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官司管辖地异议应该在哪里打官司?
一、离婚官司管辖地异议应该在哪里打官司?
离婚官司要在哪里打呢,是在女方那边还是在男方居住地所在地的法院呢,想要打官司必须要知道在哪里打官司才会被法院受理。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如果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劳动教养,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未超过一年的,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军人离婚诉讼的管辖问题。如果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军人一方为文职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离婚诉讼的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案件,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向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受诉的人民法院有权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涉外离婚如何确定法院管辖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
我国法院在以下情况下也有管辖权:
(一)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中国公民一方定居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四)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离婚的法律适用问题,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8条进一步解释;“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前,需要先确定法院管辖,若法院不对,没有管辖权的话那么肯定是不会受理离婚案件的。但具体该如何确定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还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分析处理。通常情况下是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来确定管辖法院
离婚案件,因为涉及到两个家庭,所以在户口方面会有不同,所以经常会涉及到,一方到法院起诉,而这个法院往往没有管辖权,一般都是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有管辖权的,但是特殊情况,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是可以管辖的,比如一方宣告失踪,可以起诉离婚,就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村里把土地使用证收了怎么办
村里把土地使用证收了怎么办 一、什么情况下,国家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收回国有土地的法定条件包括以下5种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
·土地使用证过户给儿子怎么过户?
我们大家肯定都知道土地使用证,因为我们国家的所有的土地都不是属于我们自己的而是属于我们国家的,所以说我们拥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对于土地使用权是必须要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土地使用证也是可以过户的,那么土地使用证过户给儿子如何过户。一、土地使用证过户给儿子怎么过户?去土地管理部门办理...
·农村征地补偿纠纷民事纠纷解决办法?
农村征地补偿纠纷民事纠纷解决办法?
法律处理方式主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方式,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
一、征地纠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
·最新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征地补偿标准
为促进土地资源科学持续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公布《宁夏回族自治区征地补偿标准》(以下简称新征地补偿标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爱...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申请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申请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您都知道在农村存在着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这部分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在现实生活中,土地使用权转让经常发生。那么,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申请办理的流程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申请办理的流程是什...
·广东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广东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广东省在城镇化建设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对于因建设需要失去土地的农民,政府会支付一笔补偿款。这笔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和青苗费等。每年的发放标准都不大一样,这和当年的土地年产值息息相关。那么广东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下面请看我们总结整...
·老家只有土地使用证房子归谁所有?
老家只有土地使用证房子归谁所有?
随着城市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到城市发展,或者到别的地方发展,远离家乡,甚至在别的城市买了房子,在老家的房子只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没有房产证,很多人不知道所有权到底属于谁,那么老家只有土地使用证房子归谁所有?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简单地了解...
·土地征收程序中最重要的是什么?
土地征收程序中最重要的是什么?
一、土地征收程序中最重要的是什么?
在实践中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的,最为重要的是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如果未经批准征收土地,是属于违法的,征地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是什么样的?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是什么样的?
商品房在买卖的时候一般要比自建房或者是小产权房要贵很多,相信这一点您都是比较的清楚的,当然对于商品房来说,土地的使用和一般的商业用地一样,也是有一定的年限的,不少人会比较担心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是多少年,下面就给您介绍一下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是什么样...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四种方式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四种方式是什么?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主要包含有,拍卖出让、招标出让、挂牌出让、协议出让这四类方式。每种方式各有利弊,其中拍卖出让增加了竞争机制,政府可以获得较大的利益,您注意取舍。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四种方式,我们在下文整理了相关内容,您可以了解一下。关于土地使用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