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离婚后男方要给女方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男方要给女方抚养费吗?


规定是夫妻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具体支付额度和支付方式,需要双方自行协议。

如果就抚养费达不成相关协议,可以双方上法院起诉解决。

所以,如果双方离婚后是男方直接抚养子女,女方就需要依法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赡养费怎么计算,父母的赡养费咋算

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可以不计算。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实际给付额高于上述计算标准的,按实际给付额计算;实际给付额低于上述计算标准的,按上述计算标准计算。也就是说,上面给出的上养肥给付标准是一个最低标准,如果子女给父母的比这个标准要多,那就按照多的给;如果子女给父母的赡养费比这个标准还要低,那么就必须提到这个标准上来支付赡养费。

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和手续

离婚分为两种: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需要备齐以下材料,然后去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各提交两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在离婚登记现场由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第一,原告提起民事诉讼。

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诉讼费

第三,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

四、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5、考虑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子女抚养方面,在进行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原则展开。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

其一,孩子的年龄。根据《民法典》及其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同等条件下,法官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

其二,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十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其三,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

其四,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综合上面所说的,抚养费对于不抚养孩子的那一方是必须要进行给予的,因为这也是当父母的应该给孩子的一笔补偿的费用,夫妻离婚,受到最大伤害的就是自己的孩子,因此,在商量给抚养费的同时,尽量的把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这也是我们父母唯一能对孩子做的事情。

·离婚案件在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频发的出现
      离婚案件在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频发的出现,而我国在审理此类案件时还是必将人性化和谨慎的。会相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再对案件受理。而往往一审中没有强有力的证据法院也不会判决离婚的。在没有新的证据和情况下二审要在一审审判书生效6个月后法院才会受理,那下面我们就第二次起诉离婚书范本有哪些...


·应该要怎样告老婆犯重婚证?
      应该要怎样告老婆犯重婚证? 一、应该要怎样告老婆犯重婚证? 拿着当事人的结婚证和身份证到领证的民政部门去查询你配偶的婚姻信息,然后到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只有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才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


·要离婚怎样来补偿孩子?
      要离婚怎样来补偿孩子?抚养方方履行好抚养的责任,保障孩子的生活水平、受教育程度。未抚养方按时支付抚养费,合理的和抚养方来进行协商探视权。1抚养费相关协商方式①、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


·婚姻法对夫妻财产约定的规定
      国家对于婚姻法也是在不断的完善过程中,因为夫妻双方涉及的事情实在是很多,所以国家有专门针对婚姻中财产的规定,那么婚姻法对夫妻财产约定的规定内容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您介绍一下。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


·家庭冷暴力是什么意思?
      家庭冷暴力是什么意思所谓“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态度冷漠、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务工作等非正式暴力行为。家庭冷暴力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夫妻双方都是冷暴力后的受害者,两败俱伤。往往还会不经意地让家庭冷暴力漫延至家中的小...


·离婚庭审因为财产不离婚了可以申请撤诉吗
      离婚庭审因为财产不离婚了可以申请撤诉吗?因为财产分割不离婚了的话原告可以申请撤诉,但撤诉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2、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3、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4、...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另外一方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夫妻一方是不会按时支付抚养费的,那么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呢,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诉。 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样进行确定?
      在现代这个社会,父母离婚对于孩子的心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也不会对其生活产生巨大的不利影响,毕竟根据法律规定孩子的抚养权将根据最有利于孩子生活的原则进行确定,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还是有人不知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怎样进行确定?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离婚起诉书要孩子抚养权是否合法?
      离婚起诉书要孩子抚养权是否合法?离婚起诉书要孩子抚养权是合法的,根据我国婚姻法当中的规定,对于离婚的双方当事人来说的话,都是拥有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权利的。根据我国婚姻法一般规定,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要根据双方谁更有利于抚养孩子来确定,同时也要考虑孩子的年龄等因素,一般来说,孩子未满2...


·儿女霸占老人财产什么罪?
      儿女霸占老人财产什么罪??儿女霸占老人财产会构成侵占罪,根据《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 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


·民政局离婚是什么时间?
      民政局离婚是什么时间?1、民政局办理离婚时间:民政局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2、自愿离婚可以向民政局婚姻登...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