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首次购房证明范本是什么样的?

我们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开发商一般会要求我们出具一份首次购房证明。通过这个证明我们可以享受到首次购房的相关优惠。那么首次购房证明范本长什么样的?首次购房证明如何开?我们就这些知识整理了如下内容,让我们往下阅读。

首次购房证明

姓名

身份号码

户籍为

本人第一次购买房产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公章)

二、首次购房证明怎么开?

1、首次购房查阅须由购房人本人提出申请。

2、申请人应如实申报相关情况,虚报、瞒报的,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3、网上签订合同的,凭购房合同(包括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出售合同和房地产买卖合同)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

4、拍卖等其他方式购房的,凭相关购房证明文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

5、购房人现名下有与父母共同购买的住房的,申请时还应出具户籍等相关证明。

三、首次购房优惠政策有什么?

1、若购房者首次购买面积小雨90平米的普通住宅,便可以享受契税利率1%的优惠;

2、首次购房可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3、首次购房并且申请贷款的购房者,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首付款比例可下降为20%。

4、若购房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次购房的购房者可将公积金贷款各档次利率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

5、若购房者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住房,可以免征营业税。

6、免收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住房登记费和房产转让手续费。

四、有房的购房者是否符合首次购房?

若购房者有房,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被认定符合首次购房条件:

1、已购买的住房属于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房或通过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

2、通过继承析产、赠与方式获得的住房;

3、自建房;

4、其他非通过市场买卖方式获得的住房;

5、属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的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可以出具首次购房证明。

现在国家对居民首次购房有税费方面的减免政策,所以如果我们是首次购房,一定记着去开一个首次购房证明,具体内容可以参考上文中的首次购房证明范本。证明开好后记着要让证明单位盖章确认,这样才能成为有效的凭证

·武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房屋拆迁现象近来普遍发生。为了补偿房屋拆迁户,经常给予拆迁户一定的补偿。为了是法律文件能够适应事实发展,关于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文件也会时有变化,那么武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相对于之前有什么具体的而改变吗,您接着往下了解一下。武汉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一、补偿的保底政策条件放...


·去哪个法院提起房产诉讼
      对于法院受理范围之内的房产纠纷案件,当事人可提起房产诉讼来解决纠纷,比如房屋买卖之类的纠纷。不过,人们在起诉时要去有管辖权的法院,那么实践中当事人去哪个法院提起房产诉讼比较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去哪个法院提起房产诉讼 打官司,首先要知道去哪个法院起诉,也就是...


·离婚房产更名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
      离婚房产更名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 登记费;交易手续费;工本费。契税;印花税。离婚房产过户是否收取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 怎么办理离婚房屋过户? 第一步,准备房...


·20年产权公房到期后怎么办?
      20年产权公房到期后怎么办?20年产权公房到期后,土地使用者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


·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


·房产抵押登记的受理机关是哪个
      在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抵押贷款的时候,需要使用房产进行抵押,与此同时还需要办理一个抵押登记才行。那么实践中,究竟房产抵押登记的受理机关是哪个呢?而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可以办理抵押登记,那么哪些房产不能办理抵押登记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房产抵押登记的受理机...


·一、法院拍卖的房子适应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法院拍卖的房子适应买卖不破租赁吗?适用,但是拍卖前必须提供相关合法的租赁协议给法院,否则有可能被认定为”虚假租赁“,权利得不到保护。原则上,“买卖不破租赁”应当适用于拍卖财产。但这一原则也存在以下三点例外。1、“先抵押,后租赁”,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基于物权优先原则,抵押...


·一、夫妻婚后购房财产如何分割?
      一、夫妻婚后购房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婚后购房财产在离婚时的分割方式为: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以平分。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


·无房产证的经济适用房离婚分割是怎样的?
      无房产证的经济适用房离婚分割是怎样的? 一、无房产证的经济适用房离婚分割是怎样的 与房产证什么时间拿下来无关系!主要是购房款属于婚前付款的,不管是全额付清房款还是按揭付款,那些付款凭据保留好,那是付款人这方的婚前财产证明,不分割。 房产分割出涉及到婚姻法规定的财产分割规定外...


·一、拆迁回迁房有购房发票吗?
      一、拆迁回迁房有购房发票吗?回迁房是没有有购房发票的,但是应当有合同和协议。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 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商品房都出房产证了,那交易都一样。二、司法解释很...


·公租房遇到拆迁应该怎么补偿?和商品房拆迁有什么区别?
      一、公租房遇到拆迁应该怎么补偿?和商品房拆迁有什么区别?  公租房拆迁补偿可以协商解决。政府应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相关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拆迁工作统一由地方政府委托相关单位办理拆迁事宜,政府会事先发出拆迁公告和补偿标准的公告,被征收人如果不同意补偿的方式和数额等,可以协商处理,...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