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年台州离婚抚养费是多少?

一、年台州离婚抚养费是多少?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从上面内容可知,未实际抚养子女一方是否具有固定收入,会直接影响到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在台州要离婚的夫妻涉及到一些法律上的问题的,同样都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婚姻法的,但新婚姻法当中没有单独的去规定台州离婚的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可以说,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就只能根据父母双方的收入水平来考虑,可能有些城镇职工的收入还不如农村的村民,所以抚养费标准是可高可低。

·起诉离婚精神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无论是哪种方式下的离婚,如果一方具有法定过错行为的话,那么作为无过错的一方其实都是可以在离婚过程中,要求对方作出赔偿的,其中就会涉及到精神方面的赔偿。那通常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精神赔偿数额该怎么确定?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起诉离婚赔偿的时间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夫妻两离婚财产孩子怎么判的?
      夫妻两离婚财产孩子怎么判的? 一、离婚关于财产的判决依据 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均等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


·女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生活中,要是男方要想离婚,而此时女方却不愿意离婚的话,此时该怎么办呢?对于男方来讲,要如何做才能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女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如果是女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男方要起诉离婚并且要注意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


·一、男方放弃抚养权女方可以把小孩送人吗?
      一、男方放弃抚养权女方可以把小孩送人吗?孩子不是商品,是不能送人的。任何形式把孩子赠送,过继给他人,均以买卖人口罪论。男方失踪,如果有结婚证,可以向他的直系亲属索要抚养费,如果是私生子,则向法院起诉男方。孩子的父母离婚,不能作为送养孩子的依据。同时,即使双方离婚,也具有抚养孩子的...


·开庭男方不到场会判离婚吗
      离婚被告不去法庭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出席判决而言的。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


·一、是否重婚罪会从哪些方面确定?
      一、是否重婚罪会从哪些方面确定?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


·分居两年离婚诉讼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离婚诉讼是涉及身份关系的诉讼,因此夫妻双方都出庭有利于法院了解事实,公正审判。但是也有被告人故意不出庭的情况发生,那么分居两年离婚诉讼被告不出庭怎么办呢?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一、分居两年离婚诉讼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当被告不出庭参加案件审理时,根...


·行政处罚对子女的影响是什么?
      行政处罚对子女的影响是什么 一、行政处罚对子女的影响是什么? 受到过行政处罚的,对子女的影响主要在参加、公务员考试、警容校招生、军校招生、银行招聘、国企招聘等的审查,审查不合格是不予录用的。并不是一定会不通过,具体要看违法情节而定。 受过行政处罚的,违法记录会在公安机关留有...


·一、可先离婚后分割财产吗?
      一、可先离婚后分割财产吗? 可先离婚后分割财产的,财产分割前一般是双方先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办理离婚登记后,再按协议书的约定分割财产,或者依据法院的判决书分割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


·离婚精神赔偿数额是多少
      离婚精神赔偿数额是多少关于离婚精神赔偿,如果你要求的数额,对方同意支付,就不需要提供法院判决。 在离婚案件中,精神赔偿的数额不是随便要求的,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计算,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条规定,确定赔偿...


·离婚上诉的程序是怎样的?
      夫妻进行离婚诉讼的,可能一审法院做出判决后,一方当事人不服从而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这就进入了离婚的二审也可以叫做上诉程序。那么您知道离婚上诉的程序具体是怎样的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上诉离婚的程序之——提起上诉的时间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