刑
一、未成年犯罪被批捕后怎么判刑?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里指的从轻是在法定刑的下限处刑;这里的减轻,是在法定刑的下一档次,如应判五年以上的,实判在五年以下处罚。2、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
·一、盗窃800元如何定罪?
一、盗窃800元如何定罪?
盗窃800元会被判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这是由于涉案金额未达到盗窃罪刑责追究标准。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以上的,为“...
·遗弃案属于刑事自诉案件
遗弃案属于刑事自诉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第七条规定:
“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应当是本案的被害人。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因年老、患病、聋、哑等不能亲自告...
·刑诉法166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的各种程序法其实都能够在某种程度上提高我国司法界工作人员的办案效率的,这样一来对节省国家司法资源当然也是有非常积极的作用的,提到刑法必然与之紧密相连的就是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了。新刑事诉讼法全文法条今天就不给您详细的介绍了,主要是来了解一下刑诉法166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