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提供劳务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案件?

提供劳务是否属于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八)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而发生的纠纷;(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起诉状有:劳动争议起诉状(争议) 和 民事起诉状(纠纷)。劳动关系有:事实劳动关系(争议) 和 劳动合同关系(纠纷)。劳动者(打工者)维权,首先确认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光有双方盖章签字的劳动合同也未必有劳动关系,未用工的劳动合同就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有事实劳动关系(法律关系为劳动关系,案由劳动争议)和劳动合同关系(未用工的劳动合同,法律关系为合同关系,案由劳动合同纠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一>》)第一条(二)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二、劳动争议的特征是什么?⑴劳动纠纷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劳动关系当事人,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劳动者主要是指与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用人单位是指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与劳动者订立了劳动合同的单位。不具有劳动法律关系主体身份者之间所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纠纷。如果争议不是发生在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即使争议内容涉及劳动问题,也不构成劳动争议。如,劳动者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力流动发生的争议,劳动者者或用人单位与劳动行政管理中发生的争议,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与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行政管理中发生的争议,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与劳动服务主体在劳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等,都不属劳动纠纷。⑵劳动纠纷的内容涉及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是为实现劳动关系而产生的争议。劳动关系是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是为了实现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面发生的争议,就不属于劳动纠纷的范畴。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就业、工资、工时、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劳动福利、职业培训、民主管理、奖励惩罚等。⑶劳动纠纷既可以表现为非对抗性矛盾,也可以表现为对抗性矛盾,而且,两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在一般情况下,劳动纠表现为非对抗性矛盾,给社会和经济带来不利影响。综上所述,不管提供劳务的个人与用工单位是否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提供劳务者与用人单位是在已经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关于劳动报酬、福利、培训等等一系列的纠纷,都属于劳动争议。但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劳动人员与用人单位仅签订劳动合同,而还未用工,即还未形成劳动关系,这种情况则不属于劳动纠纷属于劳动合同纠纷。


·员工不提前一个月辞职扣工资是否合法
      员工不提前一个月辞职扣工资是否合法?不合法,没有提前辞职,公司是不能扣工资的。员工违反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规定,因此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员工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没工作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由于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的不可推卸的责任,故而无论夫妻双方婚姻关系是否存续,都是不能推卸抚养孩子的义务的,由于确定孩子的抚养费较为困难,相关国家司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没工作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一、没工作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


·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是否属于公务员编制?
      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是否属于公务员编制? 书记员作为我国司法单位的基层员工对司法工作的开展尤为重要,检察院、法院等司法行政部门都离不开书记员。那书记员到底属不属于公务员呢,这个问题大多数人都一知半解,不太清楚。下面我们就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是否属于公务员问题问你进行相关的解答,希望能够...


·劳动仲裁要走什么程序?
      劳动仲裁要走什么程序(一)接受申请材料。审核申诉人申诉材料,对符合规定的材料进行登记,退回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并告知申诉人。(二)审查受理及组庭。自收到申诉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决定受理或不受理,并送达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决定受理的,自决定之日起七日内组成仲裁庭并送达申诉书副本及应...


·哪些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哪些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哪些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 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劳动合同解除后
      劳动合同解除后,怎么结算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从这个规...


·一、化工厂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一、化工厂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监护人的职责是保证作业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是本次作业的安全负责人和责任人。 负责确认作业票的有效性;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完全到位。监护作业人员工作位置是否安全,操作方法、工具使用是否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坚守监护岗位,在检维修监护期间,不准...


·辞退员工两倍赔偿合理吗?
      辞退员工两倍赔偿合理吗?《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


·弱电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
      弱电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 用电的安全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电的种类分为强电和弱电。我们生活中常用的如电视、冰箱、洗衣机等这些功率较小的都要称之为弱电。但是,我们常说,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即使是一些常用电,如果粗心大意,满不在乎的态度,一旦发生漏电和其他用电过程中的危险事情,后果都...


·什么施工工程质量问题最严重?
      什么施工工程质量问题最严重? 房屋或者建筑的建造受公众关注的除了外观以外更重点的是它们的质量是不是符合最基本的标准,如果出现了任何的质量问题就不可能会国家允许让公民使用,但是工程的质量问题也是可以按照程度来进行分类的,那么,什么施工工程质量问题最严重? 一、什么施工工程质量问...


·劳动合同到期工资怎么结算?
      为了保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工作之后,应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对劳动期间的工资报酬等相关事项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劳动合同是有一定期限的,那劳动合同到期工资怎么结算?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合同到期工资怎么结算? 劳动...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