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2018年浙江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2018年浙江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2018年浙江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伤残等级鉴定及赔偿,医疗补偿,交通费等七大方面。


一、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亡职工生前的本人工资)为:


a、配偶每月为40%×本人工资;


b、其他亲属每人每月为30%×本人工资;


c、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基础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因工死亡的,其供养直系亲属可以要求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不满18周岁的,一次性计算到18周岁;其他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计发20周年,但55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周岁减少1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018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2017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974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2元。


依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6396元×2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2018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36396元×20元。


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


a、一级为27个月×本人工资;


b、二级为25个月×本人工资;


c、三级为23个月×本人工资;


d、四级为21个月×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至办理退休之日,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a、一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90%;


b、二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85%;


c、三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80%;


d、四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75%;


3、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自理程度:


a、完全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b、大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c、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伤残职工一次性享受上述1、2、3项赔偿项目的,按以下标准计算一次性支付: 1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6倍,2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4倍,3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2倍,4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0倍。(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待遇基数为工伤发生时用人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待遇基数为工伤发生时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4、住院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可以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每人15-20元)。


5、医疗费:应到社保定点医院就医,依法进行报销,紧急可以到就近医院急救。


6、交通费、食宿费用:仅指到外地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照所在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7、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三、五级至六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


a、五级为18个月本人工资;


b、六级为16个月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安排工作的,此项赔偿无;不能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a、五级为本人工资的70%;


b、六级为本人工资的60%;


3、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自理程度:


a、完全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b、大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c、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4、住院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因按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可以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每人15-20元)。


5、医疗费:应到社保定点医院就医,依法进行报销,紧急可以到就近医院急救。


6、交通费、食宿费用:仅指到外地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照所在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7、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8、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由工伤保险支付):


a、五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个月;


b、六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5个月。 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下费用,而用人单位不能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提出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工作或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除非劳动者符合《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严重违纪等情形):


9、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a、五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个月;


b、六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个月。


四、七级至十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a、七级为13个月本人工资;


b、八级为11个月本人工资;


c、九级为9个月本人工资;


d、十级为7个月本人工资;


2、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自理程度:


a、完全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b、大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c、部分不能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3、住院伙食补助费:所在单位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可以参照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每人15-20元)。


4、医疗费:应到社保定点医院就医,依法进行报销,紧急可以到就近医院急救。


5、交通费、食宿费用:仅指到外地就医,需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按照所在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6、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由工伤保险支付):


a、七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b、八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


c、九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


d、十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以下费用(在劳动合同期满前,用人单位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否则构成违法解除,除非劳动者符合《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严重违纪等情形):


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a、七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b、八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


c、九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


d、十级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个月;


注: 1、省内各市、县、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为准。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综述,工伤保险极大程度上避免了工人因公受伤后无力支付高额的医药费和日常开支,减轻了其家庭的负担,减轻了工人的后顾之忧,极大的提高了工人对工作的积极性。我们建议无论什么工种都有必要购买一份工伤险,意外没法预料,为自己添份平安。



·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有哪些形式 一、劳动合同终止有哪些形式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等法定原因而结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及其《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


·流产后可以辞退员工吗?
      流产后可以辞退员工吗? 一、流产后可以辞退员工吗? 流产后不可以辞退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当中规定,在此期间内如果辞退员工的话,享有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如在这期间被辞退,员工享有经济补偿金二倍赔偿...


·代通知金是否适合劳动者
      代通知金是否适合劳动者 代通知金与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方式和标准不同。 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用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代替这个提前通知期,主要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在失业时重新寻找工作所需要的时间的利益,代通知金按劳动者上月工资支付。 经...


·关于工伤赔偿标准
      关于工伤赔偿标准,相信对于很多遭受了工伤的职工来讲是很重要的吧。要是没有这个赔偿标准,那么自己受到的损害,也就不知道应该按照什么来进行索赔了。下面,我们为您带来最新工伤赔偿标准的内容,帮助各位进行具体了解。 一、最新工伤赔偿标准 (一)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待遇 标准: (1...


·如何拿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有很多,企业可以单方作出解除劳动关系决定,也可以与员工协商达成解除劳动合同约定。如果是企业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损害员工的利益,那么员工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如何拿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作出解答。 一、如何拿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1、通过邮寄...


·劳动仲裁什么时候可以撤诉?
      劳动仲裁什么时候可以撤诉??劳动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进行裁决。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劳动仲裁具有便捷高效优点,并且劳动争议是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是解决劳动争议、有效化解矛盾的高效手段。当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对于一些劳动事...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怎么办?
      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很多大型国企纷纷采取改制的方式提高活力,优化企业股权结构。国企改制通常采取合并分立、兼并重组等方式,这个过程中一些职工难免会被分流下岗,造成失业。那么,国有企业改制职工怎么办?针对这个问题,我们谈谈自己的看法。一、国有企业改制职工怎么办?1、员工身份置换通俗点...


·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的范围?
      一、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的范围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现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据此,《工伤保险条例》中的“患职业病”是指工伤保险条例覆盖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


·关于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赔偿是什么?
      关于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赔偿是什么? 一、 关于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赔偿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满15年的员工吗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满15年的员工吗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满15年,同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单位才不能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41条的规定辞退该职工,但如果该职工有第39条规定的情形的,单位仍然能够辞退该职工。合法辞退补偿15个月的工资,违法辞退补偿双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


·工伤认定证人证言怎么写?
      在工作的时候难免会出现意外,如果你不小心在工作中受了伤,那么这个就是属于工伤,工伤是需要认定证人的证言的,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工伤方面的劳动争议的话,是需要申请劳动仲裁的。在劳动仲裁程序中,是需要当事人提交必要的证据的,那么工伤认定证人证言怎么写呢,下面我们这就来为你们整理他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