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事诉讼一审的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诉讼一审的期限是多久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如果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或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或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或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1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1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刑事案件的期限为3个月;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下列期间不计入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10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7日后的时间;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1个月之内的期间。

二、哪些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一)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

(二)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

(三)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

(四)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七日后的时间;

(五)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

(六)民事、行政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

(七)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八)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

(九)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

(十)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

(十一)上级人民法院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间;

(十二)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

刑事案件也好,民事案件也罢,其实对于一审的审理期限,相关法律中都是有明确规定的。只不过因为具体性质的不同,就会导致不同类型的案件中,一审审理期限是不一样的。结合上文的介绍,我们了解到在刑事案件里面,一审的审理期限一般是1个月,但是情况特殊也允许适当延长一些时间。

·刑事即抗诉又上诉的辩护词包括什么?
      一、刑事即抗诉又上诉的辩护词包括什么? 辩护词需要包括辩护人的信息、辩护人经过认真研究案情、斟酌法律,综合庭审情况的判断,而正文内容中一般又裁判所应秉持的原则、犯罪构成等,最后根据一审的判决做出相应的辩驳并提出判决中存在不合法不合理的部分。 首先,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的,辩...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


·职务侵占罪犯罪数额标准是怎样的?
      职务侵占罪犯罪数额标准是怎样的?职务侵占罪是指犯罪人员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将所在单位的财产据为己有的一种犯罪行为。职务侵占罪是一种经济犯罪,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该犯罪行为所涉及到的犯罪数额来量刑。那职务侵占罪犯罪数额标准是怎样的?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职务侵占...


·根据法律规定定罪身份什么意思?
      根据法律规定定罪身份什么意思?根据法律规定定罪身份的意思主要指的就是将特殊的身份作为主体构成要件的进行定罪。法学术语,身份犯的种类之一。在刑法理论上,通常将以特殊身份作为主体构成要件或刑罚加减依据的犯罪称为身份犯。身份犯可分为真正身份犯和不真正身份犯。不真正身份犯,是指特殊身份不...


·对于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
      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


·聚众斗殴罪可以缓刑吗?
      聚众斗殴罪可以缓刑吗? 一、聚众斗殴罪可以缓刑吗 是否可以判缓刑,要根据案情而定。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


·构成强奸罪法院会如何量刑
      构成强奸罪法院会如何量刑构成强奸罪法院怎么量刑,要具体根据案情的具体情况而定。法定量刑标准如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


·一、盗窃被行政拘留是多久
      一、盗窃被行政拘留是多久偷窃公私财物没有达到盗窃罪立案标准的,自然不会给予刑事处罚,但这毕竟也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因此往往会给予行为人治安处罚,也就是对其进行行政拘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


·非法持有毒品罪怎么构成的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怎么构成的 1、客体要件 非法持有毒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国家禁止任何人非法持旨毒品,为此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我国先后颁布了《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铂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这几个法规对毒品种植、制造、运输、使用、管理都作了明...


·刑诉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国家对于犯罪方面的官司则是出台了相应的刑事诉讼法,简称刑诉法。同时我国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做了相关的司法解释。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全文共五百四十八条。那么刑诉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以下是我们带来的相关介绍。 一、刑诉法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是什...


·什么是缓刑考验期,缓刑考验期的情况是什么
      即使罪犯在最后判刑的时候被判缓刑了,但我国对缓刑也是规定了相应的考验期的,要顺利的度过了缓刑考验期之后,那么原判刑罚才会不予执行。那您知道什么是缓刑考验期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缓刑考验期 缓刑考验期是指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被...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