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法律规定转租房屋要满足什么条件(一)转租须经出租

法律规定转租房屋要满足什么条件(一)转租须经出租人同意承租期间,承租人在原则上不可以转租。承租人想把租赁房屋转租出去,必须经过出租人同意,没有经过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叫不合法转租或者违法转租,为无效。对此,《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二)转租期限应当在本租剩余期限之内转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应当在承租人的剩余租赁期限内,超出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转租期间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是说如果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在剩余的租赁期限之外的转租也是有效的,可以按照约定确定转租有效。不过,这实际上等于本租又约定了新的租赁期间,这样理解更为合适。因此,可以确定转租合同有效的基本条件,一是出租人同意,二是在剩余租赁期间。(三)出租人的异议权和同意转租的推定出租人知道承租人转租而不反对的,司法解释规定了两个规则:第一,出租人知道承租人转租的事实,承租人构成擅自转租,司法解释规定了六个月的异议期限,在六个月内,出租人发现转租的事实,可以提出异议。该异议权是形成权,一经提出异议,转租就无效。六个月期限是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第二,超出六个月异议期,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推定出租人同意转租,转租合同有效,出租人应当认可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间的转租合同的效力。(四)次承租人可以参加本租发生的诉讼转租合同的第三人即次承租人,在本租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参加。因为本租双方当事人发生纠纷提起诉讼时,或者争议合同效力,或者争议租金,其后果可能影响到次承租人的利益,因此,次承租人有权要求参加诉讼。在参加诉讼时,次承租人的身份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没有独立的请求权。次承租人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要求参加本租双方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法院不应该拒绝。值得研究的是,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规定之后,那么,这个规则仅仅是对此而言,还是对所有的转租的诉讼都适用。按照条文的逻辑,这个规则应当仅仅适用于异议权和推定同意转租的诉讼中,但事实上在其他方面也会出现本租诉讼关乎次承租人利益的问题,因此,次承租人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法院应当支持。(五)承租人拖欠租金次承租人的抗辩权承租人拖欠租金,属于根本违约,出租人起诉要求解除合同,涉及次承租人的转租合同利益。对此,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缴纳拖欠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作为抗辩理由进行抗辩,主张不得解除合同。这是一个合理的抗辩。次承租人享有解除合同的抗辩权。对此,出租人不能解除租赁合同。至于次承租人交纳的租金和违约金,是替承租人交的,因此,超出次承租人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抵作转租的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六)次承租人腾房的义务和逾期使用费支付义务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以后,因为有转租合同存在,出租人在次承租人还在占有这个房子的时候,有权要求次承租人腾房,理由是本租合同已经解除,转租合同当然不复存在,次承租人负有腾房义务。如果次承租人在解除合同之后,对租赁房屋仍然占有一段时间的,对逾期腾房的房屋使用费负有支付义务。本租合同的当事人是出租人和承租人,而转租合同的当事人是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间的合同,按照合同相对性原则,似乎出租人在只能要求承租人承担义务,无权请求次承租人负担义务。但由于租赁合同已经解除,次承租人占有租赁房屋已经没有法律上的原因,出租人可以直接针对次承租人,请求腾房,支付逾期使用费用。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了解到在经过房东同意下的转租为合法转租,而要是承租人未经过同意就自己擅自转租房屋的话,那么属于责任转租。当然,一般在责任转租的情况下风险比较大,而其中不管是房东、承租人还是次承租人,其实他们的合法利益都是有可能受到损害的。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农村房屋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原本在农村生活的人也在城市买了房,成了家,甚至有的人离农村老家距离很远。对于老家没有亲人在的,就有人想把留在农村的房屋过户给其他人,那么,农村房屋过户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问题介绍。 一、农村房屋过户条件 众所周知,农训房屋是宅基地建...


·私人之间无论是购买怎样的房产,此时都是需要签订相应协议书的,
      私人之间无论是购买怎样的房产,此时都是需要签订相应协议书的,这不仅是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在日后办理房产过户的时候,也是需要提供买卖协议的。那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这个买卖协议书怎么写呢?我们带来最新二手房买卖协议书范文,帮助你进行了解。 二手房买卖协议书范文 卖方:_____...


·一、房屋产权登记有哪些主体风险?
      一、房屋产权登记有哪些主体风险?1、登记管理行为主体方面:(1)跨地域登记管理。如在市、县边缘地区,甲市登记机关对乙市房屋登记管理;也有登记机关对有些行政单位垂直管理范围内房屋所在地跨地区的一并登记。(2)跨行业登记管理的。如极少数单位以内部管理代替政府登记管理,物业单位以合同形...


·二手房卖方跳价有什么表现
      现实中,不管是买卖怎样的房产,作为卖方肯定是卖出的价格越高越高,而买方当然就想以最低廉的价格购买到心意的房屋。这样的情况在二手房买卖中尤为明显,多数的都是卖方进行跳价。那实践中,二手房卖方跳价有什么表现呢?了解清楚这方面的内容,才能更好的知道卖方的意图,从而有个应对的方法。 一...


·房屋买卖违约金是多少?
      房屋买卖合同中一般会有违约金的条款,这条款主要的内容就是为了防止出现违约的情况,而且每个人都很关心这个问题,毕竟很多人一生中只会买一次房。那么房屋买卖违约金是多少?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买卖违约金是多少? 1、法律对违约金最低的金额没有明文规定,由双...


·深圳厂房征收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深圳厂房征收赔偿是怎么规定的?一般情况下,每一项征地补偿的费用具体标准和金额都是根据由市、县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所以各个地方的征地费用都是不同的。那么在深圳深圳厂房征收赔偿是怎样规定的呢?下面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说明一下这个问题。一、深圳厂房征收赔偿规定1、房屋拆迁费:...


·一、离婚财产分割房子归谁?
      一、离婚财产分割房子归谁?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


·房子第一继承人是妻子还是孩子?
      房子第一继承人是妻子还是孩子?房子第一继承人既是妻子也是孩子。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父母,父母,子女。具体的办理的手续如下所述: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房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南昌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南昌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房屋拆迁是近年来的热点话题,许多地方都在进行拆迁。南昌同样也在积极的进行城市建设,加快拆迁的步伐,为此南昌出台了南昌市房屋拆迁补偿条例,规范房屋拆迁行为,让拆迁有了合法的依据。拆迁最大的问题就拆迁补偿,接下来,我们将介绍拆迁补偿的内容。 一、南昌...


·在当今社会中,买卖房屋是十分常见的事情,由于房价飞快上涨,大
      在当今社会中,买卖房屋是十分常见的事情,由于房价飞快上涨,大部分人的经济条件又十分有限,很多人在买房时会选择购买二手房,购买二手房需要谨慎小心,所以买卖二手房土地使用权是否需要转让成为了买家十分关注的问题。下文详细回答了购买二手房土地使用权需要过户吗这个问题。 一、土地使用权...


·售房协议书怎么写,范文的内容包括哪些?
      在我们的生活中,房屋买卖是很常见的交易。如果想出售一套房屋,那么售房协议书是必须要签署的。买卖双方只有签署了售房协议,才能将房屋的所属期进行转移。可能很多人会问:售房协议书怎么写?下面,我们为您整理售房协议书的范文,您可以作为参考。 售房协议书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