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地块名称 坐落(四至) 地块数(块) 面积(亩) 质量等级

(肥力水平) 备注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转让费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 元。对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地块的补偿金为 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 。(双方须提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发包方、双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鉴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乙方签名的转让土地交付收据)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转让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据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转让承包经营权土地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可以是村委会直接针对村民的,也可以是村民们之间的相互流转,在流转过程当中,流转后的经营使用权,收益分配,具体的面积等一定要详细的约定清楚,而且,农村的土地在使用时还有很多历史遗留下来的习惯问题,在和国家法律制度不冲突的情况下也要考虑在其中。

·二手房土地使用证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一、二手房土地使用证过户流程是怎样的?1、签订土地合同买方办好不动产权证后,还要和原土地证使用者签订土地过户合同。之后带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下设的测绘公司申请测绘。2、测绘公司测绘购房者在等候测绘公司受理后,还...


·黄粱陈村强制征收土地可不可以?
      黄粱陈村强制征收土地可不可以?不可以;无论是任何项目,都不可以未经司法途径进行强行征收,如果遇到强征,建议及时报警;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


·房地产评估有哪些类型,基本流程是什么
      房地产交易、租赁、抵押、担保、商品房开发与销售等环节都离不开对房地产的估价。房地产评估具有专业性、技术性以及复杂性等特点。那么,房地产评估有哪些类型,房地产评估有哪些基本流程?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这两方面的问题。 一、房地产评估有哪些类型? 房地产评估,全称房地产价格评...


·对于回迁房、安置房以及商品房,这是很多人都区分不清楚的。房地
      对于回迁房、安置房以及商品房,这是很多人都区分不清楚的。房地产市场中,对回迁房的交易也有,对安置房的转让也是存在的。但毕竟回迁房和安置房还是不太一样的,那究竟回迁房和安置房有什么区别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回迁房和安置房有什么区别 1、产权的区别:很多定向安置房不是完...


·小区土地使用权总证如何办理?
      小区土地使用权总证如何办理?一般住宅小区里都有相应的公共设施配套,或者其他基础配套等等。比如说小区绿化带、中心公园、景观台、停车场等等公共区域,这些到底是归开发商所有还是小区业主所有?很多情况下,业主和物业常常为此产生纠纷。那么小区土地使用权到底归谁所有就成了一个争议,同样的,小...


·2023征地补偿款怎么管理使用?
      征地补偿款怎么管理使用?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处罚款是多少?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处罚款是多少? 您都知道,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人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但是这种转让是有前提条件的,也就是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转让,如果非法进行转让要进行一定的处罚。那么,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处罚款是多少呢?相信您都想要了解,接下来将为您...


·原告必须到被告所在地起诉吗
      原告必须到被告所在地起诉吗?原告不是必须到被告所在地起诉的,诉讼管辖是很复杂的问题,具体到哪个法院起诉,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类型来判断。民事诉讼的起诉一般由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因合同纠纷、侵权行为引起的诉讼,也可在合同履行地、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具体规定如下:《中华人民...


·父辈留下的宅基地能继承吗?
      父辈留下的宅基地能继承吗? 一、父辈留下的宅基地能继承吗? 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用作住宅基地以修建房屋的土地,其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个人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即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作为特殊财产,虽然不能以一般财产的继承方...


·最新重庆市渝中区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重庆市渝中区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区、县人民分别发布相关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专业拆迁律师将重庆市渝中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重庆市渝中区征收土地补偿标准:18000元/亩;  重庆市渝中区征...


·株洲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株洲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土地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 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距离,实...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